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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机制的意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进入了全面系统推进的新阶段。

  • 标签: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社会矛盾纠纷 中国 化解机制 治理能力 治理体系
  • 简介: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倾力构建多元诉讼调解网络,为当事人提供星级诉讼调解服务化解群众矛盾,培育调解文化,让群众感受“司法调解”的温暖,为构建辖区稳定和谐提供了坚强的法治后盾。

  • 标签: 诉讼调解 星级服务 人民法院 多元化 网络 牡丹江市
  • 简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有助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要做到事前预防,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事中处理,形成合力,有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事后处置,兼顾情法,依法终结涉检信访案件。

  • 标签: 多元化 涉检信访 矛盾纠纷
  • 简介:美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全世界人们的眼中,诉讼文化是最具代表性的美国文化符号之一,以诉讼方式处理纠纷早已成为美国人的一种习惯。但是,逐渐的美国人发现运用诉讼解决各种纠纷并不合适,大量出现的案件造成的诉讼拥塞、司法成本巨增、时间拖延等情况则完全违背了"及时的正义"这一基本法治精神。

  • 标签: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立法经验 美国人 文化符号 诉讼文化
  • 简介: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遇到制约发展的法律瓶颈问题,亟须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考虑制定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以解决纠纷解决部门职能不清、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衔接机制不顺畅、保障制度不到位等问题.厦门、山东、黑龙江、福建等地区大胆探索,先行出台的地方条例为国家立法提供了有益参考.国家立法在吸收地方经验和弥补不足的同时,还需考虑与《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等现行法律的衔接问题,共同构建中央与地方统筹协调、专门立法与综合立法协同推进的多元纠纷解决立法体系.

  • 标签: 多元化 纠纷解决机制 立法研究 地方条例 国家立法
  • 简介:积分、优惠券属于广义财物中的财产性利益,在分析积分、优惠券类案件时应区分狭义财物与财产性利益,由犯罪对象一元论转为多元论,不同阶段的行为可能分别侵害了财产性利益载体、财产性利益和最终财物。积分、优惠券作为财产性利益具有独立价值,应分别认定对财产性利益的犯罪与对最终财物的犯罪。损失的认定应采既遂时点,并考虑被害人交易目的是否实现,数额的认定应去精确、去绝对,委托专门机构鉴定确定数额。前后行为构成数罪的应按罪数理论处理,根据不同情形分别属于共罚的事后行为或者狭义的包括一罪。

  • 标签: 积分 优惠券 财产性利益 犯罪数额 罪数处理
  • 简介:经济全球国际经济法有重要影响。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家经济主权也不断被削弱,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协调,需要建立相对应的国际法律制度,因此产生了国际经济法,以确保全球经济得以发展平衡。

  • 标签: 经济全球化 国际经济法律 影响
  • 简介:在当今的中国环境下,中国的法学教育应该走一条本土国际和谐共存的道路。从普遍性意义上看,将国际法和比较法'融入'固有课程编制,是国内法学院应该选择的一条道路。这种模式不会引起固有课程的结构性变化,打乱固有的课程教学,而是可以在稳定固有教育模式的前提下探索国际。并且,课程的开发是学院可以自主决定的事情,变数不会太大,每个学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实力决定是否聘请外教,是否办成两个学位。此外,原有的学生群体并没有改变,毕竟大部分的学生还是以本土的学习和研究为主。同时,融入国际法和比较法课程又适应了部分学生国际的需求。因此,这种模式最为稳妥,可以稳步推进.假若不顾现实条件,大量地引进新项目、新机构而又没有足够的课程基础,只会昙花一现,不会长远,甚至也会造成学生国际不行、本土不能的局面。

  • 标签: 国际化 本土化 职业教育 比较法
  • 简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随着社会进步,居民的维权意识的提高,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的社会需求的增长。但由于当事人损伤的复杂性、司法鉴定人对于损伤的认识不同及鉴定标准条文的多样性,往往同一个损伤结果可得出不同的致残程度。现基于右足毁损伤的致残程度鉴定,提出个人观点。

  • 标签: 司法鉴定 致残程度 右足毁损伤
  • 简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标志着其法律效力的来源。从理论界和各国实践来看,以地域标准作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已经成为主流。而我国长期的实践和理论中都以仲裁机构为标准来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籍;但同时,我国是《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公约主要采取地域标准。因此,无论我国的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由于双重标准的存在都引起了很多问题和争论。本文主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来试图解决国籍认定上的困境。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 国籍 纽约公约 非内国裁决
  • 简介:在法律上,人民币的国际与我国外汇管制的法律制度直接相关。我国以《外汇管理条例》为基本立法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虽已初步构建了人民币国际所需的跨境循环流通渠道,但目前仍有诸多缺陷。基本立法理念过时,未树立人民币国际的发展目标;立法层级较低,体系杂乱,'正面清单'的立法模式不利于人民币资本项目外汇管制的放开;从内容上看不恰当的资本管制使人民币跨境流动仍有障碍,政府主导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易诱发投机资本冲击,不健全的监管体系不能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对此,我国应以人民币国际化为目标,整合现行法律规定,构建以外汇法为核心,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统一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解除资本项目兑换的桎梏,推进人民币汇率机制市场,建立双维度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范体系,实现人民币国际

