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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由于假定垄断者测试本身"以价格为核心的单边市场逻辑"的限制,SSNIP测试在网络市场语境下界定相关商品市场遇到了若干困境,结合网络市场的网络外部性以及双边市场的特点,本文从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出发,首先通过质疑一审判决的判决理由以及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适用SSNIP测试的合理性:其次在驳论后立论,阐述在界定相关产品市场时不具备适用SSNIP测试前提的理由:网络效应、双边市场和平台整合性,揭示出在网络反垄断案件中界定相关产品市场的困境;最后针对困境,论证SSNIP测试的修正思路,主张摆脱以价格为核心转而采用以性价一体化为核心的评价体系。

  • 标签: SSNIP测试 价格敏感度 网络效应 双边市场 性价一体化核心体系
  • 简介:近年来,医务人员收取'红包'、'回扣'等涉嫌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关系到医疗卫生行业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实践中,对医务人员收取医疗器械销售'回扣'性质如何认定、医院内设机构能否构成单位犯罪等问题认识不一,影响到案件的定性。为进一步规范法律适用,本刊与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遴选典型案例,共同邀请专家,对实践中办理医疗领域贿赂犯罪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

  • 标签: 医疗器械 单位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 贿赂犯罪 江苏省淮安市 医疗设备采购
  • 简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是构建和完善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通过外包引入和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机制,促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均等化,推进了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的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缺乏制度引导下出现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范畴不一、购买主体单一化等问题。因此,需要科学界定出政府可以购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范畴,让更多的具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性购买,完善政府购买、监管和评价等制度体系。

  • 标签: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政府购买服务
  • 简介:21世纪是设计经济的时代,著作人将创意、知识、价值导入设计企划,进而以文化诠释商品的附加价值,成为台湾经济及形象发展之战略,也是台湾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提升竞争力之核心元素,使得民众对艺术的品位与对各种文化,有更进一步之认识与赏析。本文以知识产权作为论述核心,包括台湾的"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等法规,分析创意文化产业如何应用这些知识产权法规。本文首先介绍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的"立法"目的、体系架构及保护范围。其次阐述如何以"专利法"、"商标法"及"著作权法"保障文化创意产业之成果。此即结合法律与文化创意特性,寻求对产品保护范围的最大化,应用法律捍卫设计师辛勤创作后的结晶,企求文化产业之成果,得以搭配企业设计策略,经营出自身的品牌,促进台湾设计产业的竞争力。

  • 标签: 知识产权 文化创意产业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设计
  • 简介:中国的货物销售法是由一组规范性法律文件构成。这些文件中,民法通则和合同法是基本的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於这两部法律的司法解释为补充。合同法实施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关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关於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 标签: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货物销售 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 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17号指导案例,明确将汽车销售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其背景是理论与实务中对该问题存在分歧。运用文义解释、社会学解释等方法并考察我国司法实务中更普遍的实践,应当确认汽车消费属于消法的适用范围。但是,该指导案例尚存在缺陷,表明指导案例制度尚需完善。

  • 标签: 汽车销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7号指导案例
  • 简介:在介绍欧盟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例,对相关市场划分、支配地位认定规则、滥用行为的认定和典型形态、反竞争效果等构成因素在港口领域的适用进行分析,认为中国应当强调效果主义分析思路的运用;结合中国港口的特色,完善相关要素的认定;注重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一般制度在港口领域适用的一致性,同时又要充分体现港口领域竞争的特点.

  • 标签: 欧盟 港口 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
  • 简介:2014年5月9日,中国证监会就《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公开徵求意见。这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依据联合公告的原则性规定,分别发布相关实施细则之後,沪港股票互通试点的又一重要规定。《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证券服务公司的设立、职责、行为准则,以及证券公司、登记结算公司各自的职责及业务规则。

  • 标签: 股票市场交易 试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服务公司 中国证监会
  • 简介:传统的言论自由理论以思想的自由市场作为论证基础,但是修辞会干预公众对于事实的认知和对于言论性质的理解,从而导致思想的自由市场发生异化。当代中国社会中关于言论自由与规制的许多分歧,就来自于这种异化的影响。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社会的转型导致利益分化,从而使社群更为分裂。因此,应当丰富对于言论自由的认识,并采取对策形成更为理性的公共讨论。

  • 标签: 言论自由 思想市场 基本权利 公共空间
  • 简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曾经有一句宣言:“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华尔街”。在刘俊海教授看来,我国资本市场当前低迷的症结并非资金的匮乏,而是投资者信心的匮乏。由于投资者权益保护不足,致使我国资本市场长期以来存在着“重融资、轻回报”,“重效率、轻公平”,“重发展、轻规范”,“重创新、轻诚信”的烙印。因此,没有投资者保护,就没有资本市场的大繁荣大发展。

  • 标签: 投资者权益保护 投资者信心 资本市场 刘俊海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投资者保护
  • 简介: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随着20世纪80年代我国土地利用体制改革而开启,但随后因《土地管理法》1998年的修改而被关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之前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的重启。在全面推行市场经济的今天,这一重启具有更加深刻含义,它不仅意味着城乡土地物权平等目的的实现,而且对开启农村自主城镇化,并通过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也具有重大意义。不过,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面临农民集体所有权私法定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分类体系建立三大制度障碍,需要在法律上研究和解决。

