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议庭运作机制是以实现合议庭制度的基本功能为价值取向的操作规程.理顺和完善合议庭运作机制的基本思路是:必须强化横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决定作用,同时对纵向运作机制加以规范和约束,真正还权于合议庭;充分发挥纵向运作机制在案件审理中的辅助和补充作用,以达到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的目的.合议庭横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着眼于:一是立法明确法官独立,二是提高法官素质,三是健全合议庭评议案件的程序机制,四是完善审判长和案件承办人制度,五是完善陪审员制度.合议庭纵向运作机制方面的改革应立足于:一是理顺合议庭与庭长、院长的关系,二是改革完善审委会运作机制,三是废止上级法院的指示、批复权.上述意见和建议,如能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加以借鉴,必将有力地推动现行合议庭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简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科技现代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能源紧缺等环境资源问题日益严重,环境纠纷逐渐增多,环境案件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有效解决和处理日益增多的环境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障和促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应该统筹安排、综合考虑我国审判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环境纠纷案件的审判体制。除了全面加强和促进现有各类法院审理环境纠纷案件外,本文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设立专门的环境法院;第二,充分发挥现有专门法院在审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的作用;第三,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中级、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环境庭;第四,在有条件和有需要的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环境法庭;第五,在审理重要的环境案件时成立环境合议庭。
简介:先秦时期,"法"之义大体上经历四个发展阶段:在"议事以制"时代,"法"尚未与规范和制度发生联系,仅仅有"废弃"之义;春秋时期,各国基本上"以礼治国","法"开始具有统治者制定并流传下去的规则、范式之类的含义,在铸刑书事件发生之后,与刑事制度发生关联;战国初期,李悝著《法经》,"法"从此成为刑事制度的代名词;战国中晚期,秦国在商鞅主持下实行变法,"法"因而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刑赏为主要手段的规范这样的含义,为各国思想家普遍接受。通过对先秦时期的法进行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是我国古代刑事实践由习惯的、具体的行为走向成文化、理性化的产物。在这个过程中,"法"也逐渐形成其特定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