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教育所,父母的言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不仅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一道强有力的防线,也是造就人才的摇篮.因此,家庭教育子女上的特殊功能是任何其它教育所不能替代的.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父母自身做起,从家庭教育做起.

  • 标签: 家庭教育 青少年犯罪
  • 简介:游戏有一漫长的过去,但游戏权仅有一短暂的历史。游戏人的命题使游戏权在人权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但是游戏权的实现离不开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的保障。提出游戏权是学前儿童教育权的核心内容的命题有利于促进两种权利成为实有权利。作为学前儿童教育权的游戏权具有自由权和社会权的双重属性,游戏权的实现有利于儿童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对于公民意识和自由精神的养成具有重要价值。作为学前儿童教育权的游戏权可按年龄段分类,也可分为游戏受保护权、游戏参与权和游戏设施权,以及自发游戏权和组织游戏权。

  • 标签: 学前儿童 受教育权 学前儿童受教育权 游戏权
  • 简介: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27岁的后妈蔡某在2010年至2011年间,先后以掐捏、踢踹、擀面杖殴打、开水烫等方式对待继女小宁(化名),致其多次受伤治疗,经鉴定重伤偏轻。2013年6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蔡某犯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小宁经济损失7.6万余元。

  • 标签: 家庭矛盾 儿童虐待 伤害 北京市朝阳区 2010年 一审判决
  • 简介:我国学前教育具有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在新一轮教育体制改革中,学前教育中的经费与条件保障、课程安排与教学秩序、幼儿教师的地位与待遇、幼教机构的监管、学前教育收费、民办幼儿园等都是亟待法律规范的重点问题。作为基础教育的第一环节,学前教育同样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必须以公共性作为学前教育法律的基本价值,积极促进学前教育公共性与自主性的协调。针对学前教育需要规范的重点问题,设计相互协调和统一规范的包括以公共财政为主的经费投入体制、以体现政府职能为重点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与幼儿保育与启蒙教育相适应的幼儿园评价制度、幼儿教师分类管理制度、以政府资助为主的幼儿资助制度和学前教育问责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体系。

  • 标签: 学前教育立法 学前教育的公共性 法律规制
  • 简介: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儿童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政府在学前教育中承担着规划与建设、财政经费投入、教育公平维护、监督管理等重要职责。为促进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对学前教育中政府职责的法律规制,确保其得到有效履行。

  • 标签: 学前教育 政府责任 法律规制
  • 简介:普遍存在的体罚儿童现象随着国际社会对儿童权利的关注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特别是家庭内部的儿童体罚问题也开始受到关注。近年来,禁止一切形式的儿童体罚的观念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探析儿童体罚问题的原因和危害,从国际人权文件和我国国内法律体系中寻找家庭内部禁止体罚儿童的依据,以类型化分析的方法比较世界各国保护儿童的立法例及其进展,借鉴外国禁止体罚的立法实践,针对我国在禁止家庭内体罚儿童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若干改进方向,以求尽快达到禁止体罚儿童的国际人权法律标准、不断改善国内儿童权利保护状况十分必要。

  • 标签: 体罚 儿童权利 人权 人权法
  • 简介:教育权是我国公民依据宪法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学前教育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国家对其负有不可推卸的公法责任。学前教育民营化后,国家直接给付责任因实质民营化而转移至私人,但其仍然负有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包括宪法委托责任和法定职务责任。立法权主体应当落实宪法委托的学前教育立法任务,结合学前教育的特殊性和域外有益经验为其他责任主体提供规范指引;其他责任主体则应当以上位法为依据构建双层多元的职务责任体系,保障学龄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 标签: 学前教育 民营化 国家担保责任
  • 简介:社会由无数个家庭组成,家庭是每个人的心灵港湾,而亲情也是人们无法割舍的情感。家庭与亲情的重要性决定了家庭对罪犯具有不同于监狱改造的教育感化作用。家庭通过给予罪犯温暖与关怀,促使罪犯内心积极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并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同时,问题家庭也对罪犯的改造造成消极影响。针对家庭对罪犯改造的积极与消极作用,提出对罪犯教育感化工作的几点建议。

  • 标签: 家庭 犯罪 作用 启示
  • 简介:在城乡差距较大的现实条件下,强调农村儿童教育的'权益'属性,有助于促进农村儿童教育权的实现。农村儿童教育权实现的过程,也是作为公民的农民利益群体(或个体)与国家及社会关系构建和重塑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国家力量从起点、过程到结果的各个方面,应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儿童教育权测评指标体现为受教育机会权、条件权和成功权三个方面。测评农村儿童教育权,需在构建和分解指标体系的同时,综合考虑指标权重和赋值、主观性指标与客观性指标、绝对评价与相对评价,以及'观测点'的筛选等问题。