  • 标签: 人民币国际化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资本项目 汇率机制
  • 简介: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与国际性问题的有力思想工具,也是中国参与国际秩序与国际体系创新发展的先进理论指导,有必要展开深入研究和详细论述。第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加强全球治理的一项重要理论依据,

  • 标签: 国际体系 全球治理 法治思想 习近平 治国理政 先进理论
  • 简介:气候变化带来的全球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重点,既要推进经济发展,又要兼顾环境保护,尤其是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从绿色贸易壁垒限制中寻求更好的法律应对措施就显得更为切实.本文通过探讨国内外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分析其成因及发展情况,归纳出相应的应对建议,构筑全面的绿色贸易壁垒防御机制.

  • 标签: 绿色贸易壁垒 国际贸易 成因分析 法律应对
  • 简介:国际关系中是否存在超越国家确立、参与、同意的规则之外的标准与规范,是一个自现代国际关系产生之初就存在的争论。这种超越人定规则(实证法)的规范一般被称为自然法。从历史发展的实际经历与世界存续的理论逻辑而言,这种自然法不仅应当存在,而且也真实地存在过、存在着。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对于认识人类社会的演进规律,对于判断与规制国家的立场与行为,对于解释国家的兴衰命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但是,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在内容上并不是绝对的、固定不移的,而仅仅是相对的。它并不是一套精确的规律,而是一个相对的阂值;它随着时空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国际关系的总体结构和人们的认识进化而形成的观念集合;同时,它在实施的进程中也存在着柔性和时间延续的特征。然而,尽管国际关系中的自然法是一种相对的规则,也不能完全忽视它的存在,必须充分相信此种自然法即国际关系中的伦理道德的重要意义,才有可能摆正国家的位置,确立妥当的国际发展战略。

  • 标签: 自然法 国际关系 国际法 国家发展战略
  • 简介:一般法律原则和国际习惯的形成具有一定历史性,漫长的发展过程使两者不如条约具体而有针对性,但两者均具有晋遍约束国际法主体的效力。两者也明显不同,一般法律原则的适用是在国内层面,国际习惯是在国际层面:一般法律原则的法律认可是国内法上的确信,而国际习惯是国家之间不断博弈达成的法律确信;在效力认定上,一般法律原则的查找主要集中在国内法,而一项规则是否为国际习惯需要国际法院查证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的文件。

  • 标签: 国际法渊源 国际习惯 一般法律原则 特征分析
  • 简介: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美国、英国、欧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制定组织都推出了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当时出台的各项举措重在加强金融安全和稳定,并以此支撑全球经济增长。十年间各国以及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在反思和探索中取得了更进一步发展。这些监管变革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征:在历史的各个阶段,监管变革都是市场主体利益诉求的博弈和权衡;市场本身就是推动监管发展和变革的连续自变量,金融创新永远产生对监管创新的内在需求;在国际层面,主导国际监管标准的制定已成为维护金融竞争力的强劲手段。

  • 标签: 监管变革 多德弗兰克法 监管沙箱 银行业联盟
  • 简介:外空军事、武器的发展以及现行国际法的缺陷导致在外空发生武装冲突的可能性不断增加。国际人道法的根本目的在于限制冲突各方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战争灾难。基于现行国际人道法公约、外空国际条约的规定以及国际法院的相关裁决和咨询意见,国际人道法适用于外空存在充分的法律基础。但现行国际人道法主要是从传统的陆海空战争背景下发展而来,鲜有涉及外空的直接规定,这为国际人道法在外空的具体适用带来相应挑战。比例原则、区分原则等国际人道法基本原则在外空中的适用既要考虑其传统发展路径,也要考虑外空的特殊性。中国应坚持不得在外空使用武力的原则,同时积极参与阐释适用于外空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规则的国际进程,并制定相应的外空作战指导手册或规则。

  • 标签: 外层空间 武装冲突 国际人道法 区分原则 比例原则
  • 简介:从法理的角度看,维持和平行动的中立性及其对武力的使用的合法性并不影响或者排除国际人道法对其的适用;并且,从事实的角度看,不仅多项维持和平行动的实践情形已经突破了维持和平行动本应具有的中立性,不同层面的联合国法律文件也明确规定了维和部队应当遵行国际人道法。由此,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不仅介入到了冲突当事方之间的武装冲突并且使用了武力的情况下,国际人道法应当得以对其适用。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仅国际人道法的"普遍性原则和精神"得以适用于维持和平行动;相应地,维持和平行动违反国际人道法的具体情形则主要包括违反了国际人道法关于保护平民、给予平民人道待遇和给予被拘押者人道待遇的要求。

  • 标签: 国际人道法 联合国 维持和平行动 《日内瓦四公约》 普遍性原则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