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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分,有新旧两种标准.“旧说”以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秘密或公然的偷抢行为作为分标准,“新说”以是否以对物平和的方式抢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具有致人伤亡可能性作为分标准.公开盗窃超出盗窃罪所能容纳的社会危害性的范畴,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也有相应佐证;“旧说”主客观具有一致性,不会扩大抢劫罪的犯罪圈,适应我国当前复杂的刑法实益.

  • 标签: 盗窃 抢夺 公然盗窃 界限
  • 简介:法律形式与法律渊源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我国学者一般将之作为等同的概念使用。这种观点导致了某些学术上的混乱,也导致法律形式和法律渊源各自的作用没能够充分发挥。正确界定法律渊源和法律形式,是实现二者区分的逻辑起点。法律形式是法律文本的表现方式;法律渊源是裁判规范的集合体,法官从中发现裁决案件所需要的裁判依据和裁判理由。由此可以得出二者之区分:从实践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指司法之法,法律形式之法是指立法之法;从内容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具有一定开放性的规则体系,而法律形式则是具有一定封闭性的规则体系;从路径来看,法律渊源之法是在司法适用过程发现和寻找的,法律形式之法是立法中形成的。司法适用之法完全局限于制定法之时,二者会出现种属统一,但是其概念内涵依然有着重大区别。

  • 标签: 法律形式 法律渊源 制定法
  • 简介:通过考察辽夏时期监察制度的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以及职责权限、立法执法等基本情况,可以发现辽夏时期监察制度具有一定程度保留民族特色;体现汉化、儒家化追求;因俗而治、一国多制;重点打击官员贪污腐化;监察机构兼理刑狱等特点.这些特点对于当今中国的监察法制研究和建设提供了许多值得认真对待的启示.

  • 标签: 辽夏金政权 监察制度 民族同化 因俗而治
  • 简介:基于实践中商业银行对保证账户的管理方式及担保的内容可知,保证账户担保的属性既非动产质押,也非权利质押。在物权法定主义的基本原则下,保证账户担保并不属于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中的任一种,而应认定为约定抵销。抵销所具有的担保机能决定了保证账户担保在人民法院对保证账户予以冻结、扣划、债权转让及破产清偿场合,可以对抗一般债权人,从而使商业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

  • 标签: 保证金账户 质押 抵销
  • 简介:青海省某单位与广东某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由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某单位院内一栋洗浴中心大楼,合同约定某建筑公司于2012年8月1日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若逾期交付,某建筑公司应向某单位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至2012年8月1日,某建筑公司由于各方面原因,未能按时完工.2012年12月6日,因多次协商未果,某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某建筑公司依法履行合同,并向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3倍的罚款,同时每日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违约.某建筑公司认为合同中约定的3倍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且按日按合同标的的20%支付违约,也明显过高,请求法院适当降低.

  • 标签: 建设工程合同 惩罚性赔偿金 合理性 建筑公司 合同价款 合同约定
  • 简介: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中增加了精神损害抚慰制度,体现了国家对公民合法权利的重视程度。但对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的认定及抚慰数额标准等操作细节未做具体规定,导致了实践执行的困难。因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可取之处,结合本国实际,对精神损害严重程度的认定和精神抚慰的数额标准加以规定。

  • 标签: 国家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认定标准
  • 简介:猫王案(Katzenkonigs-Fall)是德国联邦最高法院1988年9月15日作出的判决,即刑四庭1988年第352号(BGHvom15.09.1988-4StR352/88)。一审法院为波鸿地方法院,提交最高法院审判的争议点是:在犯罪工具者(derTatmittler)产生一个可避免的禁止认识错误(vermeidbareVerbotsirrrum)的情况下,如何界定间接正犯(mittelbarerTaterschaft)和教唆犯(Anstiftung)。一、基本案情地方法院以谋杀罪未遂判处被告人H和P终身监禁,被告人R九年有期徒刑并命令将其收容于精神病院。在上诉中,被告人指控该判决违反了实体

  • 标签: 判决译 德国联邦最高法院 教唆犯界
  • 简介:2013年9月27日,證監會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準備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暫行辦法》共分5章22條,明確了公募基金風險準備制度的適用範圍、指定用途,建立基金託管人的風險準備管理制度,確立了風險準備存管銀行對風險準備的日常監督制度安排,並明確了相關罰則。《暫行辦法》是落實《證券投資基金法》修訂精神的具體體現,

  • 标签: 公募基金 管理制度 基金法 募集
  • 简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意图、客观上是否确实交付标的物完成交易;此外还需考察所交付标的物是否具备种类物的通常功能、使用价值,并以一般人标准判断其价值与约定标的物差距是否较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是民事欺诈严重化的刑法规制,与诈骗罪不是想象竞合关系。以电话形式虚构事实、推销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般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而非诈骗罪。普通用语所称的'电话诈骗'不一定就是刑法上的诈骗罪。

  • 标签: 诈骗 假冒伪劣 民事欺诈 法益 想象竞合 牵连
  • 简介:目次一、案件裁判与问题争点二、给付不能、风险转移与代偿请求权:比较法的分析(一)给付不能(二)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与价金风险转移(三)房屋之补偿是否为出卖人之不当得利(四)代偿请求权三、"风险负担-利益归属"法则的类推适用(一)风险负担与利益归属一致性法理(二)《合同法》第163条之类推适用(三)不当得利之再反思

  •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风险负担 政府补偿金 代偿请求权 风险利益归属
  • 简介:由于商标的品质保证功能所衍生的商标权人的商品品质担保义务与商品生产者对商品的品质担保责任具有某种相似之处,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权人就可能被推定为产品责任的担保者,这种产品责任不但包括产品质量责任,而且包括产品权利瑕疵责任,而承担责任的前提就是商标权人对产品生产具有最低程度的控制能力。

  • 标签: 商品生产者 商标权人 担保义务 权利瑕疵 专利侵权纠纷案 知识产权代理
  • 简介:法律服务合同中的委托人辩称受托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口头通知其解除了合同,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但从受托人参与了委托事项前半部分的工作,但未参加后半部分工作之事实看,该陈述具有可信性。况且,即便口头通知解除合同之事实并不存在,受托人在未参加后半部分委托事项的事实,也可认定受托人以其行为解除了双方的委托合同。由于委托合同已解除,受托人以合同约定的未经该法律服务昕书面同意而单方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视为该法律服务所已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为由,主张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费,于法无据。

  • 标签: 法律服务所 合同纠纷案 服务合同 宜昌市西陵区 违约方 问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