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教育法制研究系列教育科学出版社,北京编辑宗旨《中国教育法制评论》以当代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为主要研究内容。本书将始终致力于关注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汇聚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的共同智慧和最新成果,展示教育法学领域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和探索。本书也致力于为中国教育法学研究领域提供一个开放性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推广平台,通过学术交流和学术争鸣,推进中国教育法学研究事业健康发展。本书将积极为中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实践服务,努力促进教育决策文化与学术文化的交流,致力于通过教育法学理论研究为中国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制定的实践活动提供建设性的学术支持。
简介:从适用的主体、对象、基础以及程序等方面来看,《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安置教育”是独立于刑法的保安处分措施,在许多方面与德国刑法规定的保安监督类似.就有效预防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的传播与影响而言,安置教育有着积极意义与正面价值,应该予以肯定.但是,安置教育在实体方面存在适用对象扩大化、适用时间无期化与适用前提形式化的风险,适用程序的透明性与有效性也有待于提高.为了充分发挥“安置教育”的积极作用,应该通过法律解释或者实施细则对之予以完善,例如适当限制其适用的前提与对象、规定最高期限、完善危险评估机制,赋予被适用对象质疑风险评估结论的机会.
简介:教育领域简政放权的一个重要动力是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转型进程,国家与教育关系由此发生根本性改变,社会的积极参与成为新体制下教育的极具主动性的改革特征。公办学校改制是这一时期出现的重要事件,市场化的改革思路逐步释放的负面影响使教育成了一个敏感的社会领域,教育不公问题逐渐蔓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不满。教育行政化是对公办学校改制的'拨乱反正',但其破坏了多年来简政放权的成果,给教育带来的更多是弊而不是利,如何坚持简政放权的改革目标已经成为一个尖锐的问题。国家与社会的分化以及由此形成的改革推力、公办学校已经具备的教育管理能力为教育治理创造了必要的社会条件。相对于高度行政化的教育管理模式,推进教育治理绝不能回避简政放权,相反,简政放权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由之路。
简介:基于对《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刊载文献研究主体的统计分析,当前我国从事教育法学研究的研究者和研究机构主要在北京市。同时结合CiteSpace5.0.R2对《中国教育法制评论》刊载文献进行关键词聚类分析后发现,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热点领域主要有:受教育权及其相关问题、学校的法律地位及其与各教育主体的法律关系、学位制度问题、民办学校法律问题、学生权利及其救济。我国教育法学基本理论方面的研究仍需持续、深入;应加强对具体教育纠纷案例的全面、深入分析;应适当增加对教育政策与法律可行性方案的探讨;教育法学的研究范式应转向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