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大学是独立法人,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但是与法律规定相背离的是,高校行政化趋势日益明显。《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从国家法制层面及政策导向上看,推进高校去行政化势在必行,文章主要从法律层面探讨高校去行政化的必要性,并提出解决高校去行政化的对策建议。
简介:一、已经被明确变更的合议组成员又在被诉行政决定书上署名,实质上等于“审理者未裁决、裁决者未审理”,悖离依法行政的宗旨,减损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主体的信任。
法制视角下“高校去行政化”革新途径
西峡龙成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榆林市知识产权局、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