  • 标签: 农村儿童 受教育权 测评指标
  • 简介:2015年3月4日出台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对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的判断标准给予了突破性的规定,即抛弃了长期占据主流地位的'基本相适应说'而提倡'必需说',并且在防卫过当的认定步骤上先判断结果归责,再单独评价行为限度,不仅在本体论的构建上更加符合时代要求,在方法论的革新上也取得进步。由此,可以建构出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和判定方法。但具体到家庭暴力的不同情境中,保证人地位等法规范要素会对防卫限度论的一般原则作出调整,使得'必需说'的内涵发生相应的变化,于是在一般原则之下还需有针对具体情形的特别规则。追根溯源,防卫限度论背后的立场即正当防卫教义学的前提值得反思:法益衡量原理在教义学上值得批判,而法的确证原则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从正当防卫作为权利的本质属性出发,应定位为权利保护原则和法秩序统一原则。

  • 标签: 家庭暴力防卫限度 必需说 保证人地位 权利保护原则 法秩序统一原则
  • 简介:教育权写入宪法的本意是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动儿童面临的教育困境包括:借读费过高、公立学校无法容纳、农民工子弟学校太差等。保障受教育权的'兜底'责任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确定中央政府承担责任的限度应制定义务教育必要教育设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应作为儿童请求政府给付的司法依据。流动儿童教育问题可依此思路解决。

  • 标签: 义务教育 受教育权 流动儿童 中央负责 国家标准
  • 简介:本文从习惯与法的历史渊源入手,论证习惯对法的产生、发展和走向成熟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作用,并提出在我国未来法的适用和发展中,应该尊重民族习惯,加强传统和道德两个因素的作用。

  • 标签: 习惯 民族
  • 简介:家庭暴力被认为是现代城市生活中的一颗“毒瘤”,它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因此笔者就家庭暴力的含义、类型、特征以及预防和治理对策等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 标签: 家庭暴力 类型 特征 对策
  • 简介:家庭暴力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家庭暴力的成因和表现形式依各国的文化传统、习俗、社会经济的不同而略有差异,要有效地遏止家庭暴力,必须在完善现有法律规定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转变人们对家庭暴力的认识。

  • 标签: 家庭暴力 界定 表现形式
  • 简介:<正>目次:引子一、家庭政策及其对个人的规定性(一)家庭法规:1950年的新《婚姻法》(二)家庭捆绑式的福利政策二、"国家"与"个人—家庭"的互动:"知青政策"的例子(一)国家将负担转移给家庭(二)家庭的应对:向单位要福利三、问题讨论:"国家—家庭—个人"关系的多义性(一)国家主义与个人主义/家族主义(二)国家能力与家庭责任(三)"家属人":国家对"个人—家庭"关系的操作,以及家庭对国家的渗透

  • 标签: 家庭制度 国家干预 “家庭—个人”关系 知青政策
  • 简介:入行时的迷惘读法律的人,最初的梦想自然是法官、检察官.主持正义,打击犯罪;至少也应当成为一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激昂、语压四方。而我却以一名法律本科生的身份参加了公证处招聘考试,虽然当时我还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公证。

  • 标签: 公证处 梦想 成长 打击犯罪 招聘考试 检察官
  • 简介:1957年8月,我由新疆调回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时因“反右”斗争开始,北京户口冻结,我被暂时安排到天津第一法律顾问处任律师。不料,这一“暂时安排”,竟使我与律师工作结下了终身不解之缘,成为为数不多的了解天津律师工作发展全过程的人之一。我觉得我有责任将天津律师工作发展的珍贵史料记载下来,使后来的人们了解这一艰难的历史进程,从而更加珍惜作为新时期的律师所肩负的历史重任。

  • 标签: 天津 律师素质 律师工作 律师业务
  • 简介:20+的时候,我从学校走进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学生装变成了检察绿,开启了我的检察梦。我被分配到机关办公室,对当时开会、写稿子、办文办事的工作尤其印象深刻。当时的市检察院,由于新的办公大楼尚未峻工,办公场所还借在一座居民楼里,条件简陋,写稿子要靠钢笔码字,电脑打字、复印都要跑到专门的打印室。

  • 标签: 人民检察院 办公大楼 办公场所 天津市 学生装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