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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结果
  • 简介:《劳动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得到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认同,但却没有与之相适应的劳动诉讼制度。同时,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不适应劳动诉讼已充分暴露,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大量劳动诉讼司法解释便是例证。无论是从《劳动法》和《民法》的差异,还是民事纠纷和劳动争议的差异,劳动诉讼的相对独立民事诉讼都是必然选择。

  • 标签: 民事诉讼 劳动诉讼 实体法
  • 简介:立法机关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建立起公益诉讼机制,明确了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和主体资格。立法机关在平衡公共利益保护与公益诉权滥用的价值;中突时秉持审慎态度,在《民事诉讼法》第55条将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限定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而将众多民间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体排斥在外。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除法律明确授权的以外,检察机关不应当违反法律规定直接提起公益诉讼,但可以通过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形式参与公益诉讼。

  • 标签: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督促起诉
  • 简介: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不借助于公力,单纯依靠私人的力量保护与实现权利的方式,私力救济的制度化是符合社会实践的立法选择。民事私力救济边界的制度重构涉及民事私力救济制度边界、正当性边界的双重制度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以私权的保护与实现为中心,采取一般条款与类型化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法律技术层面,遵循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要求,通过法律政策考量和制度创新,促进私力救济理性规则秩序的建立。

  • 标签: 私力救济 民事权利 利益平衡
  • 简介:与西方国家诉讼诚信原则构建于辩论主义基础上不同,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诉讼诚信原则仅考虑了遏制恶意诉讼的现实需要。从狭义上解读与适用这一原则,不利于发挥其在事实发现、诉讼促进等方面的调整作用,阻碍了这一原则对民事诉讼整体的贡献。诉讼诚信原则在适用中必须处理好与具体条款和其他诉讼原则的关系,通过补充性和个别化调整的途径,寻找适用的切入点。在适用方法上,直接方法用于对诉讼行为的判断,间接方法则通过宣示作用来强化对诉讼主体的心理约束,最终服务于诚信诉讼的建设。

  • 标签: 诉讼诚实信用 滥用诉讼权利 恶意诉讼 真实义务
  • 简介: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法律监督
  • 简介:我国《公司法》立法就各种民事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作了积极的努力,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与健全的体系。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到了积极作用.较之以往更有利于保障股东、债权人等的合法权益。但仍存有种种不足与尚待进一步完善之处。本文就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董事对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等几大典型制度进行了剖析与探讨。试图就这些制度适用中的重点与疑难问题进行解读.并进而对民事赔偿制度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在市场经济进一步成熟中起到更为充分有效的保驾护航的作用。

  • 标签: 《公司法》 民事赔偿制度 适用 完善
  • 简介:环境民事公诉是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的一种司法救济形式。目前我国并无具体的环境民事公诉的规定,而环境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各地检察机关和环保行政机关开始进行环境民事公诉的探索。这些探索获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但也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梳理和解决,很可能会使环境民事公诉陷入困境。解决这些问题的核心是通过立法明确环境民事公诉的适格原告和诉权行使条件。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都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诉讼资格,但考虑到我国司法权、行政权配置的状况和环境司法的要求,两者在诉权行使的顺位和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 标签: 环境民事公诉 适格原告 检察机关 环保行政机关
  • 简介:在我国,行政主导模式所产生的行政权膨胀与扩张、司法权地方化等,是导致行政审判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参考和借鉴法国、德国设立行政法院的做法,设立独立建制的行政法院,可以遏制行政诉讼被告的强势地位、避免司法权地方化,同时也是把已有的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必然选择。随着铁道部的撤销以及铁路法院回归司法系统,铁路法院原有的审判职能完全可以由地方法院替代。铁路法院跨行政区域设立的特点,契合了行政审判所要求的司法审判管辖区域与被告的行政管理区域相分离的特性,将其改制为行政法院,既可节约财力资源,又可为行政审判体制的改革提供一条捷径。

  • 标签: 行政审判体制 行政法院 铁路法院 改革
  • 简介:互联网市场有别于传统市场,特别是双边市场特征、“互联网效应”和“锁定效应”等,使得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和市场支配地住认定方法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在宏观层面,应将互联网市场界定为采用互联网方式经营的虚拟产品市场;在微观层面,建议以“收益来源”为标准,配舍“SSNIP测试法”对相关市场进行重新界定;在立法层面,应在《反垄断法》位阶下,出台针对互联网市场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诉方仅应承担初步举证责任。

  • 标签: 互联网市场 相关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地位 SSNIP测试方法
  • 简介:我国证券市场侵损投资者权益现象严重,投资者渴望通过诉讼维权。但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证券民事纠纷诉讼要有行政前置程序,明确证券纠纷不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不仅导致证券投资者诉讼维权难度增大,且成本也过高。随着我国广大投资者维权的强烈呼唤和证券市场法制化发展的需要,有必要立即推出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建议我国从证券纠纷诉讼管辖、证券诉讼证据举证责任、简化证券诉讼程序等方面,尝试适当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以满足投资者维权之需求。

