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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个结果
  • 简介:改革开放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历史土壤。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事件为标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短短四十年内经过了萌芽、建立、完善及更新四个阶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应当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在宏观层面,应当优化行政诉讼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与配置;在中观层面,应当解决行政诉讼制度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制度运行实效;在微观层面,应当完善诉讼规则,推进制度设计的精细化。

  • 标签: 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指导性案例
  • 简介:3D打印技术不仅将制造的工具带入千家万户,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挑战。是谋求变革以迅速应对,抑或是审慎观望、通过现有法律进行微调,需要结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未来发展变化考量。在"开放式创新"的大趋势下,笔者认为立法者应当以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为核心,来思考解决3D打印带来的知识产权问题。未来的解决之道应当是依托现有法律制度,确保个人非商业性利用3D打印技术的自由,鼓励权利人推进商业模式升级,综合利用更为灵活的授权许可方式,降低侵权风险,避免立法者的过早介入,为3D打印技术的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 标签: 3D打印 知识产权 合理使用 开放式创新
  • 简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须臾不能脱离法律制度,其中经济法尤为重要。基于“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法”的理论框架,运用“结构—功能”分析的方法,可以发现:经济体系的复杂结构由多个层面的诸多要素构成,需要经济法的有力支撑;经济体系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结构优化,需要经济法的促进和保障。因此,经济法对于经济体系的现代化不可或缺,应弥补实践中忽视经济法相关功能的缺失。此外,还应将公共经济纳入经济体系,全面推进私人经济与公共经济等多重二元结构的优化,并在法治框架下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既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以及整体现代化,又有助于拓展经济法的发展理论和法治理论,深化发展法学的研究。

  • 标签: 现代化 经济体系 经济法 功能补缺
  • 简介:环境监察协同治理以部门协同与区域协同、环保机构与第三方环境监督组织的协同治理为核心,构成了破解环境监察治理格局分散化、松散化困境的重要路径。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监察协同治理的适应性改革,既须坚持党委领导与部门协同一体建设,推动监督、检查、督办、执行及责任追究的衔接;立足环境监察领域的特殊性,实现垂直管理与属地负责的有机结合,优化其权力配置及权责结构;同时又需立法保障、运行机制及配套保障机制在内的一整套完整系统的全方位支持,推动环境监察协同治理综合格局创新发展,建成"督企"、"督党"、"督政","党政同责"的国家环境监察体系。

  • 标签: 环境监察 协同治理 综合格局
  • 简介:40年来,我国国际公法研究与改革开放同步并行,经历了重整恢复、扩张积累和创新提升三个阶段,在立足本国实践、合理借鉴国外先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公法理论。改革开放促进了国际公法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反过来,国际公法研究也为中国融入国际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抚昔望远,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学者将会更多地参与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国际法治,为应对全球挑战作出"中国贡献"。

