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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4月10日上午,学院省级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在沙河校区开班。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同志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胡泽君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学习的方向和内容,向书本、实践、群众、专家学者和国外的有益经验学习:当前,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学习:

  • 标签: 领导班子成员 省级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领导干部
  • 简介: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是成员参与合作社民主管理,维护成员权利的重要保障,其分类设置及其限定具有"人合为主、兼具资合"的属性,体现了经济民主与公平,具有平等、激励、制衡及矫正价值。合作社的互助属性和为社员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成员表决权的设计应该确保表决权行使能形成有利于合作社发展和成员利益的共议,于此,有必要系统梳理表决权所涉环节,明确界定有表决权的成员、合理构建表决权排除或限制制度,细化成员大会表决规则,从而防止合作社发展偏离既定轨道,以达到促进合作社稳健发展的目的。

  • 标签: 互助性 基本表决权 附加表决权 表决权限制 表决规则
  • 简介:由于我国刑法对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没有作明确的规定,而司法解释又相互矛盾,因此我国学术界对应否追究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一直是众说纷纭。处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符合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和刑罚的目的,并且承认法人犯罪的外国法都处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为我国当下追究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在我国现行刑法修改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而解决参与实施纯正自然人犯罪的单位成员的刑事责任问题的根本方法在于完善刑法。

  • 标签: 纯正自然人犯罪 单位成员 刑事责任 修正的犯罪构成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