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尚无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在实务操作中,通常是按照村民自治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然而,如果完全依赖村民自治,恐因民主程序不规范、认知上的受限、私人或宗族之间恩怨等情形,导致多数人以自治之名侵犯少数人的合理利益。因此,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合理界定,亟需尽快填补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空白,加强法定干预以规范村民自治.
简介:(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16)琼0105民初2632号;二审判决书: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01民终2667号。2.案由: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3.诉讼双方原告(上诉人):陈某福。被告(被上诉人):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某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某村民小组)。
简介:本文基于海南省三亚市农村"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的调查数据,对农村"外嫁女"的土地权益保护情况及权益受损原因进行分析,通过吸取广东模式、浙江丽水模式、海南海口模式在处理"外嫁女"案件中的成功经验,提出加强行政管理、发挥法院能动作用、引入多元解纷路径,建立"成员资格确认前置"的解决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现状及规范
陈某福诉海口市长流镇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
农村“外嫁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认与法律保护 以海南省三亚市法院“外嫁女”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为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