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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要约收购作为一种高度市场化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在我国不仅已经确立而且还有了三起实例,因而有必要对其加以评判研究,从而为该制度及其实施监管的完善作理论准备.我国要约收购实践中,在收购主体、价格形成机制、信息披露等许多方面都还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都有待完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的实施也出现了流于形式的问题,如何取舍或完善该制度,也需要加强研究.在如何使要约收购成为一项真正市场化的选择方面,也需要探讨.

  • 标签: 要约收购制度 中国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价格形成机制 收购主体
  • 简介:五四前后的思想文化运动为什么没有产生有效的现代宪政制度,因为我们缺乏形成和革新制度的能力。制度经常是利益斗争和调和的产物;制度需要建立在一定的基本共识基础上;制度的构建还需要法治文化、社会和经济因素以及制度本身的作用。

  • 标签: 制度建构 最高权力 利益妥协 民主参与
  • 简介:德国最新的调解立法折射出一种韦伯话语中的"祛魅"色彩,它还原了调解真实的合理性面相,也倡导了其积极功效的发挥。新调解法强化了调解的固有内涵,使其更加符码化,也更好地规范了其运作,并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应该借鉴德国的新调解法,重新定位调解的功能目标,使调解更多地凸显出回应型法中的协商和调整的特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其德性回归;也应该改革和推广法院外调解机制,促进调解员的专业化路向发展,完善相关调解程序,以此更加契合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还应引入德国的和解法官模式,有效地实现诉调对接。

  • 标签: 德国调解立法 调解文化 法院外调解 和解法官
  • 简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构建中国法治模式,增强法治自信,成为当代使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故整合域外法治资源以资借鉴,成为必然。然各国法治实践及其法治经验均与本国历史传统和国情密不可分,因此对域外法治模式的参考借鉴须进行创造性转换,在整合的基础上再言超越,方能合理建构中国特色的法治模式。

  • 标签: 法治文化 法治模式 法治中国 整合 超越
  • 简介:监察权作为独立的权力类型,其证据规则构建的前提在于对监察权进行学理解析,以期通过明晰其权力运行范式,有针对性地构建系统的监察证据规则。具体范式为厘清权力的性质以付之予价值理念、权力的层次以付之于规则的衔接流转、权力的对象以付之其证明标准的区分应对。而置于监察语境下证据规则的司法构建则应从两个维度展开,其一是应然功能维度,从证据规则所应然具有的功能反向确立具体证据规则的逻辑体系,即将保障基本人权、规范证据运用、查清犯罪事实为其应然的功能预设。从而依次构建证明标准、调查取证制度、特殊证据制度。其二,则是立足于实然运作层面,构建监察程序司法程序衔接中的证据转化制度,以形成完整的规则逻辑体系。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证据规则 证明标准 证据转化 司法衔接
  • 简介:权利义务既是分析法律问题的逻辑线索,也是分析社会关系的基本线索。无论法治国家还是和谐社会,均须厘定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什么是公民的义务,并健全权利一义务文化观念。从演化脉络上看,公民权利已从自由权中心转向福利权保护,公民义务已从自然义务转向社会义务。其中,公民权利利益的区别、权利的复杂化和过程化趋势、公民基本义务的设定理由等问题非常值得关注。只有厘定公民真正的权利和义务,才能真正保护人权,真正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构

  • 标签: 公民 权利 义务 法治
  • 简介:法律意识形态既是法哲学、法理学的重要范畴,同时又是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法律意识形态的基本范畴研究相对薄弱,作为法律意识形态的主体性问题的探讨更是滞后。本文作为法律意识形态的主体性研究的初步理论尝试,将探讨法律意识形态的主体性的实质以及如何构建主体性问题,通过法律意识形态范畴主体性内向价值和外向性价值的建构,最终为法律意识形态可能产生的虚假性祛魅。

  • 标签: 法律意识形态 主体性问题 反思 范畴研究 主体性研究 法哲学
  • 简介:作为国家权力之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法治化运作乃公民基本权利之最有力保障,然而公民基本权利也面临来自警察权滥用的威胁.被誉为西方国家公法领域之“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警察法,蕴涵着丰富的控权思想,对警察权的运作具有极强的监督控制功能,并为实现行政目的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和防止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因此,为保障人权,弘扬法治,应尽快确立我国的警察比例原则,从而实现对警察权的有效规制.

  • 标签: 警察比例原则 警察权 控制 警察法
  • 简介:和谐社会应当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理性社会,能够全面回应多元价值诉求。现代和谐社会只能立于法治基础之上,并以公法为其脊梁,社会和谐与否直接取决于公法是否平衡。本文认为,现行公法处于失衡状态,这集中表现为社会关系因公共权力的越位、错位、缺位和不到位而无法得到全面理顺,社会因此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调。中国要实现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核心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遵循监督和规范公共权力保护和拓展公民权利的公法制度变革主旨,采取国家主导和公众全方位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循序渐进地对公法加以结构性调整;要调整公共权力/公民权利结构,重塑制约激励相容的公法机制,通过对症下药解决造成社会失调的公法失衡症结,全面推动和谐社会的建构

  • 标签: 公法 公共权力 公民权利 法治基础 理顺 法治国家
  • 简介:中国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在封建专制统治和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根深蒂固并暴露出诸多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实现法制现代化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克服传统法律文化的弊端,建构现代法治理念,对我国实现法制现代化和建设法治国家有着重要意义.