  • 标签: 改革开放40年 中国国际公法学 研究述评
  • 简介:弗里茨·里特纳和迈因哈德·德雷埃尔在合著著作《欧洲与德国经济法》一书中,基于"独立经济法"的理解,构建了成熟的经济法体系化理论。这一理论包括三个层面,即经济法是否需要体系化,如何体系化,体系化的结构是什么。依据中国的"语境"对其体系化理论进行研讨,并重点对比其理论与中国经济法学理论的不同之处,可以在上述三个层面开放出重要的理论洞见,对于认识当下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困境以及未来的发展进路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 标签: 《欧洲与德国经济法》 经济法理论 体系化
  • 简介:本文梳理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理论演进,分析了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异和各自的优势与局限,归纳了政府与市场的三种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政府必须在认清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特点的基础上,确立干预经济的原则,划清政府行为的界限,对应该干预的事情进行干预,对不应该干预的事情不干预。本文目的是为我国政府干预经济提供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依据,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 标签: 政府 市场 政府干预
  • 简介:在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进行了全面论述。新时代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变,对生态环境法治提出新需求。新时代环境法学基础理论的构建,必须立足于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话语转化为法律话语、学术话语。新时代环境法学的发展,要构建法理分析的逻辑框架和理论体系。当前环境法学研究的重点问题包括适度推进法典化、长江流域立法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增强历史责任感,增强"人民主体"和"生活本位"的研究意识,将学术精力凝聚于主战场,通过高水平研究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 标签: 新时代 生态文明思想 生态环境法治 环境法学研究
  • 简介:“如何妥当处理商业创新与政策困扰之间的关系”构成分享经济规制的重大命题。司法实践表明,如果对分享经济适用“传统法律法规”,分享经济参与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受认知、规范和利益等因素制约,“监管新规”往往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2017年《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采取了“权力下移”的规制模式,但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制理论作指导,极有可能造成监管上的各自为政。当前,分享经济规制难以同商业创新相契合,根本原因在于规制者采取了静态的规制思路,未能充分虑及市场的二次反应。对于分享经济所导致的政策困扰,我们无需为了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预先抛出一个本体论的答案。通过采用“以规制中立原则为基础,并虑及公共利益和制度信赖利益”的“三步分析法”,社会各界可在“工程技术”层面达成“未完全理论化的共识”,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 标签: 分享经济 商业创新 政策困扰 规制理论
  • 简介:环境公益诉讼因其公益性、二重性及特别授权性之特点成为环保建设不可或缺的法律程序保障。在起诉资格范围的认知上,从身份之适格性、目的之公益性及社会资源之稀缺性的维度考量,公民不宜享有起诉资格。相反,立法应明确检察机关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的起诉职责边界,否则当公益组织怠于起诉时检察机关介入庭审于法无据。同时为防止角色混同,检察机关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实现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不可以直接参与诉讼的方式实现法律监督,亦不可于裁判生效之前通过一审法院直接提起抗诉,此三者须泾渭分明并区别对待。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起诉资格 公益组织 法律监督 公共利益
  • 简介:本文着重从中国实际出发,并与日本等国家进行比较,就经济法的内涵、外延及其特色,从基本概念界定、基本范围划定、基本地位确定等层面展开分析,认为现代经济法应回归本原。应即正确处理国家(政府)与经济(市场)的关系,将市场决定与政府有为这两种因素有机结合起来。现代经济法应是有历史担当的,必须通过得力举措对实现国民经济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的担当。

  • 标签: 现代经济法 国家与经济 理论辨原 民法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对什么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既决定着法院的受案范围,同时又是我国公民诉权的体现。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判定应在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因行为范围基础上,以存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事实和维护环境公益特定诉讼目的为判定标准,在排除刑事犯罪行为和为保护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等所采取必要措施的可诉范围的例外情形下,最终以明确的可诉范围来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可诉范围 公共利益
  • 简介: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作为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多样化,不严格适用过错原则。在这些特点的影响下,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呈现出私法化的趋势。在引入损失分担原则后,严格责任被适度软化,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实现重构,私法化倾向大致体现三个方面,国际法委员会的立法态度,国际造法性条约实践及其解纷方式,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私法化趋势应强化国家补充责任理论的运用,坚持损失分担和风险预防原则,适度软化严格责任,赋予解纷机制以污染者付费的内涵,还需正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运用,加强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有机互动。

  • 标签: 国际环境损害责任 国家责任理论 严格责任 损失分担机制 私法化趋势
  • 简介:环境国家”是顺应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需要的国家新类型、新形态,其落实需要围绕特定时期国家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展开。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看,经历了从“总量控制目标”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历史性转型;我国环境法治正在经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转型,国家义务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主要方式之一。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在法秩序中的具体实现,需要各个公权力主体采取积极行动,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当代中国宪法秩序,执政党在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过程中发挥核心与主导作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采取积极措施,形塑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国家义务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更好地规范、促进国家权力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行使。

  • 标签: 环境质量改善 国家义务 环境国家 党政同责
  • 简介:在大陆法系中,劳动关系认定理论基本上以人格从属性为其核心表征,并将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内化于其中,发展出以指挥控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认定体系,在这一体系中,雇主关于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的指示拘束性是最主要的判断标准。然而,网约车具有用工方式虚拟化,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的弹性化,劳动关系多重化等特点,上述理论和标准很难用于认定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基于此,网约车司机劳动关系认定,应灵活发展人格从属性具体判断标准,即淡4-J-,-格从属性之重要程度,以经济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社会保护必要性为考察重点,因应经济现实变化而使劳动法保有足够开放且安全的体系:全职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应被认定为劳动关系,而兼职司机则无须被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中。

