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5 个结果
  • 简介:清代后期,当事人“缠讼”、地方官府中案件积压、地方官频频“清讼”等现象并见于世。本文基于对数起“缠讼”案件的考察,指出无论主观动机为何,“缠讼”者在客观行为通常表现为基于某一事实认知和道德观念,反复请求审判者确认事实和做出道德判断。然而,清代后期各省上级官僚机构在考核、评价下属的承审行为时,“审判者是否有效地回应了当事人的诉求”并非唯一标准,而且部分省份在评价时明显更倾向关注审结数量。承审考核行为的失衡不仅可能导致承审官片面追求结案速度,也无益于积案问题的解决。

  • 标签: 上控 承审 考核 地方官 清代
  • 简介:罗马法的私犯之债乃合同及准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大类别,盗窃、抢劫、不法损害与侵辱为其四种典型发生原因,由它们所引发之债在投偿性、可移转性、累积性与时效性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构成债法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引发私犯之债的四种典型原因在历史发展的阶段具有密切的关联,且不囿于公法、私法的严苛区分,所适用的罚金之诉兼具惩罚与赔偿的功能。对它们的起源、流变的梳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现代民法侵权行为之债以及公私法划分的理解。

  • 标签: 私犯 罚金 惩罚 赔偿
  • 简介:由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不清晰,导致司法实践中依据该条裁判的结果不统一,影响法的权威性。在比较法,对于动物侵权的责任主体界定,虽然存在着德国与瑞士的保有人模式、日本的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我国台湾地区的占有人模式、法国的所有人与使用人模式和英美法的所有人、占有人及管理人模式,但当代各国(地区)司法实践普遍以管理控制标准取代了传统的物权关系标准,并在实践中围绕管理控制发展出类型多样的具体认定方法。以此为镜鉴,在解释论,第78条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概念应以实际管理控制为一般界定标准,具体则应交由司法实践在相关案件中结合权属、意志、利益、时间、空间等辅助因素综合裁量。

  • 标签: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所有人 占有人 管理人 物权关系 管理控制
  • 简介:法条主义以及法教义学的核心命题包含着以下疑问:通说的存在是否真的有助于我们解决部门法中的实践问题?教义学的"融贯性—体系性"究竟是怎样的标准?法教义学又如何以这一标准来理解法律实践?更一般地说,以达成通说并致力于务实地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的法教义学是否是法学研究的好典范?对法律解释合理性的深度反思表明,法教义学的两个根本前提之间存在着不可消解的内在矛盾,无法有效辩护自身立场。法教义学家过于单薄地理解了法律实践的意义,因而在根本误解了自己的主张。理智可辩护的法学是一种以理论化的方式理解法律实践的学问。法学是法理之学。

  • 标签: 法条主义 法教义学 合理性 体系性 融贯性 法理
  • 简介:类比推理不同于刑法中的禁止类推,它旨在对待决事项与法律规定所涵摄的典型事实进行比较,从而将待决事项归摄于现有的法律规定,因此类比推理在解决"分类问题"疑难刑事案件中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类比推理的适用,首先要识别一个权威性的基点,即确定一个基准案例,然后进行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比较,接着再对相同点与不同点的重要程度进行判断。其中,"相同点和不同点的重要程度"即相似性的判断,是疑难刑事案件中类比推理的难点所在。相似性的判断应从刑法规范的保护目的和刑法条文可能文义的范围两个层次加以具体判断。由于类比推理每一步骤的判断都依赖于裁判者的主观评价或判断,所以类比推理存在一定的局限。类比推理局限之克服,可从加强对影响规范目的的各种实质性因素的考量,以及以程序证成的方法来消解不同解释主体之间的价值分歧两个方面入手。

  • 标签: 类比推理 疑难刑事案件 禁止类推 法律推理 相似性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