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出借国库券用于抵押应否承担保证责任一案,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即某百货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其理由在于:第一、某文化用品经营部向某百货公司借取二张国库券的行为是民事借贷关系中的使用借贷关系。借用合同最主要的特征在于它的无偿性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不对等性。因此,对于出借人来说,除了在合同成立时负有将财产交给借用人使用的义务外,一般来说是不再承担积极作为的义务。即该案中某百货公司作为出借人只负有把二张国库券交给经营部使用的义务,而不用承担其他的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经营部以二张不能转让的记名国库券抵押给造纸厂的行为是无效的。因为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律禁止流转物不得为抵押物,而经营部
简介:20世纪80年代的某一个初冬,我出差到海南岛海口市。有一天,我和武汉大学的老赵同志去五公祠闲逛,偶然在后院发现一间陈列物十分紧凑的展览室。进去一看,原来里边展出的全是品种各不相同的蝴蝶标本,五彩缤纷,形状各异,简直令人看花了眼。展品既供游人观赏,也标价出售。蝴蝶一个个分别安装在小玻璃镜框内,大都斑纹奇特,栩栩如生。有的种类可能人们从来也未曾见到过,一眼便知,十分珍贵。除了完整的蝴蝶标本之外,还有一幅幅图画挂在墙上。那美丽的风景画引人人胜,令我在墙前久久驻足,不忍离去。但当我凑近那图画再仔细观察时,方才发现那些画面都不是由丹青涂抹,而是用蝴蝶翅翼经剪裁后按照预定的图案设计,一草一木地拼起来完成的。真是巧夺天工,奇妙之至。当然,此种工艺品的售价比较高昂,而我的衣袋里储钱不多,只好倾囊而出,加上老赵助我一二,总算买下了一幅。
简介:人有的时候会想这样的问题,我是谁?其实这是人的一种自我反思,或者也可以说,是人在给自己进行一个定位。答案可以非常丰富,但是我想,可能每个人的答案都和他的职业有关联,一个人是干什么的,一个人一生在干什么。我,是一个律师。我是杨仲凯律师,这个概念模糊而又具体。我心目中的律师是怎样的,其实也可以归纳为,我,对自己怎样去要求,自己的人生怎样延展,怎样活下去。在想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本真的我和作为一个律师的我,撕裂成为两个人,一个是思考者,一个是游走在时光里的践行者,这种自我的要求,让两个我互相成为镜子,相互对照,试图达成一种完美的统一。我想,完成“我心目中的律师”的命题,叙事可能远比论说生动,不如就写一段往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