  • 标签: 封建专制 法律文化 现代法治理念 中国 法律制度
  • 简介: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问题是刑法公众认同问题的一个"高度",其可从法之真、法之善和法之美予以先后切入。经由法之真,刑法之真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前提,其哲学本质是主体客体化,其将"合规律性"赋予刑法实践;经由法之善,刑法之善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实体,其哲学本质是客体主体化,其将"合目的性"赋予刑法实践;经由法之美,刑法之美构成刑法公众认同的法哲学升华,其哲学本质是主客双向化,其将"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赋予刑法实践。刑法之真、刑法之善刑法之美构成了刑法公众认同的完整法哲学内容,从而能够使得我们获得对刑法公众认同的深刻领会,以最终更加有效地推进刑法实践。

  • 标签: 刑法公众认同 法哲学 刑法之真 刑法之善 刑法之美
  • 简介:市场经济下,立法者对于空域的认识仍然局限于国家领空主权这一概念,倾向于依靠行政手段解决空域利用问题,导致空域利用率极低。空域资源的低利用率成为制约民用航空业发展的瓶颈,此时,发掘空域的经济属性,构建空域私法权利体系成为促进民用航空业发展的可行路径。空域私法权利体系的建设首先需要将部分军用空域划归为民用空域,并逐步开放低空空域,在此基础上,将公共航空运输者和通用航空经营者确定为权利主体,确定空域使用权的私法性质,完善空域私法权利体系的权利内容,并明确其所受限制。

  • 标签: 空域资源 空域开放 空域使用权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民事诉讼理论一直以来以中立证人观规定、理解证人,也以证人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作为判断证人证词证明力的重要方法。其实证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方式上案件或当事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中立的证人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设想,同时现代诉讼制度改革是异质的。为此,应在反思传统中立证人观的基础上,确立之适应的证人评价法,这就是矛盾评价法。

  • 标签: 证人评价 中立证人 矛盾评价
  • 简介:归责原则是指基于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或者说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的法律原则,还可以说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归属于谁的法律原则。具体到行政合同,其归责原则就是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行政合同责任成立,或者说违约方是否承担合同责

  • 标签: 行政合同归责原则 归责事由 合同法 自由裁量权 行政机关 权利请愿制度
  • 简介:根据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法律领域已广泛确立,而刑事立法却予以否定,显然在逻辑上及法理上都是值得怀疑的:(1)从行为性质上看,某些犯罪是性质更为恶劣的侵权行为;(2)从损害结果上看,犯罪造成的后果一般比侵权行为严重;(3)从构成要件上看,侵犯人身权利、人格利益的犯罪行为符合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一般民事侵权行为尚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犯罪行为却排除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这一规定是否合理?本文基于此怀疑展开分析,提出我国应当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保护鲁窑人权利.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往伙系的统一.

  • 标签: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精神损害 赔偿
  • 简介: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是自然人或组织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方式之一。建立和完善公益诉讼可以完善我国司法制度,促进法治发展。它是我国民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构我国公益诉讼制度,要建立监督权力行使的权利运作之机制,明确公益诉讼提起主体和条件及受案范围,提高公民的公益诉讼意识,建立我国的公益诉讼团体组织,并改善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等。这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 标签: 公益诉讼 必要性 建构 意义
  • 简介:单位累犯肯定说与否定说的根本分歧在于未能建立统一的学术话语平台,自然人不同的内在结构决定了单位累犯具有自身组成要素上的复杂性。单位累犯的探讨建构必须以三个前置性条件为出发点.即肯定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单位主体具有人格特性、单位内在组成的整体性。厘清这三个前置性条件,是探讨单位累犯特殊性和重构单位累犯的关键所在。

  • 标签: 单位累犯 犯罪 人格 整体性
  • 简介:性别等级是在人类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主要由男权文化不断解释不断塑造的结果,社会性别这一概念是探求这一原因最好的分析工具。原初社会“男耕女织”的性别分工成为家庭关系公共关系的分野。在公共关系中,男人在自利心的驱使下渐生平等的要求,并在平等诉求下形成法律;而在家庭关系中因为亲情而使平等公正成为多余。由于女性并未参与公共关系中的法律建设,致使性别平等既不能在公共领域中得以表达,也不能在家庭关系中得以体现。最终,法律认同了公共领域私人领域的划分,并在这一基础上建构起了性别等级的社会模式。而代表男权文化的法律理论也极尽“科学”之能,不断地掩盖和强化性别社会化的实质,尤以社会契约论为最。社会契约论以法律为公民同意之结果而使法律披上了公正的面纱,却因为无视女性没有成为契约主体的事实而沦为掩盖社会性别的帮凶。即便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也因为无法排除性别的先天知晓而成为法律平等公正的神话。虽然,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在许多理论问题上存在着针锋相对的观点,但在制造并掩盖社会性别上也成了同盟军。法律法律理论的紧密联系有机配合终于迫使社会性别及其等级模式在法律中立的旗帜下不断地得以演绎、建构和强化。

  • 标签: 法律理论 公正 法律平等 社会契约论 社会性别 自然法学
  • 简介:医事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其程序便捷、灵活,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我国医事仲裁制度地构建存在一些困境,如医患纠纷尚未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医事仲裁尚未被普遍接受,医事仲裁医疗损害鉴定的协调适用,仲裁模式和仲裁员地选用,医事仲裁经费等。为此借鉴国内外医事仲裁实践经验,用列举的方式界定医事仲裁的范围,从签订仲裁协议的方式、仲裁模式和仲裁员的选择、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庭的组成、成立独立的医疗鉴定小组、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加强保险公司的合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事仲裁制度的建构,以实现和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和协调。

  • 标签: 医事仲裁 医患纠纷 多元化 纠纷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