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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结果
  • 简介:社会保险欺诈的概念在形式逻辑层面可以采用内涵定义+列举式外延定义的方法予以界定。从不同法部门对欺诈规制的立法内容来看,欺诈有法律行为层面的欺诈与法定主义层面的欺诈之分,社会保险欺诈属于后者,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社会保险欺诈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后果。在社会保险领域中,道德风险与保险欺诈、保险诈骗之间为属种关系,外延上为相互包容的同心圆关系。根据我国现有立法,社会保险欺诈的构成要件由欺诈主体、欺诈行为、主观故意与危害结果组成,并且存在着欺诈表现行为缺乏抽象的类型归纳、欺诈行为的单向评价性、责罚手段欠缺层次化的体系构建等问题。

  • 标签: 社会保险欺诈 不同法部门 道德风险 保险诈骗
  • 简介: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对法及其适用目的的不同认识,使得法观念成为影响诉讼机制和非诉讼机制在纠纷解决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决定性因素。另外,通过诉讼机制来解决纠纷是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基本诉求,与之不同,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国家治理是一个与公民权利无涉的范畴,其目的不是为了实现和保障公民权利,而旨在追求社会秩序的和谐。而纠纷解决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机制,社会治理手段的差异必然影响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和运作。

  • 标签: 纠纷解决机制 法观念 社会治理
  • 简介:社会救助权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人权。社会救助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物品。相对于社会组织和个体而言,政府作为社会救助的供给者是义务性和兜底性的。社会救助法治化的关键在于明确和规范政府的供给职能,注重社会救助供给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激励和监管社会主体的慈善救助行为;而从法律程序上落实政府的供给责任和强化被救助主体的权利是实现社会救助供给目标的重要环节。认真对待社会救助的公共物品属性,对加强和完善我国社会救助供给立法并最终实现救助法治化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 标签: 社会救助 公共物品 救助法治化
  • 简介:诉讼第三制度与第三撤销之诉原告存在对接上的难题,需要进行目的性扩张解释;诉讼第三标准不一、适用混乱的尴尬状况给第三撤销之诉制度原告的确定造成了困难。结合"诉的利益"采取逆推逻辑,有助于第三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的认定。台湾地区对第三撤销之诉制度的立法和研究均较早,可以提供有益的比照和参考。

  • 标签: 诉讼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 诉的利益 虚假诉讼 程序权保障
  • 简介:外国法的查明是国际私法领域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了法院和当事分担查明责任,但由于认定标准的缺失,司法实践中仍然频繁出现法院在当事提供了外国法资料时不当认定当事“未提供外国法”从而拒绝适用外国法的消极情形。这种现象或许是法院无法准确判断当事所提供外国法资料的性质所致,或许也存在滥用这个拒绝理由的嫌疑。为此,未来司法解释应当明确当事提供外国法的民事证据标准。

  • 标签: 外国法查明 未提供外国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司法解释
  • 简介:从分析京津冀城市安全面临的四大挑战出发,探讨了警务挑战背后的警务格局,提出了警务治理逻辑转型和警务供给改革的思考方案,最后为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提出建议。由"安全民心"缺失展开,指出了传统警务"围墙治理"和单主体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开放治理和双主体治理的理念,倡导增加警务社会供给,推动新型警务社会化建设。警务社会化服务京津冀城市安全建设建议包括:构建统一的警务社会化市场,以项目制推动警务社会化合作开展,建立统一的警务社会化职业标准,构建合法规范的竞争运行机制和建设与公安机关良好关系。

  • 标签: 警务社会化 京津冀 城市安全 社会治理
  • 简介:在回应法律的认识论危机的过程中,法律科学逐渐从自然科学范式向社会科学范式转变。社会科学之所以能够进入司法裁判,很大程度上源于法官需要借助外部视角寻求法律问题的解答。社会科学对司法裁判的贡献可以表现为三个方面:在常规情形下,社会科学可以用于证明裁判性事实;在非常规情况下,社会科学可以为改变法律现状提供与立法性事实相关的信息;作为一种混合用法,社会科学还可以作为社会框架的证据,通过提供与社会语境相关的信息,影响案件的后果权衡。然而,社会科学判断仅仅只是法律分析的起点而不是终点,法官在运用社会科学的过程中始终拥有相当大的裁量权,司法中的社会科学判断不能忽视法学思维的前置性。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社会科学的司法适用建立在理性基础上,需要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法官通力合作,一方面,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应该努力生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另一方面,法官除了学习教义学知识之外,更应该自觉了解社会科学方法论。

