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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毫无疑问,"纯粹法理论"为"世纪法学家"凯尔森(HansKelsen)赢得了更多的学术声誉。对此,阿列克西(RobertAlexy)的评价并不夸张:如此敏锐地捕捉到法的规范性问题,历史上无人能出其右[1]。除了两版《纯粹法理论》,国家理论、民主理论以及宪法法院作为"宪法守护者"的制度设计,

  • 标签: 国家理论 国家概念 法学家 社会学 宪法法院 学术声誉
  • 简介:2010年中国经济增量超越美国居世界第一,这一趋势或将一直延续下去。2011年中国经济增量将比美国多出约2000亿美元,换而言之,中国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2008年中国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高达22%。联合国2009年世界经济报告则指出,中国如果能够在2009年实现8%的经济增长,

  • 标签: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 国家经济安全 国家秘密 世界经济增长 中国经济 2009年
  • 简介:国家、人权思想变迁的基本史实与思想史进行简要梳理,论述国家义务是国家起源的孪生物,国家义务是实现国家目的的有效途径,凡人权所在之处,即为国家义务并行之时,相关制度设计为国家义务的确立提供了可行性方案,发现国家义务形成于《大宪章》时期,确立于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以及阐述其在近当代的发展变迁,并进一步总结出国家负有人权保障义务属应有之义。

  • 标签: 国家目的 人权保障 国家义务
  • 简介: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原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原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原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原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原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原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作用,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

  • 标签: 社会国家原则 法律解释 联邦宪法法院 基本权利限制 社会法
  • 简介:当下立法在旅游者权利救济上存在不足。惩罚性违约金担保债务履行、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秩序的功能决定了旅游合同惩罚性违约金设定的必要性。惩罚性违约金的设定应限于特定情形,以旅游经营者主观上的故意和重大过失为必要条件,并与损害赔偿相脱离。在适用上应体现形式的纯粹性、内容的确定性、变更的限定性和与其他规则的协调性。

  • 标签: 旅游合同 违约金 惩罚
  • 简介:在世界近代史上,英国具有特殊的地位。不仅仅因为这个偏居欧洲一隅的岛国一度成为地跨五洲的“日不落”商业帝国,更是因为在几个世纪中,它是向欧洲乃至全世界输出制度的样板国。吉登斯将自由市场经济和现代宪政国家称为现代性两个最主要的制度维度,[1]而在某种程度上,英国的原生制度同时为这两者奠定了基础。

  • 标签: 国家构建 司法改革 亨利二世 世界近代史 意义 制度维度
  • 简介:随着化石能源资源的不断减少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但是,如果盲目无序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也会给环境和资源带来损害。为了加强管理,近期黑龙江省颁布了《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和保护条例》,

  • 标签: 气候资源 国家所有权 生态环境 开发利用 黑龙江省 能源资源
  • 简介:国家旅游生态补偿立法暂时缺位的情况下,西双版纳自治州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制定自治州旅游生态补偿条例,使旅游生态补偿常规化、法治化,实现合理、充分补偿和环境公平。补偿范围既包括生态建设维护、生态服务价值补偿,又包括文化修复、发展机会丧失补偿。补偿可以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通过补偿协调旅游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旅游和生态的真正和谐。

  • 标签: 西双版纳 旅游 生态补偿 立法
  • 简介:我国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内容庞杂、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涉及的人员财产范围较为广泛,因此,国家不能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听之任之,应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在保证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前提下对合同予以适度的干预,对合同效力的干预是国家干预的一种手段。一个有效合同需要具备有效的因素,在合同出现无效因素时允许当事人通过一定的行为将合同补正为有效合同。从短期的角度来看效力补正制度存在合理性,但是从法治以及社会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应该予以完善。

  • 标签: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 效力转化 土地使用权
  • 简介: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藏习惯法的重要内容,它存在于宗教信仰、禁忌、部落习惯法、生活习俗等多种方式当中,文章分析了藏环境保护习惯法的特点,并据此提出了地方环境法制建设可以吸收和借鉴的经验。

  • 标签: 藏区宗教习俗 藏区习惯法 生态环境保护 环境法制建设
  • 简介:由于现阶段对家庭暴力法律界定不明晰,妇联、工会等组织预防缺乏法律直接授权,加之责任规范不明确、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家庭暴力社会组织预防机制效果不彰。应当通过完善群众基层组织问责机制完善人民调节干预机制、婚姻心理医疗(咨询)预防机制、新闻媒体预防监督机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援助组织预防机制、妇女民间组织(NGO)干预机制、学校教育干预机制等手段予以完善。

  • 标签: 家庭暴力 预防机制 社会组织
  • 简介:澳大利亚政府深感国家安全利益的威胁,加之不断复杂化、具有隐蔽性的金融工具在直接投资领域中广泛运用,原有的法律难于实现对这些新投资工具的统一规制。澳大利亚自2008年以来围绕以上问题,两次大规模修订其1975年《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并且频繁出台外资政策,这些举措澄清了国家安全的考察因素,完善了对政府及相关投资实体的规定,将新的投资工具纳入到法律规制当中,从诸多方面提高了国家安全审查标准,增强了国家安全审查力度。这些新发展,对我国进一步完善以2011年初颁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为中心建立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启示。

