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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律旨在创设一种正义的秩序,法律与正义相伴随,同样,作为法律体系组成部分的冲突法与正义也是一种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冲突法并非仅仅追求冲突正义而不关注实质正义.其实,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也并不是相互抵触的,其所追求和实现的价值目标可谓是殊途同归.而且,尽管在20世纪末以前传统的冲突正义仍然保持其主导地位,但随后实质正义已经明显地渗透到冲突正义的思想之中,因而呈现出了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嬗变和发展之趋势.但是这一趋势并不表明传统的冲突法规则因为要追求实质正义而被舍弃,其价值至今仍然不能被完全否定,且冲突正义与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也是完全可以得到衡平的.

  • 标签: 实质正义 衡平 20世纪末 冲突法规则 组成部分 法律体系
  • 简介:<正>引言香港现行法律属普通法系。从其法律构成来看,它主要包括“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普通法及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以及英国政府同其他国家缔结的国际条约或协定。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香港现行法律都深受英国法的影响。香港现行的冲突法是香港现行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解决不同国家或地区相互之间的民事法律冲突,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香港现行的冲突法与英国冲突法基本相同,相差不大。其冲突规范大多由英国普通

  • 标签: 管辖权 法律适用 现行法律 英国法 当事人 侵权行为
  • 简介:本文通过分析宪法中的立法管辖权规范及其与区际法律冲突的关系,探讨了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之间的关系.此外,本文还着重讨论了中国的宪法,尤其是两部基本法,对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影响.本文的结论强调,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复合法域国家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范围及其解决途径.

  • 标签: 宪法 区际法律冲突 立法管辖权 中国 复合法域国家
  • 简介:转型时期的中国正面临更加复杂和多样的社会问题,核心问题是控制日益表面化的利益冲突。法律对利益冲突的控制应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入手:一是用立法建立起服务于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的利益整合制度,分配利益,保障利益和协商利益,在宏观上防范利益冲突的发生;二是用司法建立合法利益的救济机制,抑制非法利益,平衡合法利益,包容法外利益,在微观上解决具体的利益冲突

  • 标签: 利益冲突 法律控制 利益整合 中国
  • 简介:2007年5月16日,辽宁省东港市法院对一起血案开庭审理,这起血案中一女两男3名当事人,其中一人当场死亡,两人身受重伤昏迷不醒。本案中,杀人嫌犯叫李金凤,死者是她“事实婚”的前夫,伤者是她“法律婚”的丈夫,公安机关将此案移交后,自杀未遂而被送往医院抢救的李金凤就一直处于准植物人状态,如果她能够醒来,等待着她的是法律的审判,是什么原因使这“一女二夫”喋血闹市呢?随着记者的深入采访,一场围绕着婚姻而殊死厮杀的悲情故事浮出水面。

  • 标签: 事实婚 法律 开庭审理 公安机关 自杀未遂 深入采访
  • 简介:仲裁员的身份与其他身份之间的重合或接替,可能产生身份冲突。本文简要论述了仲裁员与调解员、律师、法官、公务员等几种常见的身份冲突情形,认为对于构成身份冲突的身份重合或接替应当避免、戒绝,有可能构成身份冲突的则要适当引导、规范,其他不会影响仲裁的,则应当允许。

  • 标签: 仲裁 仲裁员 身份冲突
  • 简介:<正>背景和由来许多欧洲国家都已编纂了一套冲突法规则,瑞士也是其中的一个。现在的瑞士冲突法规是十九世纪的产物,但只包括这一领域的一部分,尽管不断修改和补充,仍远远赶不上法学和社会的发展。于是,成立了一个专家委员会,起草了一部崭新的广泛的联邦国际私法草案(BundesgesetziberdasinternationlePrivatrecht—Gesetz)。该草案完成于1978年6月30日。

  • 标签: 直接管辖权 法律选择规则 瑞士 国际私法 冲突法规则 草案
  • 简介:冲突规范素有“桥梁法”之称,但人们在研究其价值的时候却大多关注其目的性价值。冲突规范的价值实现过程是动态的,在冲突规范的价值系中不仅包括目的性价值。还包括工具性价值。本文从冲突规范结构和属性的特点、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的关系及冲突规范在国际法领域的特殊作用方面对冲突规范的工具性价值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

  • 标签: 冲突规范 目的性价值 工具性价值
  • 简介:一、引言英国冲突法虽晚于欧洲大陆数百年,但因其生长在世界性法律体系之一的普通法系的发源地——英国,从而培育了独特的法律文化,其中许多原则和制度都成为世界各国立法时的主要借鉴对象。加之晚近因受到欧洲联盟统一冲突法、欧洲大陆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冲突法、属同一法系的美国冲突法的冲击,乃至因政治、经济、科技新发展的影响,其冲突法原则和制度又有了许多重大变迁。

