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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个结果
  • 简介:互联网对传统行业的冲击与其说是颠覆,不如说是相融。作为传统行业中与实际联系最为密切的一行,它的改造不可谓不艰难。与此同时,法学教育如何与就业接轨,又如何与法律电商相关,都尚无定论。本文立足于当代高校对法学生的培养现状去研究现今法律电商的发展模式,以期为法学生提供新的方向。

  • 标签: 互联网冲击 法律电商 教育 创业 就业
  • 简介:伴随着“分享经济”的扩展,互联网平台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其治理日益得到各方关注。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宝网”)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姚某因出售掺假猫粮被判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

  • 标签: 互联网平台 治理 社会经济生活 淘宝网 分享经济 合同纠纷
  • 简介:如今,网购已经成为一种大众选择的购物方式。但在网购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网上商户的“售假”也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我国国内首起网购平台打假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姚某赔偿原告淘宝网损失人民币10万元及合理支出人民币2万元。有学者认为,该案可以看成是平台治理路径的某种新尝试,同时这也对更加广泛的分享经济平台治理有着借鉴意义。

  • 标签: 网购 打假 首例 购物方式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 简介:在线短租是一种创新的商业形式,由于产生发展的时间尚短,与欧美国家不同,在线短租在我国尚没有在经济和社会层面激发深化的矛盾,但是如何在法律上解释这种商业形式是对该行业规范指引并实现良性监管的必要前提。就在线短租契约的法律定性,民法精神从契约自由到契约正义的转向是合同类型界定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本文跳出民法部门法的思维,从法学方法论的视角,认为传统的概念思维在推理过程和结果上都无法解决在线短租契约的界定问题,相比之下类型化思维更具价值。因此,本文结合类型化思维和方法,提出了在线短租契约类型界定的具体方法,即根据合同期限与缔约方性质的强弱结合判断,这不失为在线短租契约法律定性的一种动态的、利益均衡的解决之道。

  • 标签: 在线短租 法律定性 概念思维 类型思维
  • 简介:网络平台是极其活跃的新型网络主体,网络平台犯罪形势严峻。但司法应对呈现出整体疲软的特征,暴露出立法规范供给与理论跟进失衡的制度瓶颈。立足刑法教义学,应当确认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网络犯罪主体的理论地位,以技术+功能标准明确网络平台类型,实现刑事责任法定化。今后,要着力增加网络平台作为新型犯罪主体,设定具体的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为追究网络平台的刑事责任提供充足的规范依据与理论指导。要对网络平台进行类型化分析,使网络平台刑事责任形态更具体,并便于相互划清界限。充分重视网络平台法定义务的地位,在准确厘定平台义务的基础上,应坚持实质必要原则,设定具体义务以优化归责原理。

  • 标签: 网络平台犯罪 平台主体化 平台类型 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 简介:移动社交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人们沟通交流、获取信息的重要方式。面对全新的传播格局,公安机关需要及时整合资源,将自身工作要求与新的传播载体有效结合,争取实现积极的良性互动,为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宣传工作增色添彩。文章认为应从建设公安微信公众平台的背景出发,对公安微信进行定位,以探索公安微信宣传推广工作的有效途径。

  • 标签: 公安 微信 公众平台
  • 简介:日前,北海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向党外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各党外人士在肯定的同时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出席的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毛艳琼希望该院能搭建更多更加有效的民主监督平台。据悉,近年来该院多项工作在全国、全区获奖。

  • 标签: 民主监督 北海市 党外人士 检察工作 市委常委 座谈会
  • 简介:电子商务的发展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基于知识产权的特殊属性,需要从知识产权的本质出发,结合现有的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的实证数据来衡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注意义务,平台注意义务认定的关键在于各方利益的平衡。平台对收到的知识产权侵权通知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平台应当以一个理性人的角度对通知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时应当遵循高度盖然性标准,同时结合平台在交易活动中的获利情况、预防成本以及审查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有效的知识产权侵权通知应当符合一定的程序及内容要求。此外,反通知规则、担保制度和第三方鉴定制度的引入也有助于配合通知规则的良好运行。

  • 标签: 电商平台 侵权通知 审查义务 知识产权
  • 简介:如今,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深入城市甚至乡村群众的日常生活。在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的普及程度和商业创新已经不亚于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原本线下就存在的假货问题也‘与时俱进”,转移到.“线上”,借助电商渠道牟取暴利,

  • 标签: 请求权基础 法律路径 打假 电子商务 日常生活 商业创新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贯彻落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标签: 服务平台建设 法律服务 司法行政工作 法律顾问 民生 人民调解
  • 简介: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民事侵权责任边界关乎"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互联网平台提供商侵权责任承担有主动介入与被动应对两种不同的应对模式。互联网平台提供商的民事侵权责任承担必须符合技术与商业发展现实,不能要求其承担一般的普遍监控民事侵权行为的义务,但其应承担一定的管理平台以及与权利人合作的义务。互联网平台提供商违反管理与合作的注意义务并不必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互联网平台提供商必须对具体的民事侵权行为存在过错才应承担侵权责任。

