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倪正茂,男,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1961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先后任教上海南洋模范中学、杨浦区教育学院等;1979年至1997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为该院研究员,任比较法研究室主任、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生命法学研究中心主任。1997年至今为上海大学法学院(今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法治论丛》(上海政法学院学报)主编,现任上海司法研究所所长,法律出版社上海出版中心主任。先后担任中国逻辑与语言研究会理事、科技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法律史研究会常务理事、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哲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秘书长;1988年至今,担任九三学社中央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协七、八、九届政协委员,十届政协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简介:人类社会即将进入21世纪,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的推进,特别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对于我们新时期的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监狱改造是刑罚执行的关键环节,刑罚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罪犯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大力推行狱务公开,使他们最广泛地享受做人的正当权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之一。狱务公开就是使监狱执法工作完全置于社会及罪犯的监督之下,使刑罚执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更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提高改造质量,树立监狱的良好形象,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多年的监管改造工作实践,使微湖监狱全狱上下逐步认识到狱务公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以对罪犯推行高透明度管理为突破口,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以落实规范为保障,积极推行狱务公开司法部《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罪犯改造行为规范》以及山东省监狱局《监狱管教工作规范》下发后,我们因地制宜,细化分解,制定了《生活卫生考评细则》、《教育改造考评细则》、《狱政管理考评细则》,并通过黑板报、宣传栏、闭路电视、信息简报和狱内报纸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罪犯人人皆知。我们对规范进行逐条落实,严格考核,每天公布考核结果,把罪犯的日...
简介:<正>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安徽大学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法律系主任汪汉卿教授走完了66个春秋的人生历程,于2003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离我们远去了。汪汉卿教授1937年4月出生于安徽省东至县;196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62年7月至1966年8月分配在北京第十四中学工作;1966年9月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1968年10月至1970年2月在解放军6408部队锻炼;1970年2月至1980年3月在安徽省繁昌县赤沙中学任教师、教导主任(1976年11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3月调入安徽大学法律系从事教学工作,1984年1月至1985年12月任系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