  • 标签: 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民集体所有权
  • 简介:传统的“法律绑定”假说对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上市的原因提供了合理解释,即公司为了吸引投资,愿意适用更好的公司治理和监管制度,从而进行一种法律上的“绑定”。不过,近年来实践中出现了投资者水平保护较高国家的公司去投资者水平保护较低国家上市这种“反向”跨境上市的情况。这类公司选择反向跨境上市并非为寻求“法律绑定”,而是与“消费者和商业市场绑定”。这种绑定的好处具体包括:对公司的产品、服务和形象进行广告宣传;将发行人打造成具有当地认同和当地股东的跨国公司;对产品的主要市场以及该市场的消费者和监管者表明承诺;表示对该市场所属国家主权和法律监管制度的尊重;意图获取该市场的监管者的特许经营或者许可规则方面的优惠。

  • 标签: 跨境上市 反向跨境上市 法律绑定 消费者和商业市场绑定
  • 简介:近年来的“百度案”和“360诉QQ垄断案”对互联网企业相关市场的界定引发了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和深入研究。界定互联网企业的相关市场应考虑双边市场属性及其交叉网络效应对其产生的影响:对互联网行业直接运用传统方法界定相关市场往往失准,应当对现有方法进行修正:对于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界定的举证责任,建堪解决反垄断执法体制与司法体制的衔接问题,设立互联网行业相关市场的“集中界定”制度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

  • 标签: 互联网 相关市场 双边市场 举证责任
  • 简介:信用评级机构被认为是金融危机的始作俑者之一.无论美国还是欧洲,都通过了许多法律以期更密切对其予以监督.无可争议的是,这些规定并不足以根本上解决金融危机所产生的问题.本文介绍了欧盟最新关于信用评级的规则,其中包括两次强制性评级,为评级机构、合同条款和民事责任制度设置了一个时间限制.为了有效地实施上述措施,两个附加性手段需要引进:其一,实行一个强制性的欧洲信用评级可以打破信用评级市场中的寡头垄断局面;其二,帮助可以快速成长的欧洲小型信用评级机构.如果责任制度确实具有威慑力,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只能是作为导入自律机制的一个促进措施:这确保了错误的信用评级(如雷曼兄弟案)将被要求以强制性的损害赔偿,而这一新的规则也需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这包括要求信用评级机构适时地调整评级,以避免对信用发行主体过早的信用下移,下调“评级展望”.

  • 标签: 信用评级机构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义务 强制性第二次评级 故意侵权 过失侵权
  • 简介:在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中,系统风险因素所致损失额在损害赔偿中是否需要剔除,这一问题在学术界形成了三种学说—“不应剔除论”、“可以剔除论”和“应当剔除论”,实践中案例相应形成剔除系统风险、不剔除系统风险和调解结案三种类型。对于该问题存在的分歧造成了司法实践上的困难。深入考察国内外立法和实证案例分析的结果显示,实务中应遵循公平正义理念、保护投资者和维护证券市场信息真实的原则,通过大盘综合指数、同类板块指数和板块流通市值指数三大指标来认定系统风险,可以将系统风险从损失数额中剔除,并采用“点对点分摊法”进行计算。

  • 标签: 系统风险 虚假陈述 损害赔偿额 “点对点分摊法”
  • 简介:本文从效率市场观点,以中国证券市场属于弱式效率市场理论为基础,从上市公司其内幕信息所蕴含的财产价值角度对内幕交易规范展开论述。研究证券市场中公开原则所维持的公平性,与内幕信息财产权保障间的衡平问题。目前为中国企业积极改制的阶段,高淳陶瓷案为第一件政府官员涉入内幕交易的案件,本文藉由该案对内幕交易规范中公开信息否则禁止交易的原则,从内幕信息财产权的视角进行研究。

  • 标签: 内幕交易 公开原则 内幕信息财产权 效率市场假说
  • 简介:<正>在清中后期乡村社会中,租佃是非常兴盛的一种农业生产形式。通过租佃,地主获得了地租,而佃农获得了土地,而对社会而言,劳动力与土地能有效结合,发展了社会生存力,增加了物质财富。在租佃中,缴纳地租是佃农的基本义务。学界对清代佃农欠租有所研究,但缺乏深入探讨。~②而且,清代佃农欠租亦涉及市场与法律。虽然学界较多地关注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市场与法律,但较少把两者有效结合,研究中国传统法律对市场发展的

  • 标签: 生产形式 中国传统法律 法律障碍 地主经济 乾隆朝 江苏巡抚
  • 简介: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平台聚集碎片化资源,通过制定、发布与执行规则,成为重要的市场规制主体。网络平台具有了类似于其他市场规制主体的"立法权"、"执法权"与"司法权",并创制了各种新型的规制措施。网络平台的规制,是市场结构进化的结果,属于市场内部的规制,更加便利、专业、高效。网络平台的出现,改变了原有的市场规制主体结构,形成新的市场规制主体圈。网络平台的规制证明"政府干预之法"的提法与观点是有害的,至少是不准确的,应予以修正。网络平台的出现,将开启"平台化治理"的新的市场规制时代。

  • 标签: 市场规制主体 网络平台 市场规制权 市场规制主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