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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目次一、农产质量安全标识管理问题的提出二、农产安全标识管理及其法制化的意义三、构建农产安全标识管理法律制度的现实条件四、农产标识管理立法需要明确的若干具体问题农产特别是食用初级农产,是食品及其加工的主要原料,是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因子。农产质量安全是关系到民众生命健康、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亦是实现农业结构调整和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农产市场竞争力与突破"绿色壁垒"

  • 标签: 立法问题 农产品市场 标识管理 安全标识 初级农产品 国家行政管理
  • 简介:农业部办公斤于2006年12月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农产批发市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农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监管。其中五种情形的产品将被列入重点抽查检测对象并禁止销售。农业部紧急通知指出,重点抽查检测含有下列情形的农产,并禁止其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

  • 标签: 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业部 抽检 渔业主管部门 质量安全标准 化学物质
  • 简介:农业交流是当前两岸经贸往来的三大重要议题之一,农产贸易又是农业交流的重中之重。2005年中国大陆宣布台湾农产在大陆销售并封其中15种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措施,但是,台湾当局却对其农产在大陆销售设限,具体概括如下:台湾农产检验检疫问题;所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相关的世界贸易组织规则问题。本文针对适三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并从法律层面提出因应对策,以利台湾农产顺利“登陆”,对两岸农业交流有所裨益。

  • 标签: 两岸 农产品贸易 法律对策
  • 简介:金融商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催生了金融消费者主体的形成,而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金融业者和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交易关系,使得金融消费者的保护问题日益成为金融法的核心和各国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关键节点在于金融商品的销售过程,以"推介行为"这一总体概括所有与金融商品有关的销售行为的概念入手,探讨金融商品销售环节中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金融商品销售过程中的说明义务、适合性原则等角度论述对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约束,从而实现金融商品、金融服务统合立法、统一监管的突破,达到倾斜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目的。

  • 标签: 金融推介 说明义务 适合性原则 横向统合
  • 简介:加入WTO后,中国农产贸易顺差优势渐逝,遭遇壁垒狙击不断。在农产贸易自由化趋势下的贸易保护主义仍不断加剧,主要发达成员方加大对国内农业政策的调整和支持力度,中国入世承诺和自身农业政策支持的薄弱,使得农产贸易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我国愿合理利用多边贸易规则,构建较为现实的农业政策;立足国情,构建强有力的农业支持政策;善用谈判策略,更好地在农产贸易谈判中维护利益。

  • 标签: 多边贸易体制 农产品贸易 现状 问题与对策
  • 简介: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安全法》,定于11月1甘起施行。该法针对保障农产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七项相关的基本制度。具体包括:(1)政府统一领导,农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产质量安全管理体制;(2)农产质量安全标准的强制实施制度。

  • 标签: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农产品质量安全 安全法 农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管理体制
  • 简介:个体农民为了增强市场实力而联结成为企业。他们可以建立经典的合作社形式,但该形式存在一定的缺陷,即没有对农业行业作出特殊的建构。农产生产者组织则是特别适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体制。对农产生产者组织的认可和与之相关的财政资助、管理成本和销售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该机制的基础。区域性农产生产者组织能够组成联合会,让农民进一步增强其市场实力。农产生产者组织和联合会都存在一定的卡特尔豁免。本文最后以乳品行业的特殊情况为例说明农产生产者组织的建立和推动过程。

  • 标签: 农产品生产者组织 认可机制 卡特尔豁免 乳品行业
  • 简介:销售者如何承担产品责任,在我国的产品责任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极大的分歧。从本质上讲,产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多层次的利益分配过程。首先是生产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在此基础之上才是销售者与生产者、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销售产品责任的承担,必须建立在生产者与受害人之间利益分配的基础之上,再分别考虑其与生产者尤其是与受害人的利益保护倾向问题,并顾及产品责任分配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一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 标签: 产品质量法 销售者 产品责任 严格责任 过错责任
  • 简介:本案为适用《合同法》第286条确定工程款优先权的典型判例。《合同法》第286条创设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由于立法与理解等因素影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律溯及力、权利性质、权利冲突、权利实现方式、权利时效、权利范围等很多争议问题。本文试图结合立法、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和民法原理进行深入探析。

  • 标签: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合同法 中国 案例 法律溯及力 抵押权公示登记制度
  • 简介:被告人:郭庆文,男,28岁,江苏省江都市人,农民,住江都市锦西镇尤桥村。1997年9月11日被逮捕。被告人郭庆文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由江苏省江都市人民检察院向江都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江都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6年上半年,被告人郭庆文在无实际生产能力并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许可的情况下,租用江都市宜陵镇玉带村的部分房屋开办工厂,声称

