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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我国向法治社会的全面转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满足法律实务部门的需求,更要适应经济建设、国家治理、和谐社会建设以及走向世界的需要。本文在对以往我国法学教学方法进行检讨和对影响教学方法的因素进行探讨的基础上,结合西方的成功经验,研究法学教学方法改革的路径所在,提出了教学方法多元化的改革目标及其落实的具体方案。

  • 标签: 法学教学方法 社会需要 改革
  • 简介:"口语"既是公安高校学生的专业课,又是第一线公安民警的业务课.为了使这门新开设的课程在短时间内获取最大限度的教学收益,用着眼整体、设置情境、实现互动、听说评相结合等教学方法,并结合公安实践,做大量的听说训练,可收到良好效果.

  • 标签: 公安院校 口语课 教学收益
  • 简介:“如何妥当处理商业创新与政策困扰之间的关系”构成分享经济规制的重大命题。司法实践表明,如果对分享经济适用“传统法律法规”,分享经济参与人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而受认知、规范和利益等因素制约,“监管新规”往往是“强调规范的多、鼓励发展的少”。2017年《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采取了“权力下移”的规制模式,但因为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制理论作指导,极有可能造成监管上的各自为政。当前,分享经济规制难以同商业创新相契合,根本原因在于规制者采取了静态的规制思路,未能充分虑及市场的二次反应。对于分享经济所导致的政策困扰,我们无需为了解决技术层面的问题而预先抛出一个本体论的答案。通过采用“以规制中立原则为基础,并虑及公共利益和制度信赖利益”的“三步分析法”,社会各界可在“工程技术”层面达成“未完全理论化的共识”,从而实现利益平衡。

  • 标签: 分享经济 商业创新 政策困扰 规制理论
  • 简介:<正>成人公安司法院校大专层次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应如何施教?这是有待研究解决的一个教学难题。由于这一层次的学员思想比较解放,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知尚少,对各种社会思潮缺乏独立的辨别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对中国近现代史有一定的了解,但往往以此为满足,对历史的重大关节和深层次的问题认识肤浅,对曾经流行的对党的历史和现实的种种非议和责难,真假不分,甚至误假为真。同时,因为中国革命史的历史跨度长,内容范围广,而教学时数少(我院安排50节课),如果按照课本的内容逐章逐节往下讲,就势必如走马看花、蜻蜒点水,就无法解决学员存在的种

  • 标签: 中国革命史教学 中国革命史课程 学员 毛泽东思想 中国近现代史 马列主义
  • 简介:福建省福州市公证处陈协心认为:公证具有'准司法'的法律地位,这是任何其他社会中介所不具有的。它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四个方面的职能。但目前在办理经济公证时均采用格式化的公证词,给公众留下公证只是一种形式的印象,没有内涵,像走过场。其实,公证员做的工作很多,从当事人

  • 标签: 公证方式 公证制度 法律地位 公证员 公证质量管理 公证员责任追究制度
  • 简介:行政刑法之概念为德国学者所首创,但在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内涵与外延。中国的行政刑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正常的行政管理活动。实现行政管理目的,规定行政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和劳动教养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国的行政刑法立法存在着缺乏与一般行政法条款衔接、缺乏行政违法责任与行政犯罪责任竞合的明确规定、法定刑设置过高、对于法人犯罪的刑罚措施过于单一、劳动教养制度弊端丛生等诸多问题,需要相应地加以改进。认为应当在立法上对行政刑法和行政法规范进行衔接、明确行政违法责任与行政犯罪责任竞合的处理方法、降低行政犯罪的法定刑并废止其死刑、增加对于法人犯罪的刑罚措施并将劳动教养制度司法化。

  • 标签: 行政刑法 立法缺憾 改进措施
  • 简介:反思我国死刑执行程序的立法现状和实践运作,不能不说在一些方面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甚至不尽人道的地方.因此,重构、完善我国的死刑执行程序,使之更加理性、文明和规范,不仅是人权保障价值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的迫切需要.

  • 标签: 中国 死刑 执行程序 人权 司法体制 执行主体
  • 简介:人民监督员制度具有体外监督、专业监督和实质监督的特征,但是,体外监督具有体内化表现、专业监督具有大众化倾向、实质监督具有形式化倾向。这些表现和倾向都会影响到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实效,影响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价值实现,因此,有必要从该制度的制定主体、人民监督员的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程序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改进

  • 标签: 人民监督员制度 体外监督 专业监督 实质监督
  • 简介:地方立法,作为一种创制法律规范的活动,有着十分严格的程序要求,同时,它又是一种高度有序化的决策活动,有赖于相应的制度、程序的建立和严格实施来保障。而这些制度、程序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完善,才能适应地方立法活动不断深化的趋势,才能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

