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2013年新《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但立法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规定比较模糊,对起诉的具体程序缺乏规定,引发了理解上的混乱.尤其是,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有关组织”的范围,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大的争议.选取环境NGO为样本,探讨今后公益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完善的思路和方法将产生示范效应.本着让更多环境NGO参与的理念,今后应设置相对宽松的原告资格规则;本着环境NGO是“监督者”、“替补者”的角色定位,应设置合理的起诉前置程序;本着公益保障的目的,应建立环境NGO起诉的激励、约束机制.
简介:建立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制度,包括审判对象确定、裁判方法与程序流程设计三个方面。首先,必须明确我国属于规范出发型的民事诉讼。以实定法规范为前提将审判的对象分为诉讼请求、要件事实和证据三个维度。其次,对于诉讼请求的确定,适用处分权主义,由当事人负责具体化。而对于事实与证据等裁判资料,适用辩论主义,由负担主张责任的当事人提出足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要件事实。最后,设计程序流程必须在口头主义审理方式的基础上实现庭审集中化,同时考虑到庭审兼具口头辩论与证据调查的双重功能,不宜设立独立的争点整理程序,只需对调我国现行庭审的顺序阶段并赋予第一次口头辩论期日'准备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