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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日前,秀山县院对全县3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走访,在思想、生活等各方面给予教育和关心,不少社区矫正人员亲切地将该院工作人员称为“知心人”。截至目前,该县3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情况良好,无一违法违纪者,实现了“零再犯”目标。

  • 标签: 矫正人员 秀山县 社区 再犯 工作人员 违纪者
  • 简介: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逐步扩大了微罪不诉的适用范围,创新了微罪不诉人员的帮教机制,使本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轻微犯罪行为人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目前,检察机关应依托现有资源和司法体制,对微罪不诉人员采用不同的新型帮教模式,并建立微罪不诉人员帮教联席会议、委托帮教、隐性帮教保密等项制度,以更好地教育感化犯罪行为人,帮助其正常生活,远离犯罪。

  • 标签: 微罪不诉 社会帮教 隐性 显性
  • 简介:<正>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伴随着被害人为导向的形势政策的勃兴以及以犯罪为中心的监狱矫正政策的失败,一种以和解、道歉、悔过为基础的犯罪处遇模式迅速得以兴起,并引发了一场以恢复性司法为核心的刑事和解热潮。这一模式强调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

  • 标签: 刑事和解 非零和博弈 加害人 轻微刑事案件 国家补偿 个人法益
  • 简介:毒品犯罪案件中,时常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毒品,而且,随着毒品犯罪的增多和日益复杂化,在住处发现毒品的情况愈加普遍。对于在犯罪嫌疑人住处发现的这部分毒品如何认定,往往产生不同的认识。

  • 标签: 毒品案件 毒品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
  • 简介:讼程序审理对象相当广泛,既包括无争议的非讼事件,也包括存在争议的真正诉讼事件。这些事件多以公益性强、继续性事实或法律关系、法官裁量性、需迅速处理、具有形成作用为主要特点。就审理界限而言,德、日最终虽然都接受了形式界限说,将其委诸于立法者的政策,但受各国整体法制环境影响具体表现并不相同。我国民事程序法应注重讼程序多重功能的发挥,如此既能避免诸多事件转化为纠纷后再以诉讼程序解决,又能解决大量不适应诉讼程序解决的争议。

  • 标签: 非讼程序 审理对象 一般非讼事件 真正诉讼事件 审理界限
  • 简介:财产损害赔偿可以用金钱来赔偿,有不同学者对其正当性用事后的功能性补偿、事前威慑以及受害人事前保险的理论来说明,但是上述理论各自有其缺陷,尤其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即赔偿额的算定中,并不能发挥相应的作用,从而难以为实践所采用。相反,价目表通过集体估价确定各种财产性损害的价格,同时不排斥个案情况,是较为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确定损害赔偿额的方式。

  • 标签: 非财产损害 赔偿 保险 价目表
  • 简介:为做好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办案工作安全规范2012年7月13日,东兰县检察院与该县人民医院共同签订了《办案医疗保障协作机制协议》。该协议确定东兰县人民医院为该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定点医院,双方就办案医疗保障协作达成了协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指定医务人员,明确职责义务,提供“绿色通道”,

  • 标签: 协作机制 人民医院 涉案人员 东兰县 办案工作 利益
  • 简介:本文在调查某地级市人民法院近3年内判决的365名公职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和全国已公开报道的35份经济犯罪公职人员的忏悔录的基础上,以“原始刺激”为公职人员犯罪心理过程的研究起点,通过对一般公职人员犯罪心理过程进行剖析,提出了公职人员经济犯罪心理一般演化模式,即从对原始刺激认知引发的“初反应”,经济犯罪动机产生的“伴随反应”,经济犯罪行为产生的“结果反映”,再次实施经济犯罪的“恶性循环反应”。

  • 标签: 公职人员 经济犯罪 心理过程
  • 简介:学界关于行政信访制度的激辩重心已经从存废之争转为优化之争。中国行政信访制度的存在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社会土壤,行政信访制度的法制化进程不应脱离社会的实际而随意跨跃式前进。应当针对行政信访制度的独特纠纷解决机能,作司法化和司法化并行的双轨制设计。

  • 标签: 行政信访 司法化 非司法化
  • 简介:本文从"以法治国"与"依法治国"的本质区别开始阐述"法治"这个从古到今源自西方的"法治"观。其实,西方的法治被分为"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这两种,"形式法治"是实现"实质法治"的前提。而我国现今所提倡的"依法治国"则需要高度民主政治体制。这项要求其实是属于西方"实质法治"的范畴,因为西方的"形式法治"并不要求一定要有民主的政治体制。除此以外,无论是新自然法学代表人物富勒还是新分析法学的拉兹他们所提倡的法治概念,所列举出来的"形式法治"的基本要素或原则大体相同,这也是作为衡量与评价香港法治指数的最基本要素。

  • 标签: 以法治国 依法治国 人治 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 法律的道德性 新自然法学
  • 简介:讼裁定是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一类重要裁定,也是可被大陆人民法院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裁定中的主要类型。原则上,台湾地区法院的讼裁定没有既判力,而大陆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对象主要是形成力,其中具有给付内容的,认可的同时赋予其执行力。由于台湾地区法院的本票强制执行裁定等讼裁定无既判力,虽为人民法院所认可,也应允许债务人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标签: 非讼裁定 既判力 认可 执行
  • 简介:通过对中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分析以及对《鹿特丹规则》下海运履约方制度的解读,探讨承运人委托作业时港口经营人责任界定。得出中国可以借鉴《鹿特丹规则》,通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际承运入制度,使实际承运人适用于港口经营人,可以享有责任限制权,但仅限于消极抗辩权。

  • 标签: 《鹿特丹规则》 港口经营人 责任限制 海运履约方
  • 简介:国家出资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确认不限于委派,更应强调国有资本代表权的授予。任命主体也不限于国有单位,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可以对国有资本运作的公务权力授权。国有资本控制公司中具有双重身份人员的主体认定,实际上无法根据其利用职务便利的性质进行研判,而应从国有资本是否实际受到侵蚀或实际损害的结果角度予以审视。

  • 标签: 国有资本 实际控制 国家出资公司 国家工作人员 双重身份
  • 简介:本文从法官角色伦理分析出发,分析法官职业的本质,从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官角色伦理的博弈中引出法官的任职保障制度对于做好"法律世界中"法官的重要价值意义。文章从确保法官职业身份、树立法官职业尊荣、强化法官职业队伍三方面就法官物质利益保障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 标签: 法官 法官角色伦理 法官非物质利益保障
  • 简介:本文从科学哲学对理论的理解出发,阐明了法律的非理性论性,论证了法律作为知识的自主性,着重揭示了现有法律理论生产的非法律性,最后基于这种法律本体所设定的应然教育模式对偏离这一教育模式的体制进行了分析和批评。

  • 标签: 非理论性 法律的自主 法律理论生产 法律教育 批判
  • 简介:公通字[20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现将《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1年12月29日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工作,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 标签: 公通字 近亲属 遗物处理 追究刑事责任 分工负责 办案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