  • 标签: 销售伪劣产品罪 江都市 被告人 蓄电池厂 销售金额 江苏省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10年4月起,被告人李某甲、吴某某、罗某某、李某乙、孙某5人从潘家园市场以1300元的价格购买普通的维腊木木雕(俗称绿檀),后拿到海淀区304医院附近等地,谎称木雕是家族祖传的紫檀木,因家人重病急需用钱才欲将木雕卖出,

  • 标签: 销售伪劣产品罪 诈骗罪 幌子 2010年 被告人 木雕
  • 简介:[案情]2009年5月,A乳业公司经理苏某与B乳业公司经理赵某商议.将私藏在A公司的被客户退回的23.425吨奶粉运至B公司.换上B公司的包装、打上伪造的生产日期和批号,销售金额为28.11万元。经检测该批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2009年11月,赵某经无业人员郭晓利介绍从个体户田满处收购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的无标识奶粉8吨,将其中2吨奶粉做回化处理.苏某在明知该批奶粉不合格的情况下,将剩余奶粉重新更换包装.

  • 标签: 销售伪劣产品罪 2009年 未遂 乳业公司 三聚氰胺 A公司
  • 简介:持“多种行为类型说”及“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实行行为。其中,持“多种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存在生产行为、销售行为及生产并销售行为3种具体的实行行为类型;而持“复合行为类型说”的学者则认为,该罪只有一种实行行为类型,该行为由生产行为要素与销售行为要素复合而成。持上述两种学说的学者对该罪实行行为的认知与归纳皆源于对该罪罪状的误读,不能合理地解决司法难题并带来理论纷扰。持销售伪劣产品“单一行为类型说”的学者认为,该罪的罪状部分仅描述了销售伪劣产品一种实行行为类型。此说既是符合规范现状的学说,也是解决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0条理论解说混乱及司法适用困惑的妥当学说。

  • 标签: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实行行为 多种行为类型 复合行为类型 单一行为类型
  • 简介:“具体数额”在刑法设立之初,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之一,因其形式上的公平模样,尤其是在经济性犯罪中备受宠爱。随着社会的发展,“具体数额”却在当今司法格局中遭受非难:刑罚量的有限与数额无限之间的不对等、低量刑幅度的较少适用而沦为“僵尸条款”;数额以外的定罪量刑情节无法“大展拳脚”;价值的变动与数字的僵硬在实际危害程度的表达上失衡。构建“数额加情节”的复合判断标准是数额犯立法实践的已然选择与今后发展的必然方向。

  • 标签: 具体数额 量刑标准 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
  • 简介:商业和互联网联系日益紧密,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可供纳税的收入将会大幅度增加,尤其在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网上销售方面。但到目前为止,国际税法还主要是以所得税法、财产税法为基础,而对于电子商务的增值税问题,尤其国家间税收协调在法律上各国大多还存在着空白。本文主要针对电子商务中数字化产品和网上服务的增值税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最后提出了我国对于网上商品服务征收增值税体系建立的建议,以期望能够对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体制的完善贡献微薄之力。

  • 标签: 数字化产品 网上服务 电子商务 增值税 税法原则 税收管辖权
  • 简介:不久前,庐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一起“伪造货币案”的线索,报案人称庐江县辖区内有人使用“王辰”、“王宝强”等身份通过网络、物流从全国各地购买原材料伪造货币。警方经过走访发现,该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庐江县矾山镇人汤某。11月6日,民警逐步排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窝点,迅速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在其住所内发现用于打印假币的纸张、打印机、墨盒、电脑等,电脑内发现面值20元、10元、5元、1元的假币模板若干,现场查获部分成品假币。

  • 标签: 伪造货币 假币 犯罪嫌疑人 拘留 销售 庐江县
  • 简介:略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方明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基本物资,合格的食品对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近几年来,一些利欲熏心的单位和个人,为了牟取暴利,置法律和广大人民群众健康于不顾,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

  • 标签: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 人体健康 有毒有害 《食品卫生法》 企业事业单位
  • 简介:作为市场经济初级阶段特有的现象,附赠式有类销售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逐步成熟,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针对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诸多问题加以分析,全面论证了赠物的法律性质,赠物瑕疵的法律救济及商家不肯赠物的法律救济.同时将附赠式有奖销售与'巨奖销售'、'不正当削价竞销'、'附条件交易'、'商业贿赂'的界限加以划分.认为对它的法律规制应不断完善和严格.

  • 标签: 附赠式有奖销售 巨奖销售 不正当 削价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