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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法学的提问方式与诠释学法学提问方式不仅预先地设定了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还可以大致确定解决问题的路径,甚至,最终获得的答案,也是沿着最初的提问方式一路走下来的必然结果.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提问方式,就会生长出什么样的法学理论形态.一种特定的法学思潮、一个独特的法学流派,无论多么纷繁复杂,往前追溯,都可以找到一个理论原点或逻辑起点,这个原点或起点,就是一种法学理论思潮或流派所独有的提问方式.是提问方式的变迁引起了法学理论的变迁.

  • 标签: 法学理论 法哲学 法学流派 法律 特定 设定
  • 简介:一、法律和政治或许法律哲学可以被理解为政治哲学的一个分支?这两者之间显然存在着关联.法律体系是政治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奇怪的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竟始终对它的实施不感兴趣.法律、法律适用、法律构成、立法机关、法院、司法判决、法律推理、法治,如此等等,都是政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立法机关和法院是政治机构,法治是政治理念,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是一定社会的政治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展示的政治实践和政治技能.的确,它们都不是政治学的研究者们感兴趣的主题.政治学研究者的兴趣点,在于像政党这样的非法律的组织,像自由与繁荣这样的非法律的理想,像选举和游说这样的非法律的实践活动,还包括像权力和战争这样的非法律现象.然而,法律学者们所研究的课题,是政治学的研究者必须关注的一个非常丰富的子集.

  • 标签: 法律哲学 政治哲学 法律机构 法律理念
  • 简介:中国民法典能否在《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之后踵事增华、再创高峰,取决于它能否在深刻反思近代民法现代性危机的基础之上,积极回应当下国人公共精神普遍性缺失的现实景象,并肩负起重塑国民性格、培育国民公共精神的历史使命。民法典不仅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也是公民社会的基本法。在公共精神层面重塑国民性是作为公民社会基本法的民法典职责之所在,也是民法典获得权威性的民心基础之所在。中国民法典应当在近代民法典的基础之上,于价值和规范两个层面,实现个人主义与团体主义并重、意思表示与程序并重,进而借助秩序化的团体公共生活和程序化的私权行动规则,潜移默化地影响国民性格,润物无声地塑造国民之公共精神。

  • 标签: 民法典 民法总则 公共精神 团体主义 程序规则
  • 简介:作为法的最高抽象形式的理论表达,法哲学首先是对人的一种关怀,它是从法的角度对人的现实存在的哲学理解和对人的理想性存在的终极关怀。因此,法哲学是一种人学。在法的理论体系中,法哲学无疑居于最高层次,成为法学的元理论。就功能而言,法哲学始终是针对法的现实(法的实践与理论)的一种理性批判。这种实践批判又必然导致法哲学在理论层面的自我批判。所以,批判性也就构成了法哲学的内在本性

  • 标签: 法哲学 人学 元理论 批判
  • 简介:1818—1819年度冬季学期1一切法度(Rechtsverfassung)的目的都是自由。也就是说,精神不是它依自然所是的东西,而仅仅是它将自己打造成的东西,它仅仅是它自己的作品。自然是精神的出发点,可精神的真正存在却是凌驾于这种自然的直接性,从自身中脱胎而出。我们看到,这种奋力扬弃

  • 标签: 法哲学 实定法 哲学探讨 自在自为 民族精神 活着
  • 简介:财产调查是民事执行的始点、前提和关键。制定科学的"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并依据该标准开展财产调查,可以准确判断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履行能力大小,推动有财产案件"应执尽执"、无财产案件有序退出。开展财产调查要在重构"调查财产"概念、创新"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程序上严格依法、范围上"全面覆盖"、手段上网络查询和实地调查"双穷尽"、责任追究上"应追尽追"、监督上"全面公开"等"完成财产调查"认定标准,并将之运用于判断是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认定"无可供执行财产"上。

