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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个结果
  • 简介:当代西方协商民主的制度难题是如何解决“协商”与“决策”二元分离问题.罗尔斯主张协商民主只适用于“宪法根本”和基本正义等政治问题;而菲什金则将民主协商排除在代议制之外,推崇公民微型协商小组.哈贝马斯针对上述“单轨”协商民主及其二元分离问题,提出了正式公共领域与非正式公共领域的“双轨”理论,并通过公民与政府间的“交往之流”促使二者的融合;博曼的二元民主强调执法与公民的协商以勾连立法、执法与公民之间的协商;科恩则主张通过政党上传下达的桥梁作用,促成二者的合一.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意味着在公共协商过程中只存在着一个主导着整个协商过程及其结果的单一理性;而多元理性论者古特曼等则认为:单一理性论者忽视了社会现实的差异性和不确定性等,因此主张“互惠原则”和“共融政治”.价值预设性协商民主强调价值、规范和程序的先定性,不免有强奸民意之嫌;价值待定性协商民主则力主:宪法只是一个对未来行动的一般承诺,具有持续性、对话性和再磋商性等.当下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建立健全以党的领导为前提、以协商民主为核心、以程序法治为主导、以宪法统治为保障的民主政治体制,当为可取.

  • 标签: 协商民主 理论类型 基本功能
  • 简介: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在我国处于探索阶段,实践中会遇到大量问题。本文从探讨把握微罪不捕案件的认定标准,构建职责分明的微罪不捕社区帮教衔接体系,制定微罪不捕社区帮教考核激励制度,推行不捕双重说理机制入手探讨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的完善等问题入手,提出完善微罪不捕社区帮教机制等建议。

  • 标签: 微罪不捕 社区帮教 机制完善
  • 简介:2014年7月9日公布的《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纲要》)其第四部分"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力度"中明确提出了"健全司法过错追究机制,统一司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那么,在法理上,何为司法过错?司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如何构建司法过错追究机制?本文想就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粗浅看法和一些困惑,以供大家批评。

  • 标签: 过错责任 追究机制 审判委员会 主审法官 语义分析 法理分析
  • 简介:不久前,又一宗“被协调的冤案”浮出水面。1996年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的王本余,在服刑18年后,因为真凶落网,得以走出囚牢。像以往多宗冤案一样,据媒体报道,这宗冤案背后也闪现着政法委案件协调会的影子。尽管疑点重重,但当年包头市政法委为此案定调:“仍按强奸杀人罪起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 标签: 政法委 协调 变革 媒体报道 杀人罪 冤案
  • 简介:场外交易市场的特殊主体、特殊交易制度、特殊融资产品和特殊监管制度导致场外交易市场纠纷呈现出了与交易所市场不同的类型和特点。现有证券市场纠纷解决诉讼机制天然不足,非诉机制严重缺失。完善场外交易市场纠纷解决应从诉与非诉两种路径展开,扩大证券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废除起诉条件的前置程序,完善代表人诉讼制度,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同时建立相互衔接的内、外部纠纷调解机制和完善的证券仲裁裁决机制

  • 标签: 场外交易市场 民事诉讼 仲裁
  • 简介:近些年来,随着法文化研究从大传统向小传统的转向,特别是受到美国新清史研究的影响,司法档案和文书逐渐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1]这些来自基层社会的司法档案和文书史料,不仅展现了"拥有发达的民事体系的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活生生的法律与社会的交集",而且"开创了中国传统法律研究的法律一社会史的路向"。[2]然而,在上述的研究进路中,学者们往往把研究焦点定位于地理位置毗邻中心的区域,相比较而言,对于边疆和边缘区域的关注却不是很多。

  • 标签: 基层社会 解纷机制 文书 清代 法律研究 司法档案
  • 简介:法院附设ADR有两个最主要的特征,即法院在纠纷解决的主导作用,即当事人将纠纷诉请法院解决时,法院以建议、指令的方式将其引导到ADR机构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同时依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院附设ADR,不仅是一种纠纷处理的流程,也是一种松散式的组织体系。

  • 标签: 涉台民商事纠纷 调解程度 保障机制 司法确认
  • 简介:法院管理中涉及三类内部权力:行政权、审判权和监督权。监督权运行的管理往往被忽略。审判权与行政权合一、行政权与监督权合一的现行管理结构是导致法院内部监督体制失灵的重要原因,这也是法官违法行为持续多年未被发现和发现者皆来自外部监督体制的根本原因。有关司法权配置和运行的改革就要从消除法院管理中背离公共管理理论和违反审判规律的现象开始,按照“三权三性”确立方案:行政权具有服务性,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审判权具有独立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监督权具有主动性,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必须启动纪检监察程序。检察机关对于存在内部审批的案件一律提起抗诉,对于审批案件者依据刑法追究渎职责任,通过多方合力推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取得实效。

