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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对于因饮酒或者吸毒而使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或者心神耗弱状态者,“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用以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的法理。如何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是其最大难点。对此,存在三种思路:一是以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模式”;二是以结果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责任模式”;三是将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概括地作为“一系列的行为”而整体认定为实行行为的模式。其中,“构成要件模式”是以责任能力没有问题的原因行为作为处罚对象行为,但同时要求,必须是以结果行为为介,作为结果之引起,原因行为的危险被现实化。

  • 标签: 原因自由行为 心神丧失状态 心神耗弱状态 构成要件模式 责任模式
  • 简介:在家庭财产的移转中,继承制度发挥着财产传承的功能,而其中的遗嘱继承则最大程度地反映了立遗嘱人的意思自治,但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继承的形式类型较为简单,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财产处分的需求.遗嘱的形式规定是为了保障遗嘱真实,但遗嘱形式的过度追求和刻板解读,将会限制遗嘱人的意思自治,阻碍法律的调控功能的发挥.

  • 标签: 遗嘱继承 遗嘱形式 意思自治 遗嘱监护
  • 简介:遗嘱自由原则是我国《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遗嘱自由原则是私法自治在《继承法》上的表现.遗嘱自由包括遗嘱行为自由、遗嘱内容自由和遗嘱形式自由.遗嘱自由使得立遗嘱人的意思得以实现,但是遗嘱自由也给现实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继承法》及其他法律对遗嘱自由进行了限制,且该限制是必要的、合理的.

  • 标签: 遗嘱自由 限制 合理性
  • 简介: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与国外自由贸易园区相比有自身特色,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和示范区。其目标既包含国内制度创新,也包含对标国际制度创新。五年来的制度创新试验倡导了一种'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创新理念,也取得了一系列的具体创新成果。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自主开放步伐的加快、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以及应对中美贸易战的需要,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前景广阔。

  • 标签: 制度创新 自贸区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一带一路 国际经济法 商事权利
  • 简介:10月26日上午,海南自由贸易港司法研究中心启动仪式在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举行。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等领导的见证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共同揭牌。

  • 标签: 自由贸易港 海南省 司法 省人大常委会 法院院长 研究院
  • 简介: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部署,标志着我国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更加开放的心态,迎接经济全球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虽然自由贸易港与目前获批的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建立现代开放型营商环境为目标,但是它们有本质区别。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制度先行",以完善的制度对接国际最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吸引世界各地经营者来此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旨在"创新先行",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突破现有行政体制,创新市场准入机制,这其中有成功,也有失败。在一定意义上,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的制度创新是在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投石问路、积累经验,而自由贸易港的设立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法治意义对内体现在推动经济体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对外体现在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发展,并引领国际经贸规则的创新与重构。

  • 标签: 自由贸易港 自贸试验区 贸易投资自由化 法治创新
  • 简介:保障措施被称为自由贸易的"安全阀",是国际贸易过程中临时性、紧急性的救济手段之一。在中外自由贸易中,保障措施的规定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取得了很大进展。中国与外国签订的多个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国自由贸易协定")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共同但有区别地援用了WTO的相关规定。因此,通过比较WTO保障措施条款与中国自贸协定的具体规则,总结自贸协定本身的特征和立法内涵,进一步对自贸协定中保障措施的条款改进和立法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 标签: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FTA) 保障措施 条款
  • 简介:互联网域名纠纷的解决涉及言论自由保护,这使互联网宪治成为现代功能分化社会中的新问题.互联网是一个运作封闭、认知开放的社会子系统,通过代码实现自我奠基与自我限制.依托互联网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结构耦合,互联网系统在双重反思性基础上形成宪治过程.通过域名裁判保护言论自由的基本逻辑,呈现为第一性的互联网系统反思和第二性的法律系统反思.真正确保互联网宪治常态化与稳定化的技术结构,则是法律符码与互联网符码混合形成的等级更高的宪治符码.互联网宪治实为互联网领域自我规制失效时的外部规制,言论自由的作用也从限制国家公权力转向限制社会子系统的过度膨胀.

  • 标签: 互联网 宪治主义 域名争议 言论自由
  • 简介:2012年万福生科造假事件一直备受关注。事件发生后,为降低损害,及时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其保荐人平安证券推出了“先期赔付”方案。以此为契机,先期赔付被写入了2015年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先期赔付制度有其建立的必要性,其可使受损投资者迅速得到赔偿,快速稳定证券市场。先期赔付纠纷解决方式的实质不是和解,而是追偿权的设立。先期赔付启动的时间在行政处罚之前,其协议的履行与行政和解无关。

  • 标签: 先期赔付 证券法(修订草案) 建立必要性 纠纷解决
  •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配置为重点,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这就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即'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

  • 标签: 市场关系 政府市场 经济法视域
  • 简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的本质并非欺诈,而是滥用优势非法控制市场。操纵行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市场秩序造成破坏,违反了"三公原则"。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并不要求具有特殊身份,任何参与市场交易的行为人都可以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要求行为人具有操纵目的,但不限于特定犯罪动机。"双重兜底"条款应当以最严格的标准加以适用。"双重兜底"条款分为与行政法、经济法等前置法形成的"双重兜底"条款和与相关司法解释形成的"双重兜底"条款。对于前者,司法解释应当及时根据犯罪行为的本质对具体的犯罪情形作出规定;对于后者,司法实践中应当优先选择不适用。

