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治安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所积累的宝贵经验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形成和确定提供了科学的思想基础。西方许多国家运用多种手段治理社会治安只是一种措施和警务对策,还达不到综合治理的理论实践层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一个科学概念,作为全面解决我国社会治安的战略方针,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们党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明确提出来的,而且经历一个实践、探索、总结、不断完善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一方针,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关于社会治安宏观控制在实践上,理论上的深化和飞跃,它以其强大的生命力,与时俱进,适应着动态社会治安形势。
简介:经合组织(OECD)在1995年到1998年起草的多边投资协定(MAI)草案,是一个高度自由化性质的多边投资条约草案,集中反映了西方国家关于自由化性质的国际投资多边立法的种种要求,也表露出MAI谈判方之间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这些情况值得引起发展中国家的高度关注.OECD的MAI计划的搁浅,不仅说明发达国家对于何谓可接受的自由化多边投资规则尚不能形成一致的意见,也预示了未来综合性多边投资条约谈判应遵循的基本法则,即能够为各国广泛接受的综合性多边投资条约,必须同时反映不同国家的利益需求,谋求国家间利益的适当平衡.只有沿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方向前进,国际社会才有可能确立一个具有普遍效力的综合性、全球性多边投资条约.
简介:1981年中央正式提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要实行综合治理.在此后10年的实践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任务、措施等逐步得到了丰富和发展.1991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10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整个综合治理工作在不断地向前推进,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加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做到这些,如果没有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是根本不可能的.要创造良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