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8月18至19日,“2006年海峡法学论坛——两岸经贸合作与权益保障”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台湾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律师协会、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香港律师会、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华冈法学基金会共同承办,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来自内地、香港、台湾的20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论文140余篇。会议围绕主题“两岸经贸合作与权益保障”,就区域合作机制的法律制度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投资者权益保护、侵权行为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等问题作了多层面、多维角的探讨。现将其中主要观点概要如下:
简介:<正>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92—93年年会于5月中旬在深圳市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5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者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现将本次会议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综述如下:一、关于婚姻法的名称和体系法律名称应根据其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确定。世界各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名称可归纳为四种:婚姻法、家庭法、婚姻家庭法、亲属法。我国婚姻法调整的范围不仅包括婚姻关系,而且包括家庭关系。因此,多数与会者主张从名实相符的命名原则出发,将我国婚姻法更名为“婚姻家庭法”,使之更加规范化、科学化。还有的学者主张更名为
简介:随着修改后刑人诉讼法和修订后刑法的相继实施.我国的刑v;山上制度刊刑入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变革,给建立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这一重大课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使检察委员会这一检察机关内部核心组织的改革,更显迫切,它关系到检察优关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这里拟就检察委员会的改革作些探讨.以期推动检察委员会的完善与发展。一完善检察委员会的必要性各级人民检察院内部设立检察委员会(以下简称检委会).是我国的独创.也是中国检察制度的一大特色。但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主法制的不断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被赋予了新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新法津规范的相继出台,人们要求司法组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