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法中源”说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绵延至20世纪初,相继得到了洋务思想家、美国传教士丁韪良和维新思想家的推磨和倡扬,经历了从萌芽到鼎盛再到衰退的演变历程。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层面:第一,早在千余年前中国就已经产生国际法。洋务思想家和丁韪良分别探讨了中国古代国际法的实体基础和历史实践。第二,中国古代国际法具有普世价值。维新思想家进一步把孔子及《春秋》说成是近代国际法的直接渊源,把“公法中源”说推向极致。“公法中源”说在晚清的出现与发展深受历史、现实、理论三重因素的共同制约与作用。作为近代一种会通中西公法文化的理论学说,“公法中源”说有其独到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同时也存在由于方法错误和理论缺陷而导致的若干消极影响。
简介:一、严惩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的新规定近年来,组织偷渡成了全球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平均每年约有一百万人在组织偷渡分子(俗称“蛇头”)的煽动、组织下,从经济落后国家偷渡往经济发达国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外组织偷渡分子互相勾结,在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沿边地区,大肆组织一些梦想到国外发财的人偷渡外逃,严重破坏了进出境管理秩序,给一些国(边)境地区造成严重的社会治安问题,并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对外形象,也危害了一些有关国家华侨的正当权益.1993年6月6日,一艘外籍货轮“黄金探险号”载了我国的偷渡者在纽约克威海滩抢滩登陆时,有10人葬身太平洋,280人被美国当局拘留,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乘机对我国进行指责和攻击,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