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近年来,法理学研究很活跃,有相当大的进展,取得了不少的研究成果。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落后于立法、司法实践。繁荣法学理论,取得更多的研究成果,这是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是改革开放实践的召唤。我们的法学研究应当面对实践,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我们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抓紧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这个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这是最大的实际,是全民族最伟大的实践。在改革开放中新情况不断出现,新问题层出不穷。传统法学的某些观念,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是无法说明、无法解决的。例如,我们将要
简介:1998年6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对河南省安阳市的一例遗弃老人案(以下称“遗弃案”)作了报道和讨论。案情大致如下:一位老年妇女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皆已成家,但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最初该妇女住在三儿子家,但后来三儿子及儿媳不同意母亲一直住在自己家里,就要求她在三个儿子家里轮流居住。当这位老年妇女搬至大儿子的家里时,大儿子不准她住在房中而令其住在房屋旁边的过道中。这位老人迫于无奈,只好搬到了村中的一个庙中居住,后终因不堪儿子们的虐待自杀。死者的弟弟向法院起诉控告了三个不孝顺的孩子,安阳市受理此案的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了三被告的刑事责任。在评论此案时,新闻工作者倒行地以“法律意识淡漠与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