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医事仲裁庭,实现医、法直接结合,同步完成医疗过错的认定与赔偿数额的确定,是摆脱医患纠纷法律处理困境的根本出路。公民是否享有人身权无需仲裁也不能仲裁,但患者的人身权是否受到医疗过错行为的侵犯、是否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则属于"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取代《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时起,医疗事故侵权赔偿已经不再属于卫生行政处理的范围,此时医事仲裁已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建立医事仲裁庭在制度基础与人才储备方面均有可行性。在医疗服务合同签订时、履行中、履行后,均应允许医患双方签署医患纠纷仲裁协议。架构医事仲裁庭的便捷方案是在现有仲裁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的仲裁员,其他规制可适用《仲裁法》。
简介:“学”在《老子》中虽只出现过三次,但内涵丰富,关系到老子的核心思想“道”论以及“道”、“德”的关系问题。此三处“学”含义各不相同:“绝学无忧”之“学”是世俗之学,即老子着力批判的外学之伪;“为学日益”之“学”是学落到经验层面的道——“德”;“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是前两处“学”的综合,前一个“学”是指对“德”的学习,后一个“学”是世俗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