  • 标签: 证券市场 证券纠纷 代表人诉讼 证券投资者权益
  • 简介:起诉状的程序功能和内容是由诉讼的构造、诉答程序的功能、诉讼标的理论、判决效力制度、司法的经济性问题等共同决定的.我国起诉状的功能转型与内容再造应当与审前程序设置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同时兼顾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弱化起诉状对于法院司法管理的辅助功能,减轻原告的法律论证负担,强化起诉状特定案件事实,促进争点整理方面的程序性作用;同时应当增强起诉状在内容方面的弹性,完善起诉状修改的程序.

  • 标签: 起诉状 诉答程序 争点整理
  • 简介: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尚未被具体明确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其权利主体并非征收关系的当事方,对征地过程既无知情权,更无参与权。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切口在于厘清土地征收的法律结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客体地位及其权利主体的征收关系当事方地位,通过征地审批决定的前置听证程序,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公平补偿原则,确定土地补偿费,并将其中的80%直接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确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准所有权地位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补偿 听证 补偿标准
  • 简介: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要求“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禁止诉讼权利滥用和衡平当事人的诉讼利益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滥用诉讼权利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应以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论处;从建立对滥用当事人的约束机制、诚信当事人的救济机制、浪费诉讼资源的惩戒机制三个方面完善滥用诉讼权利的规制;对效仿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以规制起诉权滥用,复议期间不停止案件审理以规制管辖权异议滥用,上诉请求明显不成立的案件实行上诉简易审以规制上诉权滥用。

  • 标签: 民事诉讼法 诉讼权利 诚实信用 习惯规制
  • 简介:行政行为的主体要件是行政行为构成要件的核心内容,其具有使行政主体由抽象变为具体、使行政行为有根有源、使行政法中体和用统一、使行政法学范畴相互连接的价值。然而我国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理论还存在不少空缺,如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内涵进行合理界定、没有阐释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基础、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作理论构设、没有对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理论作进一步推演等。为此,我们选择了行政行为主体要件的法律内涵、与其他构成要件的关系等问题作了一个粗略的拓展分析。

  • 标签: 行政行为 主体要件 理论构设
  • 简介: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可谓喜忧参半,可喜之处在于为防止权利滥用提供了立法原则上的依据,而堪忧之处则在于该原则的过于空洞难免使其适用失范。本文以解读诚实信用原则的适用主体为前提,以争讼法律关系和审判法律关系为基础,具体分析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行为类型及其损害的利益,进而从明确行为后果的视角对克服诚实信用原则的空洞化状态提出了具体的建议。

  • 标签: 诚实信用原则 适用主体 诉讼行为类型 行为后果
  • 简介:保荐人被称为证券发行环节的“第一守门人”。现实中,保荐人为迎合监管者或出于利益考量,极易失去独立性,导致其职能与法律地位的异化。因此,在现行的发审模式核准制具有一定程度必要性的制度背景下,对保荐人地位进行重新架构,明确其与监管主体、其他中介机构的法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划分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层次,无疑能够最大限度地促使保荐制度作用的发挥.并将推动证券发审制度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 标签: 核准制 保荐人核心主义 角色架构 责任规制
  • 简介:监所事件频发,社会舆论将矛头直指监所监督,实现监所监督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的确定及相互关系的协调。依据我国权力结构,监督主体有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可以与监所抗衡的权力主体,本应发挥监督作用,遏制、减少监所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却不然。在现有权力框架内,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发挥三者在监所监督中的作用,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三个监督主体分析,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试图构建良性的监所监督主体体系,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在失去自由时不至于丧失人权。

  • 标签: 监所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 简介: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案件在实践中是一种普遍现象,对此问题在借鉴参考国外理论与相关规定的同时,研究更要有针对性,围绕“本土问题”展开才有实际意义。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纠纷观”与法院的“案件观”存在一定冲突,此类案件中应当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以何种依据主张权利,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处理需要平衡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利益,以达到纷争的妥善处理。

  • 标签: 侵权 违约 竞合 诉讼请求
  • 简介: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 标签: 公益诉讼 主体资格 当事人适格 诉讼信托
  • 简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毁灭证据、妨害作证罪罪状表述模糊,实务中适用混乱,法律效果已经处于弊大于利的状态。本罪作为一种真正身份犯,来源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与辩护权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我国辩护权规定的不断发展完善,以刑事诉讼法的相应修改和刑事一体化为视角进行考查,本罪不再适合规定为真正身份犯,应删除《刑法》第306条,与《刑法》第307条合并,将律师与司法工作人员共同作为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不真正身份犯的主体

  • 标签: “律师伪证罪” 真正 不真正 身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