  • 标签: 民事执行 财产调查 认定标准 执行权
  • 简介:法学曾经一度是哲学家关心的问题,并被当作哲学的一部分。而最近,社会科学家开始关注法律,将其视为~l'-J社会科学。律师知道法律是技艺和职业。也是一系列的规则;他们几乎不愿费心去弄清这些方面之间的关系。政治家知道法律是社会的重要面向,是指引、工具、拘束;他们却基本不会去努力获知这一切是如何嵌合起来的。事实上,法律是所有的前述事物,而且不止于此。如果我们把争论各方所钟情的法律维度分别同作为整体的法律联系起来,法学家之间的很大一部分争论就会失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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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哲学是一种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的犯罪构成的立法设置与科学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建构需要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引导。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开放的和发展的哲学。犯罪构成的建构应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指导下展开,同时,可借鉴一些合理的西方哲学思想和方法。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决定意识''分析和综合''系统和要素''结构与功能''运动与静止''对立统一''量变与质变'等哲学原理,以及西方哲学中的'价值哲学''结构主义''过程哲学''实用主义哲学'等哲学理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哲学理论审视下,我国通说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未来,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应在哲学理论指导下予以进一步完善。

  • 标签: 犯罪构成 导向 马克思主义哲学 西方哲学
  • 简介:用诠释学的观点解读马克思的文本,是文本和解读者之间的"主体间性"的活动.马克思文本的"原意"是一个不可把握的概念,也许有但不可知.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哲学在内容上有区分,但在意义上完全没有必要."走进马克思"仅是对不看马克思文本而妄谈马克思的人的规劝.马克思主义哲学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用意识形态性来指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意识形态的偏见;但马克思主义哲学也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被误解为政治理论,剥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政治外衣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要.

  • 标签: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哲学 诠释学 意识形态
  • 简介:通过对一起少年特大少年凶杀案的分析可以看出关怀和爱的缺失,学校监管功能的弱化,沉迷网络,个体愤怒因子的累积,是致使他犯罪的主要原因。我们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的司法化改造,对未成年人的责任监护制度的建立,构建与督导学校的德育考评体系,和对网络和自媒体不良信息的多维度管控。

  • 标签: 少年犯罪 收容教养制度 责任监护制度 德育考评体系
  • 简介:柏拉图所经历的一系列政治危机对其一生影响极大。①他目睹了其祖国雅典从一个显赫的伟大帝国,到卑微及几乎毁于一旦的过程。他见证了其亲属和朋友,这些反动的三十僭主成员之间的暴力阶级冲突,他们沉湎于野蛮迫害以致使常规参政行为变得令人排斥。当此残暴政权由一个无序的“民主”所承继,且把雅典“最善之人”———其钟爱的偶像苏格拉底———判为死刑时,他所有的幻想彻底破灭了。②柏拉图穷其全力所展现的抱负,就是探寻一种比政治领袖所言更深刻及更令人满意的表述。其最为显著的实践效果就是他所创办的学院,在此,许多立法和法典编撰的未来领袖们得到培训。③其经久不衰的成果就是存续了几乎2500年之久的人类思想史上最杰出的成就———柏拉图的哲学,它奠定了政治理论和法学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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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文章解读了当代人权理念并考察了哲学家为这些人权理念提供系统的合法性证明所作出的努力。首先,文章从何谓人权出发,探讨人权是否需要一种特殊的合法性证明,同时追溯了解释人权基础的不同路径。接着,文章详细探讨了三位重要哲学家阿兰·葛维茨(AlanGewirth)、詹姆斯·格里芬(JamesGriffin)和约翰·罗尔斯(JohnRawls)提出的人权学说。

  • 标签: 人权 自由权 福利权 自治
  • 简介:在波斯纳法官的法经济学体系中,财富最大化原则和成本一收益分析是其核心概念和基本方法。本文基于但不限于波斯纳法官的这一演讲文本,以一种语境论的视野和尽量进入普通法司法实践的精神,分别从法经济学和法律的实用主义之间的关系如何、“财富最大化”原则的内在困境何在、单向度的法律经济学是否存在理论局限性以及中国法官是否需要远离实践性的和实用主义考量这四个看似独立但却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问题切入,深入探讨法律经济学中的一些重要学理问题。基于此,就解释复杂多变的中国问题而言,“拿来主义”式的理论移植效果肯定不佳。我们更需要一种从人与人、人与制度、制度与制度之间的互动出发,以个体的成本一收益分析为基础,以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为工具并以促进社会合作为目标的新法经济学。

