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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正在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这个世界。但与此同时,网络的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却滋生和孕育了网络犯罪,严重威胁了网络安全。法律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利器,而刑法作为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具有最后手段性,是网络安全法律中极为重要的一环。本文将界定网络犯罪的概念,分析我国现行刑事立法规制网络犯罪的现状和不足,提出相应的刑事立法改进建议,从而为网络安全提供坚实有力的刑法保护。

  • 标签: 网络安全 网络犯罪 刑事立法 刑法保护 立法建议
  • 简介:自"斯诺登事件"以来,网络安全问题不断升温。本文从法律角度,首先考察网络安全的定义,指出网络安全的核心是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重点是保障信息和信息系统免遭非法访问、使用、干扰、泄露、降级、篡改和破坏。继而,本文分析了欧美以及巴西对于网络安全的法律定位和相应的立法,发现美国侧重于政府与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欧盟和巴西侧重于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保护。最后,本文提出我国应当准确定位我国的网络安全,加快出台网络安全战略和专门立法,注重信息安全和个人数据的保护。

  • 标签: 网络安全 信息安全 信息共享 个人数据
  • 简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是维护网络安全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作为网络安全基础性立法的网络安全法,原则上规定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所采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应通过国家安全审查,但未对制度的整体建构作出规定。本文认为,我国的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应当定位于特定领域使用产品或服务的审查制度,建议明确国家网信部门为网络安全审查主管机构,并在网络安全分类审查的前提下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就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而言,在审查广度上应以关系国家安全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中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为宜,在审查深度上须从技术审查拓展到背景审查,从表层功能符合性审查延伸到底层源代码审查,但无必要对IT供应链全链条进行审查。

  • 标签: 网络安全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 网络安全审查制度 背景审查 源代码审查
  • 简介:本文拟从国际法角度对网络安全进行研究。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的重要问题,引发大量国家之间的纠纷和摩擦,这凸显了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的不足。尽管早于1988年始,国际社会就开始了对于网络安全的国际造法进程,但是现有网络安全国际法律规范仍存在很多不足,这体现在专门针对网络安全制定的国际法律规范数量较少,效力不高,而传统国际法如何适用于网络空间仍存在较大争议。这一现状的背后反映出国际法规制网络安全问题所存在的政治、法律和技术困境。自2010年开始,我国开始积极参与网络安全国际造法进程和国际治理活动,发挥了日趋重要的作用,可能为破解当前网络安全国际立法和治理的困局作出贡献。

  • 标签: 网络安全 国际法 国际造法 中国
  • 简介:网络作为基本载体的经济活动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延展,内含的法律风险可能危害到网络安全乃至于经济安全。从经济法视角对其进行规制的制度安排主要涉及金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等方面的内容。虚拟货币对于宏观经济秩序可能带来的波动、网络融资模式对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的潜在损害,都需要法律的有效规制。但是,目前我国的制度安排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不够充分,同时存在法律定位不准、法律束缚过紧和法律规制缺失等现象。在网络环境下,尤其要以个人数据隐私保护为中心,通过网络安全立法建构消费者保护体系。

  • 标签: 网络安全 虚拟货币 网络融资 个人数据隐私 金融消费者
  • 简介:在现阶段,网络已强烈的介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从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上使用如陌陌、QQ、人人、微信、人人、微博、贴吧、乌鸦、YY、易信等社交软件,使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有许多的安全问题,目前正在制定的《网络安全法》对社交软件平台起到了强烈的规范作用,其在身份保障、信息传播、监管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制。

  • 标签: 网络安全法 社交软件 身份保障 信息传播 监督机制 法律责任
  • 简介:网络安全立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决定了它必须依赖行政法律规范和制度,既重视司法审查,也强调行政程序法治的意义。立法要建立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民主原则、正当程序原则、鼓励参与原则等,并以此确定其总纲部分。立法涉及的行政主体不仅包括了行政机关,也包括了获得显性或隐性授权的组织。立法要设定行政主体的权限,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立法应当重视通过程序的规制,明确网络安全执法以及公众参与的主要程序,尤其重视软法的运用。在法律责任部分,既要划分责任类型,也要确定责任标准。

  • 标签: 网络安全 行政法治 正当程序 公众参与
  • 简介:《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其他相关立法对“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规定不甚完备的情况下,从处罚范围看,显示了刑法应有的扩张性。然而,刑事司法应当通过目的性限缩解释保持适度的谦抑,审慎界定“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拒不改正”“违法信息”等,从而切实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在保护信息网络管理秩序的同时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 标签: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目的性限缩 罪刑法定
  • 简介:与隐私权相较,个人信息权是一种网络环境中的新兴人格权,可以经由《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条文确立。我国可以采用机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模式保障个人信息权。自律模式部分,网络隐私权保护组织以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可以逐步独立。我国应当以司法途径与管理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网络安全,在线上身份证制度的构建上,应由《网络侵权司法解释》作出司法导向。现有的"通知—删除"规则可以改制为"通知一删除一反通知一恢复"规则,网络服务提供商并不应网民的要求永久性删除信息,而是需要等待反通知期间,以平衡提供者的经营自主权、网络用户的信息发布权、权利人的著作权等权利,以预测网络服务提供商收到通知后的行为后果。