  • 标签: 市场操纵 双重兜底 欺诈 构成要件 司法解释
  • 简介:人类正在经历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无疑已引发了全球性的重大社会结构变化。对此,法学界也开始密切关注传统的法制模式会相应受到怎样的冲击和发生怎样的变化。当今世界中,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针对"法的滞后性",在平台治理等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种超常规且处于不断演化过程之中的"企业的制度自我生产机制"。这种法的生产机制的变革,正在使得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国家与企业、公与私等两元界限变得不断地模糊化。与此相关的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还引发了是否存在着数据垄断、财产权形态变化、差异化以及正义如何实现等新问题。《交大法学》编辑部于2018年1月18日特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女士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等四位教授就上述问题,从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双向角度进行了深度对话。

  • 标签: 阿里巴巴 法学教育 季卫东
  • 简介:南非属于混合法系,南非物权法采取了物权自由原则,并运用登记能力和“所有权切割”理论作为物权的甄别机制。这个机制在保证物权体系不断发展的同时维持了物债二分,不过它面临司法适用不一致的问题,物权和债权的界限难以完全确定。在理论上,南非的物权自由原则有助于我们认识物权的客体和内容,理解物权体系的形成和演进。在实践上,物权自由原则的实践对于如何缓和物权法定原则和认定新型物权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总则》第116条的规定过于僵化,仅由立法者预先设计物权体系。未来民法典物权编中需要规定缓和物权法定规则,授予法官认定新型物权的权力,引入司法性的事后认定机制作为辅助。

  • 标签: 物权法定 物权自由 物权法定的缓和 南非物权法
  • 简介:模仿自由原则作为判断模仿行为正当性的基本准则,是世界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普遍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但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模仿自由原则的理解和实践则较为模糊。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模仿自由原则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立法范式和不正当模仿行为判定等方面存在差异。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时期,基于调节模仿自由和保护商业成果的目标,在禁止仿冒商业标识和保护商业秘密两部分条款中贯穿了模仿自由原则的基本理念,但立法技术比较简陋;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我国对模仿自由原则和边界的解读日益明晰。从《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视角来看,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和司法实践日益承担着产生全球治理经验的使命,因此在模仿自由原则方面,中国应当调整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定位,选择“原则条款+具体不正当模仿行为的限制”的立法范式,并对不正当模仿行为的判定这一模仿自由原则的核心问题进行考量。

  • 标签: 模仿自由 基本态度 立法选择 不正当模仿
  • 简介:遗嘱人在遗嘱中规定配偶不再结婚方能继承其遗产,这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将身份行为作为财产行为的条件。这种遗嘱看似不当干涉了配偶的婚姻自由,实则并没有违反另一方配偶的意志,因此不构成对婚姻自主权的侵犯,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判定这种遗嘱无效,实际上不当干涉了遗嘱人合法的财产权,有违比例原则。

  • 标签: 婚姻自由 遗嘱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财产权
  • 简介:随着知识产权许可在企业并购和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凸显,运用传统的相关商品市场概念来评判其限制竞争效果的反垄断司法与执法实践已日渐暴露其不足和缺陷。“技术市场”概念的出现与演变顺应了这一需求,有效识别了知识产权许可是一个独立于下游商品的上游市场。虽然可以借鉴假定垄断测试法等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法则,但考虑到技术竞争的特殊生态,技术市场的界定应当基于个案适当调整,并总结经验和规律,从而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反竞争效果。中国反垄断立法起步较晚,但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技术市场概念的引入与界定已然刻不容缓,因此,确立一个独立于传统商品或服务市场的技术概念,并找到界定技术市场的一套有效方案,从而准确分析知识产权交易中的竞争效果。

  • 标签: 中技术 反垄断法中 市场概念
  • 简介:股权众筹在我国方兴未艾。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在股权众筹市场中引入冷静期制度。然而,冷静期制度适用于信息及实力不对等的交易双方,多存在于经营者与消费者之交易中。股权众筹市场中的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并不存在信息和实力不对等的情形,设置冷静期只会使法律的天平过多地向投资者一方倾斜,不利于股权众筹市场的长远发展。而针对投资者的权利保护,或者说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完全可以用一些诸如信息披露、加强监管等替代性措施加以解决,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标签: 私募 股权众筹 投资者 冷静期
  • 简介:数字市场竞争主要体现为互联网平台间的竞争。平台的网络效应、规模效应、负荷能力、差异程度、用户多宿的可能性、经营者获得数据的能力以及创新等因素,共同决定了互联网市场的集中程度和经营者市场力量的大小。现行反垄断法偏重于依据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等市场结构特征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力量,需要在数字市场反垄断中做出一些调整,着重按照上述因素分析互联网经营者的市场力量,认定其行为是否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 标签: 反垄断法 数字市场 双边市场理论 网络效应 数据
  • 简介:2018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杰作蛋糕店诉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案”作出了判决,宣告科罗拉多州政府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科州的《反歧视法》对菲力普斯的基督教信仰具有敌意,《反歧视法》对于科州公民的宗教信仰没有保持必要的中立,因此判决科州政府败诉。肯尼迪大法官认为,科州的司法程序存在着一些瑕疵,对菲力普斯的行政处罚影响到了其宗教信仰自由;卡根大法官认为,科州政府没有履行证明义务,证明《反歧视法》保持对宗教信仰的中立。金斯伯格大法官则持异议,认为两名同婚者只是要求购买用于结婚的蛋糕,而不是要求蛋糕设计师设计一款专门“庆祝同性婚姻的蛋糕”。菲力普斯案经过科州的四次司法程序,多数意见认定科州的司法程序具有司法偏见,其论据并不充分。

  • 标签: 宗教信仰自由 《反歧视法》 同性婚姻 民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