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通过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一是完善了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积极推进"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同时促进了广大法官自觉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司法水平;三是致力于公开和服务相结合,诉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法院更广泛地赢得了社会支持。近几年来,深圳法院的工作报告均在人大会议上以高票通过。2012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我国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深圳中院在测评的43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总分排名第一。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本的出路就在于司法公开,没有公开,公正无从谈起。司法公开既是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制约司法专断的有效方法,也是提升法官业务素质、提高裁判质量、防止外部干扰的有效途径。正因如此,司法公开制度改革—直是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改革纲要中的重要内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司法公开和以往相比在方式方法上有了重要的变化。如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司法公开制度全面、深入的改革,以充分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这是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全国各级法院也对此展开了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几个司法文件,并下发通知,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深化司法公开的试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