  • 标签: 个人信息 网络隐私 网络安全 反通知 行业自律
  • 简介:网络安全法》首次从法律层面对数据处理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数据处理的主体、个人信息范围、数据收集和使用规则、数据处理规则及数据跨境流动等法律制度。《网络安全法》的'大数据条款'为数据交易和数据流通的大数据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但个人信息范围仍很广泛,个人信息界定缺乏明晰的标准,数据处理的匿名化处理标准仍有待明确,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双告知'制度会不合理增加运营成本,甚或引发用户恐慌,个人信息删除更正权存在容易被滥用的风险,跨境数据流动中的重要数据范围界定仍有待明确。建议采取'合理识别'原则确定个人数据范围,遵循'合理匿名化'标准进行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跨境数据流动配套规则等,进一步完善数据处理法律规制的后续配套制度。

  • 标签: 网络安全法 数据处理 法律规制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42条但书条款构成了我国个人数据匿名化规则,该条款将用户同意与数据匿名化确立为数据流通的主要规则。明晰数据匿名化规则与法律标准是理解与适用该条款之前提,亦是促进当前数据产业发展之关键。在比较法上,欧盟更注重数据匿名技术本身,并将匿名化标准提高至数据公开的标准,而美国个人信息去身份标准更强调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对标识符的识别性进行判断,构成了两套风格迥异的标准路径。我国数据匿名化法律标准的构建应基于“无法识别个人身份”之前提,以标识符类型化为基础,并以隐私风险评估作为例外,协调匿名化规则与其他规则之衔接。

  • 标签: 数据匿名化 匿名化标准 个人数据 数据流通 去身份
  • 简介:京东在最近几年凭借其一流的服务、成熟的物流体系等优势吸引了大批优质用户。然而,京东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尤其在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方面。2016年12月,京东商城的用户数据库资料怀疑遭到泄露,虽然调查结果显示用户被盗可能性比较大,但电商行业屡屡发生数据泄露事件,不少用户仍心有余悸。在《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然而自2015年11月1日实施以来,适用尚少。因此,京东数据泄露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司法适用的关系就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 标签: 京东 第三方支付平台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 简介:《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的出台,既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职、提升网络社会管控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要求,又有助于督促互联网企业全面落实法定义务,防控网络风险,营造清朗稳定安全网络空间。2018年11月1日《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 标签: 公安机关 网络安全 行政处罚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网络空间
  • 简介: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大面积应用,社会以及用户对互联网依赖性增强,任意时间和任意地点以及任意方式的接入,使得网络安全隐患增加,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普遍严重,网络犯罪手段变化多样,相对应的安全管理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展,监管困难程度上升。应用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推广的主要问题和发展的瓶颈,建立全面的形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是重中之重,更是网络发展的新动力。

  • 标签: 移动网络 信息 安全 机制建设
  • 简介: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络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也不容小觑,呈现出发现难、取证难、认定难的特点。对网络食品安全犯罪的查处尤其需要关注食品安全犯罪的入罪门槛、食品安全标准的认定、犯罪主观心态的认定、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与责任的认定、网络食品“职业打假”索赔中敲诈勒索罪的认定及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衔接等问题。

  • 标签: 网络食品安全犯罪 主观故意 责任衔接 证明责任
  • 简介: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宏观战略、法律制度、组织体系和审查原则四个方面。其中,战略政策体现的是美国政府治理网络信息的宏观构想;法律制度和组织体系分别是网络信息治理的中观"软环境"和"硬基础";审查原则则是限缩网络信息内容的具体操作准则。美国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对我国的启示主要在于:应在权衡本国国情基础上认真反思构建网络信息安全治理机制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应制定科学、合理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应建立"权责统一、层级分明、分工协作"的行政组织体系来规制网络信息,应构建一套完整、系统涵盖网络规制模式、规制范围、组织体系、操作程序、审查原则等的法律制度,限制网络信息的行为应当接受严格的法律原则与标准的制约。

  • 标签: 美国网络信息安全 治理机制 战略政策 审查原则
  • 简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地表现出来。在网络时代互联网成为各种思想和意志自由表达的场所;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着西方国家技术垄断、信息霸权、意识形态渗透和文化帝国主义等威胁;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提升对网络话语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势下,必须深入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全面占领和治理的策略,加强“网络主权”意识和网络占领的顶层设计,改进宣传方法,壮大网络意识形态斗争队伍力量,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和监管体制建设,积极参与全球网络治理。

  • 标签: 网络 意识形态安全 新形势 思考
  • 简介:政治权力、商业权力、媒介权力、受众权力共同构建了政治传播系统,这个系统构建的过程也是权力的相互解构的过程。网络政治传播系统相对于传统政治传播系统,具有权力解构的加剧、权力杠杆的受众倾斜、系统边界的全球扩展等特征。这种新权力关系为民主政治的运行提供了乌托邦似的公共对话领域;同时隐含着受众权力的极权倾向。网络秩序的构建在于建立网络共和国,即实现制度保障下的公共领域里的权力分化与自主。

  • 标签: 政治系统 传播系统 构极权主义 民主
  • 简介:随着人类社会步入网络时代,网络经济从概念到实践得以不断演进与发展。网络经济的重要特征为:交易对象的盲目性和交易信息的虚拟性,这就导致网络世界的安全信用问题尤为突出。网络公证作为传统公证与现代网络的契合,能够为网络经济营造一个安全诚信的环境。遗憾的是多数人却将网络公证与涉网公证作一简单等同,这显然是对网络公证的一种误读。真正的网络公证为一个全新的概念,需要我们对其进行准确的界定,以辨正多数人对网络公证产生的混淆。

  • 标签: 公证 网络公证 涉网公证 辨正
  • 简介:信息时代、网络时代的来临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加速了人类社会的信息化进程,社会网络化趋势逐步加强,电子商务方兴未艾.网络正改变着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并逐步渗透进社会的各个角落.

  • 标签: 公证 网络公证 第三方 网络安全 网络公证机构 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