  • 标签: 财富最大化 成本-收益分析 单向度法经济学
  • 简介:卡多佐是英语世界有史以来最著名、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也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其司法哲学对司法及其过程——司法的价值取向、司法的方法、司法的至高境界等——进行了深刻、独到的说明和阐释。卡多佐的司法哲学既是其存在于其间的时代的要求的热烈回应,又具有相当程度的普适性,对当今中国的司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 标签: 卡多佐 司法哲学 司法能动主义 现实主义法学
  • 简介:传统冲突法建立在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学说基础之上,其哲学基础是19世纪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冲突法理论不考虑各国法律背后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因此实现了冲突法的非政治性。随着冷战的结束,新自由主义复兴。中国国际私法在近年来无论在理论还是在立法上长期受自由主义范式影响,尤其是在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张和惯常居所原则的扩大化为标志,绝对的自由主义范式主导了立法思维。中国国际私法必须破除绝对自由主义范式,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有益成分,并结合当代中国冲突法实践,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冲突法新道路。

  • 标签: 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 自由主义 政治哲学
  • 简介:一短篇论文里欲涵盖中国法律与政治哲学整个领域,势不可能.作者因而只自限于三个基本问题:(1)政治权力之基础;(2)法律与伦理之关系;(3)人类社会之终极理想及其实现之历史过程.甲政治权力之基础依据中土最古老之文献《书经》①之记载,一切政治权力之来源有三:天命、人民之善意与统治者之德行.

  • 标签: 中国法律 政治哲学 政治权力 《书经》 终极理想 人类社会
  • 简介:冯友兰先生说:“哲学是人类精神的反思。所谓反思就是人类精神反过来以自己为对象而思之。”经过100多年的反复和努力,中国法哲学研究初见成效,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构筑了独立的法学范畴体系和话语结构,使法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二是形成了独特的法律思维方式,使法律同其他社会现象区别开来,并形成最具影响力的学术力量以指导社会按照法治的要素重塑利益结构。但是,囿于复杂的社会因素,中国法理学尤其是宪法法理学,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和运行机制缺乏整体性的、形而上性的反思,公法基础理论欠缺所表现出来的弊端已经十分明显。公法哲学就是关于权力和人权的哲学。步入新世纪,中国公法领域迫切需要形而上的沉思,中国法学最有价值的范式研究和体系建构也将在公法领域里发生。

  • 标签: 公法哲学体系 方法论 公共权力体系 意识形态化 公共哲学
  • 简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中,"法的阶级性"理论受到了挑战:把法本质归结为阶级性不仅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而且还会带来实践中的种种困惑.以马克思哲学观及法的起源分析,公正性应为法的本质属性.法的公正性是指公平正直,合乎法度和理性,对人处事合情合理,是非清楚,赏罚分明,不偏袒任何人,为公众利益着想,得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承认.法的产生史和法在现代社会中的功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 标签: 法本质 法的本质 法的起源 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 承认
  • 简介:强化教育法哲学的研究对于教育法学学科建设非常必要。新学科是在原有学科内容的基础上产生的,教育法哲学视阈集合了原有学科内容和方法,形成了新的学科内容和方法。教育法哲学中的哲学导向包括人的发展的无限性、抽象性和目的性;教育法哲学中的法学定位包括人的发展的规范性、有限性、交互性和利益性;教育法哲学中的教育学定位包括人的发展的全面性、阶段性、专门性。教育法哲学应包括哲学的、法学的、教育学的基本概念与范畴。

  • 标签: 教育法 教育法哲学 教育法学科
  • 简介:安德雷·马默(AndreiMarmor)的新著《法哲学》是近年来英美法理学界的一部杰作。整本书围绕当代英美法理学两大核心议题——法律性质问题和方法论问题展开论述,作者马默在两大议题上均持严格的分离观:法律性质问题上采取还原论立场,方法论问题上固守描述性法哲学,两者融贯相连。经过重述和检讨,本文认为马默在上述两个议题上较前人的观点确有进步和创造性,值得认真审视。但本文也批判性地指出:首先,在检视承认规则的争议和法律规范性与权威的关系时,我们发现法律效力并不能完全还原为社会事实。其次,法律性质问题和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并不如马默想象得那样紧密。最后,描述性法哲学也并不能完全承载法哲学的目的和使命。

  • 标签: 马默 还原论 分离论 描述性法哲学 法律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