  • 标签: 社会科学 立法性事实 裁判性事实 社会框架 法学前置
  • 简介:美国宪法内涵了基本权利体系演化的巨大潜力,通过以权利为中心的宪法技术发展,实现了普通法原则与革命原则的有机结合,从而使美国达到了国家能力建设的历史高度。新自由主义和身份/承认政治的特殊联姻,对战后美国的“新政”宪法秩序形成了巨大冲击。当代美国宪法不仅面临来自内部矛盾的撕裂,其传统依托的“威斯特伐利亚”宪法框架也在全球化潮流中遭遇冲击。全球社会正在经历的深刻结构变迁,预示着美国宪法模式全球化的内在危机。在私法化、全球化与治理化趋势的多重挑战下,美国宪法已经陷入去政治化和泛政治化的双重困境之中。美国宪法的当代困境具有普遍代表性,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18世纪的宪法革命遗产,从中寻找新的历史进步动力。

  • 标签: 社会系统论 宪法私法化 去政治化 新自由主义 美国宪法
  • 简介:第三与债权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第三偿还债务所欠债务,该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应为有效。从法律评价上看,第三加入债务属于合同变更中的合同主体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第三需与原债务一起向债权承担责任。主债务经生效刑事判决责令退赔后,债权就未清偿债务起诉自愿加入债务的第三时,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与理由方面综合分析,该诉讼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不能成为第三对债权的有效抗辩理由。同时,第三加入债务后应与主债务一起承担责任,双方中任何一的履行行为均构成债的消灭事由,债权就同一笔债务无权重复受领。

  • 标签: 债的加入 刑事退赔 一事不再理
  • 简介:发源于美国现已在全球形成“无辜者网络”的无辜者计划,其主要使命和目标是致力于为那些无罪申请者提供无偿法律和调查服务,以还其清白,使其重新开始正常的社会生活。无辜者计划设定了筛选案件的标准和尺度,也形成了筛选案件的步骤和程序,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弥补了官方发现和纠正刑事误判的不足。尽管无辜者计划仍然存在诸多现实困境,但其实践与创新对于当前中国刑事误判的治理,特别是通过社会参与司法的方式推动刑事误判的发现和纠正,具有非常积极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 标签: 刑事误判 无辜者计划 社会参与 定罪后DNA检测
  • 简介:在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过程中,科学的公众参与机制必不可少。这不仅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尝试,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走访调研公众参与现状得出,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是制约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的最主要因素。其中,保障机制缺乏,导致公众"不敢";激励机制缺乏,导致公众"不愿";教育机制缺乏,导致公众"不会";沟通机制缺乏,导致公众"不能";评价机制缺乏,导致公众"不知"。因此,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保障、激励、教育、沟通和评价等机制,是实现公众有序参与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保障。

  • 标签: 公众参与机制 社会治安防控 公共利益 公共安全
  • 简介:当事结构对诉讼激励的法律构造有着决定性影响。诉讼当事结构有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在民事诉讼中,表层结构以当事之间的对抗为其基本特征,决定着诉讼收益的有无;深层结构则表现为当事人在功能上的"三位一体",决定着诉讼收益的归属。二者共同作用,使得民事诉讼的激励机制内嵌于诉讼制度本身,激励着当事的全部诉讼行为。环境公益诉讼当事结构的差异,不仅表现在表层结构上从对抗走向协作,而且表现在深层结构上"三位一体"的破裂,从而形成社会公众、环境公益诉讼原告以及原告律师三者之间的双层委托代理关系,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困境由此产生。双层委托代理关系中高昂代理成本的存在决定了原告律师应成为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对象,而"败诉方负担规则"因同时具备正诉激励、滥诉预防与行为矫正三重功能而成为激励律师的最佳举措。

  • 标签: 当事人结构 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成本 败诉方负担
  • 简介:在中国法律近代化的过程中,“日本经验”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笔者更为关注的问题是,作为社会条件相似的东方国家,日本和中国对西方法治经验的理解、领会有何差异?尤其是20世纪初兴起的西方社会法学,对日本和中国而言都是新生事物;但在法律现代化方面积累不同的中日两国,对其理解也并非完全一致。由于笔者不谙日文,尽管经由专业人士帮助,仍无法克服学力限制。故仅能以20世纪20年代被译为中文的两本日本社会法学著作为样本,作挂一漏万的初步比较和感悟,以就教于方家。

  • 标签: 日本经验 社会法学 阐释 传播 民国 著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