  • 标签: 冲突法 大陆法系国家 普通法系 法律文化 代表 立法
  • 简介:<正>区际法律冲突就是一国内部不同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若干地区组成的国家为复合法域国家。而那些具有独特法律制度的地区一般称为法域。区际法律冲突存在这一事实必然要求复合法域国家及其各法域对区际法律冲突加以解决,以便促进复合法域国家内不同法域的人民之间的正常民事交往。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呢?从各复合法域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与解决国际法律冲突一样,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有二:一是冲突法解决途径;一是统一实体法解决途径。由于区际法律冲突毕竟是一主权国家内部不同法

  • 标签: 解决途径 区际法律冲突 法律制度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统一实体法 司法实践
  • 简介:法域,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范围。①从冲突法的角度理解,当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法域,便会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由于历史等原因,成为一个复合法域国家,出现“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②即在同一中国里面,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分别施行各自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并成为四个法律制度互不相同的独立法域。

  • 标签: 法域 法律制度 区际法律冲突 法律冲突 继承法 冲突法
  • 简介:“狗肉风波”的难解之处在于“禁食派”认为吃狗肉本身是一种道德错误,其思想基础是主张物种平等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该理论虽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严重缺陷,须谨慎适用。环境伦理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法律在此类冲突中应扮演裁判员角色,在维持基本秩序的前提下规范各方行为,实现良性竞争。“狗肉风波”的法治解决应以人类利益为原点,确定行为底线,解决共识问题,适度满足特殊偏好,开放立法,加强执法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已有法律资源,并着重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 标签: “狗肉风波” 环境伦理 法治
  • 简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发展过程中,一直受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保护社会利益之间价值导向的困扰,许多国家始终不能很好地解决“两个保护”的矛盾。理论上可以以双向保护原则提出的渊源为切入点,分析该原则存在的现实不足和理论盲区,并在考察国外调和双向保护原则价值冲突的模式的基础上,尝试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与保护社会利益两点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平衡点。

  • 标签: 双向保护原则 未成年犯罪人利益 社会利益 冲突 平衡
  • 简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广东政治与经济高速发展使其在依法治省、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科技创新诸方面皆位于全国领先地位,这给予了广东地方社会和谐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但是,经济在此阶段的高速发展极大地催化了社会阶层的迅速分化,由此,形成了不同社会阶层的特有价值观。

  • 标签: 社会冲突 广东 群体性 经济高速发展 防治 社会阶层
  • 简介:国际私法,从过去到现在,其法律内涵和功能一直致力于为解决国际民商法律关系中产生的法律冲突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方法,因此,国际私法常等同于冲突法。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被认为是国际私法作为科学理论形态的开始,后由法国、荷兰继受发展,德国法学家萨维厄独辟蹊径,在此基础上创立“法律关系本座说”,实现了方法论的变革,大陆法系至今仍在沿袭他的思路,强调私法的抽象概念和对法的识别制度;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以既得权理论为指导原则,强调对案情事实的识别,也创立了解决法律冲突为主的国际私法制度。然而两大法系殊途同归,都发展出了颇为“精细”的冲突选择规范体系,汇聚了国际私法渊源流长的传统。二战后,随着国际经贸

  • 标签: 国际私法 冲突避免 法律冲突 冲突解决 直接适用的法 国际经济法
  • 简介:<正>我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在1983年曾与李双元教授联名撰文,呼吁“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这之后的几年中,我国冲突法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就,有关冲突法研究的论文和涉及冲突法内容的著作不断问世,无论是关于冲突法的一般理论还是与我国有关的一些具体的冲突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有理论突破。我国冲突法研究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与此同

  • 标签: 冲突法 国际私法学 冲突规范 重大成果 定义问题 法律适用
  • 简介:<正>莫晓芙(以下简称莫)。《中外法学》1989年第6期发表了袁红冰,徐友军的对话录,題目是"对我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认识"。你是否看了?李心鉴(以下简称李);看了。北大未名湖畔青年学人的漫谈,挺有意思。莫;他们谈了不少问题,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比较新,这就是刑诉中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关系问题。李:说比较新,在国内确实.而在国外,很多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倍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了。在日本,它关系到刑诉制度的指导思想、目的、现代特色等刑诉法学中最重大的问题。莫:有那么严重?我对这个问题在国内刑诉中的表现挺有兴趣,你能先谈谈它在日本是怎么回事吗?

  • 标签: 正当法律程序 实体真实 日本学者 刑诉法学 被告人 真实主义
  • 简介:我国物权冲突法在信托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无形财产的法律适用、运输工具物权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中国财产权冲突法体系以取代物权冲突法体系能解决这些困境。财产权冲突法体系能涵纳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并使有关冲突规则在财产权冲突法领域的适用更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与针对性。

  • 标签: 物权 财产权 冲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