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6 个结果
  • 简介:目次一、前言——“合意原则”和“合意主义”二、反映“合意原则”的场面(一)契约解释的准则(二)格式条款的拘束力(三)自始不能的合同的效力(四)特定物债权的保存义务(五)履行请求权的行使限制事由——履行不能(六)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免责事由(七)基于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的范围三、与“合意原则”关系需要厘清的场面(一)附随义务和保护义务(二)赠与人的担保责任四、代结语

  • 标签: 合意原则 私法自治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民法典修改
  • 简介:关于共犯的处罚根据,历来存在因果共犯论、违法共犯论与责任共犯论的争论,但后两种理论必将导出处罚所有的必要共犯之结论,因而是不妥当的。因果性才是共犯论的逻辑出发点,但是共犯的因果关系并不像单独犯的因果关系那样严格要求'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这一条件,而只需要物理性或心理性地促使正犯结果更容易实现即为足够。因此,在认定共犯的成立与脱离以及中止时,物理性因果关系与心理性因果关系的存在与否成为问题的关键。但作为其前提,有必要明晰'共犯'这个概念,在这一点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提供了不同的思考进路。为了避免陷入心情刑法的危险,有必要为共犯处罚划定界限,而这一界限的划定,应当结合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形式标准指的是共犯对正犯的最小从属性,而实质标准指的是根据共同行为人的行为个别性地认定是否存在防止结果发生的注意义务。

  • 标签: 因果共犯论 犯罪共同说 行为共同说 共犯处罚界限
  • 简介:日本在明治维新时期引进了德国式的"法治国家"理念,在"明治宪法"中构建了分权制衡的国家机构体系,并对臣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保障.由此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形式法治主义。"二战"后,新的《日本国宪法》确认了国民主权原则,不仅要求各种国家权力必须依法行使,而且规定了对国民基本人权的保障以及对法律本身的合宪性要求,由此确立了实质法治主义。在现实中,通过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正当性的要求、对行政程序的重视以及对国民权利的救济等,实质法治主义在日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当然,日本的法治主义在对法律的违宪审查、对行政立法的控制、对行政裁量的规范、对相对人参与的保障、对国民权利利益的救济等方面还存在着有待完善的课题。这些正反两方面的法治主义发展经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 标签: 法治 法治主义 形式法治主义 实质法治主义 法系
  • 简介:日本在二战前继受了德国式法治国家观,法治主义这一日本式的概念也确立起来。围绕明治宪法下立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范围和程度也曾展开一定程度的论争。二战后,对于日本国宪法究竟有没有采纳英美型法治、英美型法治与二战前的法治主义之间是什么关系展开了论争,其代表者就是“过·柳濑论争”。此后就两者的共性达成广泛共识,实质性法治主义也得以形成。在当代行政改革、司法改革时期,又出现了以“佐藤·高桥论争”为代表的大论争,其实质是在法合乎正义的前提下如何实现法治、如何把握日本国家权力构造的应有状态,其间的分歧仍难以消弭。

  • 标签: 法治国家 法治主义 法的支配 日本国宪法
  • 简介:日本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子能立法体系,因此才能在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后较为从容地应对核损害赔偿问题.中国自上个世纪70年代起也开始发展和利用核能,与快速发展的核能事业不相符的是,我国关于核损害赔偿的法律制度仍然处于缺失状态,如何对可能发生的核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赔偿是未来我国核能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比较研究外国立法的基础之上来修正我国的立法.

  • 标签: 日本 核损害 赔偿制度 中日对比
  • 简介:预防接种不可避免会产生不良反应。受害者能够获得救济的前提是预防接种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日本法院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对预防接种领域影响深远。日本预防接种事故诉讼包括国家赔偿请求诉讼和行政诉讼,法院通过判决的形式分别对因果关系的立证标准、判断要件、举证责任等作出了充分细致梳理,可以为我国建立预防接种领域综合救济体系提供借鉴。

  • 标签: 预防接种 因果关系 国家赔偿诉讼 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