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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个结果
  • 简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轫于美国,其间,《清洁水资源法》《超级基金法》等一系列法律规范的颁布保障了这一制度的相关构建工作稳步推进,并于上世纪末臻于完美。然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开展,囿于我国的环境治理模式、政府环境责任的分配而应体现出不同的形态。通过厘清法律概念、强调立法先行、明晰政府责任、创新制度规则等方式,可以重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标签: 生态修复 环境修复 政府环境责任
  • 简介:本文利用国产DNA检测设备(包括核酸自动提取仪、基因扩增仪及遗传分析仪)在高海拔环境进行DNA检测,研究在西部高海拔地区建立DNA实验室的可行性,以及对不同实验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国产DNA检测设备可以满足高海拔使用要求,常规检材无需经过特殊处理即可获得满意的分型结果,接触类检材通过扩增前覆盖石蜡油进行保温密封等方法也能提高检出率。

  • 标签: 国产DNA检测设备 高海拔 常规检材 接触类检材
  • 简介:国际海运规则统一化的最大成果表现便是国际海运公约的出台,以统一规则的形式实现了规则的统一化。规则统一化的成因包括经济、政治和法律等方面因素,这些因素回应了规则为什么要以及之所以能的问题。由于海运的国际性,国际海运规则的统一化也影响着中国国内海商立法,并对中国实现国家战略有一定的启示作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中国已成为贸易大国和航运大国,应实现从追赶时代到引领时代的角色转变。

  • 标签: 国际海运规则 法律统一化 国际话语权
  • 简介:自2014年3月成立以来,ofo已经累计为全球2亿多用户提供超过40亿次的出行服务,一度成为全球领先的共享单车平台。然而,近期却因为退押金难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近年来,共享经济势头迅猛,陷入困境的ofo再度引发了人们对共享经济发展前景的多重思考。如今,共享单车行业面临重新洗牌,共享经济的下半场将会走向何处?为此,本刊特推出相关稿件,深入剖析ofo存在的问题,并展望共享经济未来的发展前景。

  • 标签: 共享经济 押金 经济发展前景 共享单车 多用户
  • 简介:“数据隐私问题”泛指由公共和商业机构处理个人信息的实践而引发的各类政治、经济、法律和伦理问题。法学界对数据隐私问题的关注仍聚焦于如何建构“个人信息权”这一教义学议题,但互联网经济和数据技术的飞速发展,已使数据隐私问题在个体权益、企业竞争和生产关系三个维度上全面展开。鉴于个体权利建构议题本身有限的智识和实用价值,法学界应尽快转向思考与数据合约监管、数据风险管理、数据资源交易和数据劳务定价等相关的机制设计问题,方能为人类社会寻求回应数据隐私挑战的努力做出有意义的贡献。

  • 标签: 数据隐私问题 个人信息 竞争 生产关系 机制设计
  • 简介:我国很多地方省市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来源、使用范围、管理主体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了经验。对比相关省市的规范性文件和司法实践中的案例,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制度应该从规范资金的名称、扩大资金的来源、完善资金的使用范围、确定资金的管理主体、加强公众对资金的监督等方面进行完善,以保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专款专用,使环境得到最大程度的修复。

  •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公益诉讼 实证分析
  • 简介:市场经济是私权制度的基础。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反思单一财产制度导致中国经济封闭。改革开放建立市场经济,重建私权,构建民法制度体系。同时,改革开放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突破封闭,使中国进入全球市场体系。知识产权制度从无到有,应运而生。新时代,中国从“复制经济”转型为“创新经济”。应当进一步完善的市场经济,充分有效的保护私权。为中国的市场经济找到与世界市场经济的契合与平衡。解放思想,促进知识产权等私权制度的复兴。转变观念,承认“私”是第一性的客观存在,保障个体的生存空间符合科学发展观,进而为“私”“私权”正名,把政策宣示上的“私权”正当性,转变为制度。《民法典》作为中国私权总章程,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财产关系提供长治久安的法律保障。

  • 标签: 知识产权 私权 改革开放 市场经济 民法
  • 简介:1989年,盖拉等40名居住在意大利一家高风险化工厂附近的居民,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申诉人指控,意大利政府未公开该化工厂的经营活动风险以及突发事件中应遵守的应急程序等信息,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生命权)和第10条(表达自由权)。欧洲人权法院判定,公约第10条没有规定公共当局的环境信息公开义务,故意大利政府未侵犯申诉人的表达自由权。但严重的环境污染会直接影响个人福祉、妨碍个人享受自己的家园,而政府未公开相关信息将导致申诉人不能充分评估其所面临的环境风险,进而损害申诉人为《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保障的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鉴于已确认对第8条的违反,法院对本案中生命权是否受到侵犯作了回避判断。

  • 标签: 欧洲人权公约 环境信息公开 私生活和家庭生活受尊重的权利 接受信息自由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