  • 标签: 共享经济 网约车 劳动关系 从属性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中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证明方式等问题,在理论、制度和实践上都有太多争议,以致出现要么无罪要么死刑的极端差异裁判结果。借助法律经济学一以贯之的成本效益分析工具,通过权衡证明成本、预期错案损失、未来类似案件的社会总成本和法院裁判成本等因素,应要求被告人首先建立以合理怀疑为标准的争点,再由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地予以证伪。辩方形成正当防卫争点时无需完整的印证链条,法官可通过自由心证进行判断。如此方能在合理的证明成本和裁判成本范围内尽可能发现真相,且即便出现错案也能确保损失最小,并引导人们在未来选择成本最低的行为方案。

  • 标签: 正当防卫 证明责任 证明标准 证明方式 法律经济学
  • 简介:反胁迫并非为了维护意思自治,而是源自公权力对私人自我执行的反感与打击,这是区分合法威胁与违法胁迫的关键。与刑法针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和直接定罪不同,民法对胁迫行为的类型化不够科学,亦未针对胁迫行为本身加以制裁,颇值改进。民法的胁迫制度需要超越《民通意见》第69条而设定更科学的类型化标准:胁迫不仅会引发法律行为(合同)的无效,本身更会诱发法律所设定的公法或私法责任;胁迫责任的认定和本质,乃是胁迫人违反了社会契约,即违法地谋取本该让渡给公权力之执行权限。

  • 标签: 胁迫 违法性 博弈论 类型化 自我执行
  • 简介:环境司法是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领域之一,如何有效评价司法公正在环境案件中的实现情况则是研究的难点所在。目前,国内外的法治评估实践从整体和宏观维度上对司法公正进行了量化评价,但尚无法在微观维度上实现对特定领域的精准分析。根据司法公正的一般理论和环境正义的特殊要求,运用统计学方法,以全国范围内的环境侵权一审判决书作为样本,将污染受害人"诉讼请求支持率"作为被解释变量(分为货币化和非货币化两个方面),将案件中的相关因素(包括实体性因素和程序性因素)作为解释变量,可以对环境侵权案件中司法公正的实现情况进行量化评价。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我国环境侵权案件的裁判结果受到当事人身份、数量、案件发生地、审判期限的显著影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污染受害人获得法律救济的充分性与公平性;法官的司法能力及相关理论学说也亟待改进。针对其他类型的大规模侵权案件,本研究在方法上具有借鉴意义,有助于推进大数据条件下民事司法的"分类诊断"和"精准研究",是对目前法治评估体系的有益补充。

  • 标签: 环境侵权 司法公正 法治评估 回归分析 环境司法专门化
  • 简介:以市场方式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其实质就是建立并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环境污染风险分担机制,在全国已初步建立起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尤为必要。这样一套机制,注重综合发挥责任保险、保险经纪、人民调解、合理赔偿、风险管理五个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强调"保、调、赔、防、管、法"联合应用,要求在法治框架下和轨道上把这五个方面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影响这套机制成败的因素包括人的因素、市场因素、业务因素、政策因素和法制因素。鉴于此,须围绕这些因素解决相关问题。

  • 标签: 环境污染 纠纷解决 责任保险 保险经纪 人民调解 合理赔偿
  • 简介:责令限制生产制度是我国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在法律责任一章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被认为与责令停产整治制度一起实现对旧法规定的限期治理制度的替代与改造.梳理规范与考察实践可知,理论界与实务界对于新《环境保护法》中责令限制生产的制度性质存在分歧与争议,进而引发法律解释适用与后续执法程序的不统一.学界主要在责令行政行为的法理基础与制度框架中讨论责令限制生产制度的性质与特征,主要有行政处罚、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等观点.辨析制度内涵与行政行为的本质特征,责令限制生产应当界定为一种行政命令,如此界定既符合一般法理,也契合制度演进的社会基础、社会深层结构,发挥其制度功能.

  • 标签: 责令限制生产 限期治理 法律属性 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