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的分析,以期能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可行之路。在探讨了影响科技型公司融资的因素之后,本文通过对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文献的研究,对此新兴业务进行深入探讨,从而为我国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借鉴。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现状的分析揭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而提出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的建议。为推动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应配合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并由政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公司,即通过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实际运用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这是一个跨学科、跨领域的前沿问题,值得不断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针对性。
简介:文中"知识产权"特指那些"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的权利。绝对财产权理论在逻辑上并不能解释知识产权法中的很多制度,鲜有学者敢于在逻辑上坚持;而激励论本质上是干预主义的,认为存在着一个中央的立法或政策制定者,他(们)可以判断应该如何安排立法,使社会效率迭至最佳。激励论的核心方法论"法律经济学"在关于财产权的正当性问题上的分析是站不住脚的,并且由于成本与收益都是主观的,其关于社会成本与收益的计算也是无法完成的。在使用上有竞争性的事物才牵涉分配问题,人行为自由的边界应该止于尊重上一次分配的结果。由于智力成果在使用上不存在竞争性,因此不存在分配问题,也不能成立财产权。科技与文化的创新,作为一种人的行为不应该进行任何特殊的激励。如果创新是实现人们目的的手段,那么创新自然会涌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