  • 标签: 法院管理 案件审批 审判权 监督权
  • 简介: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经过媒体报道之后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对司法公正的需求等集中爆发形成公众舆论,对刑事审判结果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影响。通过区分媒体报道对刑事审判的简单影响及复杂影响机制,从影响机制的角度分析媒体报道如何影响刑事审判,从媒体和法院的角度分别予以规制。借此达到减弱媒体报道对司法独立的负面影响、发挥其促进公正正面影响的目的。

  • 标签: 媒体报道 刑事审判 影响机制 报道规则 庭外言论
  • 简介:针对短期自由刑的弊害,从我国刑事政策的调整背景出发,依托刑法修正案(八)对社区矫正制度的正式确认,将短期自由刑的执行通过缓刑制度与内容严谨的社区矫正制度做一体化设计,既保留了刑罚威慑力,又符合行刑社会化原则,顺应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是一种有益和可行的思路。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和缓刑机制的合理化构建是一体化改革的关键。

  • 标签: 短期自由刑 执行机制 社区矫正 缓刑
  • 简介:在跨学科的视域下,根据人才学所揭示的人才成长的有关规律,按照过程论、总体性思维原则以及实践辩证法,特别是在方法论整体主义与方法论个人主义相结合的立场下,不难发现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的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它不仅表现在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有阶段性特征,而且表现在不同阶段及其由一个阶段向另一个阶段转换的动力机制,乃至贯穿全过程的动力机制上。而呈现和说明"需要—利益的驱动机制"、"交往—认同的嵌入机制"、"介入—筹划的参与机制"、"信任—关爱的发动机制"、"责任—目标的导入机制"、"优势—互补的融入机制"、"竞争—任用的促动机制"、"愿景—行动的拉动机制"、"体验—磨砺的内生机制"、"政策—制度的保障机制"十大动力机制何以存在,以及它们是怎样发挥作用的,就成为本文探究的主要课题。

  • 标签: 大学生村官 成长 成才 规律 动力机制
  • 简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检察体制改革,目的是为了纠正当前我国检察机关存在的检察权地方化和检察一体化过度运用的问题,确保检察机关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进而保障检察权的良性运行。本文运用逻辑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为切入点,在介绍当前我国检察权运行的现状的基础上,详细阐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为了保障检察权独立运行而建立的两项制度:一方面,为了保障外部独立,实行省级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垂直管理制度;另一方面,为了保障内部独立,实行主任检察官制度。

  • 标签: 独立 垂直管理 主任检察官制
  • 简介:“天坛宪草”之孔教入宪,既关涉最宏大的时代变换,又触及最微小之个体心灵,因此引起当时最激烈的立宪争议并泛溢于社会各界。本文试图利用天坛制宪的原始史料,走进制宪语境,梳理双方之共识与争议,以发现孔教入宪的历史语境、时代问题与解决方案,即孔教入宪的发生机制与规范结构。孔教入宪的制宪讨论凸显了近代立宪者对民性与国情的判断,在“民国理想”与“国民现状”的巨大“势差”中,“教”的提升、整合与支撑功能被不断强调。只要“势差”不变,“教”的发生机制就必然内嵌于宪法之中,并具体落实为可接受的宪法规范,发挥其独特的功能。而且,“教”的规范结构形成了近代中国宪法的核心功能,凸显了近代中国宪法的二元正当性以及中国近代转型的复杂与艰巨。

  • 标签: 天坛宪草 孔教入宪 国教 国家教化 国民教育
  • 简介:环境侵权损害通常具有潜伏性和滞后性的特点,其损害后果往往要经过较长的潜伏期才会显现出来。公司在存续期间的污染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直到公司终止后才最终显现出来。为弥补环境受害人的损失,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在公司和社会两个层面建立公司终止后环境侵权责任承担机制

  • 标签: 公司终止 环境侵权 责任承担
  • 简介:目前,我国保障房可分为产权型保障房和租赁型保障房,现有立法重点关注保障房的分配,却忽视其退出及交易,这是制约保障房制度顺利实施的症结所在,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之保证。在分析保障房退出机制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制定统一的保障房退出事由和采取多元化的退出措施;重塑产权型保障房的物权属性、建立政府回购体系并推行其交易的“内部循环”;同时,构建保障房的长效监控机制作为相应的配套措施。

  • 标签: 保障房退出 产权型保障房 租赁型保障房
  • 简介:在民事纠纷解决的合意形成机制中,存在着某些相互矛盾的现象,造成合意的方法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理想与现实相互脱节的情形。对此,与其在理论上各执一词,不如从当事人的角度观察,可能会得出更加符合实际的结论。其中,自愿与强制是一对客观存在的矛盾体,它们既互相排斥,又彼此依存;合意动机的不同,会影响当事人对于合意的态度和合意的效果;事实与责任在客观上构成了合意的形成基础;而在合意与决定之间始终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界限。

  • 标签: 民事纠纷 纠纷解决 合意 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