  • 标签: 法规草案 常委会 组成人员 地方性法规 地方立法 人大常委
  • 简介:备受关注的案例指导制度已经付诸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也陆续发布了多批指导性案例。但是,这些指导性案例却存在着一些技术性缺陷,主要包括效力规定不明确、案例类型偏少、法律适用创新性不足和论证说理不够充分等等。指导性案例要进行改进和提升.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前者包括明确效力定位、提供适用的规范流程、增强援引方式和出台奖惩措施,后者主要包括增加论证说理、引入多元法律解释方法、援引多种法律渊源和增加案例类型(尤其是程序法案例)等等。只有针对缺陷进行弥补和改进,指导性案例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最优效果。

  • 标签: 指导性案例 法律适用 法律解释 法律渊源 程序正义
  • 简介:国债回购风险控制规则必须在现行交易规则风险控制规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国债回购法律推定规则、经纪合同规则和风险责任规则。

  • 标签: 国债回购风险控制 标准券 推定规则
  • 简介:面对舆论传播的新形势和新变化,我们的一些主流媒体显得很不适应,存在公式化与概念化、唯领导马首是瞻、有形无音、法律问题道德化等问题;媒体的体制与机制、有关部门管控太严、报道形式呆板、采编人员的素质是形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主流媒体应当既要开放、又要善于引导,既要主动亮相、又要快速反应,要有大局意识,作为传播者要敢于承担责任。

  • 标签: 主流媒体 问题 原因 建议
  • 简介:方法制概念上不同于法治或者地方法治,它指的是在法治统一原则下,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应对宪法法律实施所产生的各种问题的过程中,形成的规则与制度的总和。当前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在整个权力体制下拥有完整的独立权力,地方在实践中衍生出的各种次级规则和制度因此也对整个国家的法治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合理把握次级规则与制度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正是理解地方法制的关键。地方法制并不是一个与法治相割裂的本体概念,它提供了一种独特的方法论视角,将地方作为分析单元,观察地方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信地方能够为中国的法治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 标签: 地方法制 次级规则 方法论 地方 法治
  • 简介:法制教育是大学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中国目前的大学法制教育的效果还不甚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当今大学法制教育在培养目标、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在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背景下,应当更加关注大学法制教育,正视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优化当今大学法制教育。

  • 标签: 大学 法制 教育
  • 简介:新世纪的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高校是人才的摇篮,担负着为国家的兴旺而培养人才的重任。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高校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关系到我们培养的是不是人才,为谁培养人才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情况,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能一成不变,而要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努力加以创新和改进

  • 标签: 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 人才竞争 人才培养 中国
  • 简介:现行刑法对挪用公款的用款人、行为形式、数额限定的规定有某些遗漏与不协调之处,造成了定罪量刑中的一定混乱,需立法加以完善:即取消“用款人”限定,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擅自挪用公款的行为都应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全面规定挪用公款的起刑数额,以使本罪与盗窃、诈骗等财产犯罪及本罪内各种行为形式达成协调、平衡。但在修改前的司法实务中仍应严格依现行刑法定罪量刑。

  • 标签: 挪款人 用款人 擅自挪用 数额限定 罪行协调
  • 简介:<正>我国传统的量刑方法是综合估量法,或称经验量刑法。根据这种量刑方法,审判人员首先审理案件,掌握案情,在法定刑范围内,参照司法实践经验,大致估量出对现在案件应当判处的刑罚,接着再考虑案件中存在的加重、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最后综合估量出对犯罪人应判处的刑罚。综合估量法简单易行,而且在当前条件下适合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和我国刑法本质的特点(指简单、概括),还可以充分发挥审判人员的个人智慧。

  • 标签: 多种量刑情节 法定刑 我国刑法 量刑基准 量刑幅度 审判人员
  • 简介:裁判方法固然能促进法治的发展,但也有可能摧毁法治的根基:以形式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可能消解法治的权威,而以实质法治论为导向的裁判方法则可能瓦解法治的基本宗旨。因此,在维护法治能真正得以实现的基本前提下,能动主义的裁判方法固然重要,但传统的逻辑涵摄裁判方法不能丢;同时,现代法治社会公认的基本价值不能丢,应该以其作为衡量裁判方法运用是否得当的一项坐标。

  • 标签: 裁判方法 法治 基本价值
  • 简介: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单独成编是落实中共十九大报告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国民法典体系顺应时代需求而进行的重大创新,对于新时代全面保障个人人格尊严、保障人民体面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人格权编(草案)》具有许多重要亮点,诸如严格区分人格权与人格的概念、区分人格权与人权的概念、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对个人信息的规定对未来的立法完善和司法实践也具有重要价值。当然,该草案也需要明确确认个人信息权的概念、增加未成年人人格权的保护规则、增加人格权的特别保护规则,这些都需要未来立法予以完善。

  • 标签: 人格权 独立成编 人文关怀 时代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