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政府的决策直接影响到各项事业的成败、政府的形象。因此,为加强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权威性、可行性,律师参与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现就我们在参与乡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决策工作实践中的体会,提出拙见,共同探讨。一、律师参与政府决策工作的实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领导的决策是一项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也是上层建筑内部的一种活动。马克思在分析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时指出:“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法律和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上层建筑有政治上层建筑(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和思想上层建筑(社会意识
简介:政府购买新型智库服务,系指政府就公共决策中面临的难题问计于新型智库,并为此支付相应费用的咨询供给模式,它既是政府决策咨询的机制创新,亦是培育与发展新型智库的可行路径。政府向各类智库购买服务大体分为定向委托模式、体制内吸模式和市场竞争模式三类,其中市场竞争购买对于激发新型智库活力、构建政策分析市场和供给高质量的决策咨询具有独特优势。而由于服务购买方与承接方之间存在的诸多制约因素,包括购买制度不健全、对部分智库的不信任以及智库承接能力有限等,导致政府购买咨询服务陷入困境,亟需从"智库—市场—政府"的逻辑维度构建政府向新型智库购买服务的推进策略:智库明晰自身的发展定位,提升研究质量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政府应供给购买服务制度,营造智库良性竞争的环境。
简介: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问题是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目前的法理学教科书多是从理论上作出一定的阐述,但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甚至矛盾现象谈得较少。党的政策和法律的关系体现在改革实践中,就表现为党的改革决策与法制决策行为的关系。随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目标的提出,在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党的改革决策与法制决策行为的关系,解决实际上存在的由于政策与法律并存并同时发挥作用而导致的以党代政、以政策代替法律的现象,避免党的政策与法律出现矛盾的问题,已成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由于这一问题的特殊性,目前法学界对其讨论的还不够深入。本文拟就此谈一些粗浅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