  • 标签: 国家安全审查 《澳大利亚外国收购与接管法》 政府投资者
  • 简介:21世纪以来,南海周边有关国家在解决南沙群岛争端的依据、方式、思路及侵占行为方面采取了一些新的策略,我国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来维护我国的岛屿权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是解决南沙群岛主权争端的依据,应依据历史事实及国际法来确认南沙群岛的主权;由于国际法院的判例对国际习惯的形成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的咨询意见对我国也会产生影响,对此我国也应予以关注;南沙群岛争端只能由争端当事国解决,不能使该争端区域化及国际化;国家应制定海洋战略及明确的维权目标,积极采取行动,通过不断强化“硬实力”和“软实力”的方式来实现维护我国岛屿主权的目标。

  • 标签: 南沙群岛 领土争端 法律方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简介: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的高度自治在制度设计背景、历史传统、权力内容和行使方式等方面具有其特殊性,不应从西方国家地方自治的角度解读特别行政的高度自治权并将其归结为一种权利。港澳居民所享有的权利与自由和特别行政的高度自治权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不能简单划上等号。应当明确,特别行政高度自治权的性质属于权力而非权利,否则将扭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混淆特别行政权力的来源。

  • 标签: 地方自治 高度自治 特别行政区 授权
  • 简介:2011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终审法院的请求,就刚果(金)案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法有关条文进行了解释。本次释法涉及到一系列与基本法相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以下几个问题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国家豁免行为的主体和行为的性质表明,国家豁免涉及到国家间的关系,是与国家主权相关的国家行为,由主权国家行使和决定;二、香港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应奉行与国家相一致的国家豁免制度,香港法院既无权决定香港实行何种国家豁免制度,也对以国家为被告的、涉及国家豁免行为的案件无管辖权;三、香港原有法律,包括九七年前在香港适用的普通法,如果在香港特区继续适用,应作出"必要的变更、适应、限制和例外",以不与基本法抵触为原则,普通法的任何规定和原则都不得违反基本法的规定。

  • 标签: 国家豁免 国家行为 管辖权 基本法解释
  • 简介:香港特别行政作为中国的一个地方建制,经过中央的授权可以参与部分国际条约。这一创新实践,为国际法的缔约权理论带来了新的思考。通过对香港特区参与国际条约情况的整理和分析,本文认为香港特区的有限缔约权有明确的国内法依据和国际法依据,而且其有限缔约权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承认香港的特殊国际法律地位将促进香港特区政府依据授权更好地参与国际经贸往来,签订和履行相关协议,并保障协议的条约效力。

  • 标签: 国际条约 一国两制 缔约权限 国际法律地位
  • 简介:TRIPS作为由发达国家主导、发展中国家被动接受的一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发达国家的秩序主张,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正义要求和利益关切,从而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负面社会后果。发展中国家一直没有停止过改变TRIPS的努力:首先推动在人权、公共健康、生物多样性等国际体制中制订与TRIPS相左的知识产权规范,然后试图在WID体制内通过对TRIPS的解释和修订消除TRIPS与其它国际体制知识产权规范之间的冲突。这是一条从体制转换到体制协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之路,关乎WTO成员之间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因而势必遭到TRIPS既有秩序的受益者——发达国家的抵制,使其充满着艰难、曲折。对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因应准备。

  • 标签: TRIPS 制度变革 体制转换 体制协调
  • 简介: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的军事活动成为沿海国的重大关切。美国将沿海国领海以外的海域和上空统称为“国际水域”和“国际空域”,认为在他国专属经济的军事活动属于航行自由与飞越自由和其他国际合法用途,沿海国无权干涉。这种观点并无国际法根据。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禁止外国在沿海国专属经济的军事活动,但系统规定了进行这种军事活动所应遵循的诸多规范,如和平利用海洋、禁止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禁止滥用权利、适当顾及、“剩余权利规则”等。为了保障本国海防安全,中国应根据这些规范和一般国际法,借鉴一些沿海国的防空识别区制度、海事识别制度、事先同意等制度,通过立法和执法举措规制外国在中国专属经济的军事活动。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专属经济区 外国军事活动 海上管辖权
  • 简介:"上提一"是对省级以下检察机关自行侦查案件的逮捕决定权由其上一行使的简称。其目的在于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实践证明,该制度的推行对于强化自侦案件的侦查监督具有积极意义,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单纯的逮捕决定权的上提割裂了刑事诉讼逮捕权与侦查管辖权之间的关系。自侦案件实行侦查管辖权与实际侦查权的分离才是解决逮捕权外部监督问题并实现侦查管辖权与逮捕决定权统一的有效路径。

  • 标签: 自侦案件 职务犯罪 逮捕决定权 管辖权 上提一级
  • 简介:解放前少数民族地区的新疆一直存在着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根源于"双泛"思想的"东突"始终在新疆上空阴魂不散,因而导致了从解放至今连绵不断的分裂国家犯罪活动。从解放初"东突"分裂分子猖狂实施暴力分裂国家犯罪活动至20世纪70年代暴力分裂国家活动逐渐沉寂,再到20世纪80年代沉渣泛起,90年代至今"三股势力"频繁实施分裂国家犯罪活动。此中固然有其深刻的国内和国际方面的各种因素。目前,有效打击"三股势力"图谋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应从多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 标签: 分裂国家 犯罪 新疆 原因 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