  • 标签: 互联网平台提供商 侵权责任 注意义务 过错
  • 简介: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传统信贷市场结构缺陷凸显,P2P网贷异军突起,在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其金融创新的背后隐藏着高度的刑事风险,检察机关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完善对P2P网贷平台犯罪的刑法规制,在保护金融创新、稳定金融秩序间取得平衡,是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也是提升检察公信力和亲和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方面.廓清P2P网贷平台经营模式及其潜藏的刑事风险,是完善P2P网贷平台犯罪的刑事治理的逻辑出发点,而实证研究是主要方法,提出的刑法规制方面的建议则是论述的最终归宿.

  • 标签: P2P 金融 刑法 规制
  • 简介:一、基本案情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接受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的雇佣,在丁某、张某某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口上,二次研发支付接口(通称第四方支付平台),由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组织人员将第四方支付平台卖予钓鱼网站使用。2014年年底,因知晓被告人丁某、张某某研发的平台用以违法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李某辞职。2015年6月至2015年10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再次接受丁某的雇佣,维护第四方支付平台的运行。2015年7月22日17时许,

  • 标签: 支付平台 钓鱼网站 第三方支付 业务行为 诈骗犯罪 行为性质
  • 简介:秘密转移他人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资金的犯罪行为表现为直接转移平台账户内资金和转移平台账户所绑定银行卡内资金等两种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应区分这两种行为方式,对直接转移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的行为以盗窃罪认定,而对转移他人支付宝账户所绑定银行卡内资金的行为以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从刑民结合的角度来看,应认定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中介机构,刑事认定可突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受指令运行行为的思考,民事认定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账户权利人之间合同关系的框架下把握。

  • 标签: 第三方支付 盗窃罪 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 简介:2016年10月22日,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承办的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武汉召开,来自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领域的各专家、学者及研究生等100余人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围绕教育治理的理论困境、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变革的趋势与教育政策的转型、我国教育治理的实践问题等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

  • 标签: 教育 2016 中国教育学会 治理 分会
  • 简介:中国教育法制研究系列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编辑宗旨《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以当代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内容。本书将始终致力于关注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汇聚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的共同智慧和最新成果,展示教育法学领域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和探索。本书也致力于为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推广平台,通过学术交流和学术争鸣,推进中国教育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本书将积极为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实践服务,努力促进教育决策文化与学术文化的交流,致力于通过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为中国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制定的实践活动提供建设性的学术支持。

  • 标签: 教育 法制建设 法学 中国 学术
  • 简介:从适用的主体、对象、基础以及程序等方面来看,《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安置教育”是独立于刑法的保安处分措施,在许多方面与德国刑法规定的保安监督类似.就有效预防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与影响而言,安置教育有着积极意义与正面价值,应该予以肯定.但是,安置教育在实体方面存在适用对象扩大化、适用时间无期化与适用前提形式化的风险,适用程序的透明性与有效性也有待于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安置教育”的积极作用,应该通过法律解释或者实施细则对之予以完善,例如适当限制其适用的前提与对象、规定最高期限、完善危险评估机制,赋予被适用对象质疑风险评估结论的机会.

  • 标签: 恐怖主义 极端主义 恐怖犯罪 安置教育
  • 简介:2016年12月17日,第三届全国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前沿博士论坛在北京师范大学隆重召开。本次论坛以'依法治教背景下的教育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立足中国教育改革与国家转型的宏观背景,顺应依法治国战略背景下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聚焦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议题,重点关注教育政策与法律理论、方法和问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朱旭东部长、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蔡纹副处长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教授为论坛致辞。

  • 标签: 教育 北京师范大学 法律 论坛 政策
  • 简介:在城乡差距较大的现实条件下,强调农村儿童受教育的'权益'属性,有助于促进农村儿童受教育权的实现。农村儿童受教育权实现的过程,也是作为公民的农民利益群体(或个体)与国家及社会关系构建和重塑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国家力量从起点、过程到结果的各个方面,应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儿童受教育权测评指标体现为受教育机会权、条件权和成功权三个方面。测评农村儿童受教育权,需在构建和分解指标体系的同时,综合考虑指标权重和赋值、主观性指标与客观性指标、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以及'观测点'的筛选等问题。

  • 标签: 农村儿童 受教育权 测评指标
  • 简介:本刊讯近日。铜陵市铜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组织部分党员干部来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展。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重温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学习了先进事迹,剖析了反面教材,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参观后,党员干部们纷纷表示,一定要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重规矩、以身示范作表率,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自律、慎独慎微。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 标签: 党风廉政教育 铜陵市 反腐倡廉教育 中国共产党 区人大常委会 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