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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修正后的家族相似标准是美国司法实践中界分本票与证券的通用标准。其中,对四因素的适用须采用科学的次序;该标准的适用过程中采用了权衡方法。与传统的以概念架构制度的规则模式不同,修正后的家族相似标准采用了类型模式,该模式的丰富性、灵活性使其成为界分本票与证券的理想的规则模式。它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思考程序”,而缓解信息不完全正是这一规则模式之下的价值导向。

  • 标签: 本票 证券 类型
  • 简介:第一次知道欧文·费(OwenFiss),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课上。第一修正案的老师是查尔斯·弗里德(CharlesFried)教授,美国宪法学的著名保守派。他瘦削而颀长,来自捷克的首都布拉格,典型的欧洲绅士。雨季的时候,校园门口的路上总能碰见他带着绅士帽,撑着一柄黑色的长伞,和剑桥那红色地砖铺成的人行道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形象犹如电影定格一般,直到今天仍然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

  • 标签: 国家角色 言论自由 科斯 修正案 宪法学 查尔斯
  • 简介:本文从国内众多翻译和研究著作中出现的关于孟德鸠在波尔多所任职务的种种不同说法入手,首先从语言学和历,史学的角度详尽考证了孟德鸠的职务,提出了正确的译法,继而又对孟德鸠出卖这一职务的真实历史背景进行了考证。

  • 标签: 孟德斯鸠 波尔多 最高法院 庭长 推事 卖官
  • 简介:作为本次修法最引人注目的亮点之一.长制的入法被各界寄予厚望。但所有的受访专家都认为.长制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系列制度配套。

  • 标签: 河长制 中国 水利工程 发展现状
  • 简介:<正>法律史是一个国家历史的侧面,不了解一个国家的法律,也就无法全面了解这个国家历史的全部。其他国家如此,美国就更是如此。美国法律在其国家历史上的作用是独一无二的。美国法学界著名学者伯纳德·施茨这样评价说,美国对人类所作出的贡献,不在它的技术、经济和文化方面作出的成就,而在于发展了这样的思想:法律是对权力进行制约的手段。这是对美国法律中的权力制衡思想的评价,也是整个美国法律的评价。人们甚至可以说,在其他国家,权力之争由武装部队来解决,在美国,则是主要由法学者组成的大军来解决的。

  • 标签: 美国法律史 美国最高法院 首席法官 伯纳德 创制法律 马歇尔
  • 简介:为了促使长制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得长在河流治理中的职权于法有据,针对长制进行立法的必要性便由此彰显。通常而言,长制立法有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对长制进行专项立法;二是在其他立法中将长制入法,此两种立法模式各具优劣,且在实践中均有采用。为了保证长制立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对长制进行立法时应当分析并解决相关的难点问题,包括合理确定长制的立法层级,实现长制立法与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以及科学安排长与行政部门的职责。

  • 标签: 河长制 立法 生态保护 环境治理 水资源保护
  • 简介:无交易成本的科定理,并非科经济学的精义。科是说,以法律明确财产权,减低了交易成本,既可促使市场交易,又可直接一步到位分配资源。但确保市场交易可能的财产权明确,不能靠每一独立个案纷争解决来支持,而必须靠法律规范的系统性,此包括了判决先例或成文法,法学方法因此大有功用矣。而一步到位的法律,由于其是市场交易之取代,因此仍受“制度竞争”的约束,则法律内部控制机制,例如程序或预算监督等,必然存在。科的交易成本之提出,使得法律制度有了根基,但也往往为人误用,令庇古式外部性分析借尸还魂了,其症结在于忽略了法律的规范性(来自互蒙其利的减低交易成本),而只看到法律的诱因性(来自由上而下的行为强制)。

  • 标签: 科斯 外部性 交易成本 界权成本 法学方法
  • 简介:<正>1688年,辉格党与一部分托利党人联合,发动宫廷政变,推翻图亚持王朝,赶走詹姆士二世,并把从荷兰迎回的威廉三世拥上王位,从而实现了英国的“光荣革命”。随之而来的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成文宪法的基础,从而使国王在法律、赋税、军事上的措施都必须经过议会认可,国王失却了往昔特权和权力,议会取代了国王,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中心。这一

  • 标签: 议会主权 《权利法案》 君主立宪制 “光荣革命” 威廉三世 英国政治
  • 简介:在中国社会大变动背景下,各种权利冲突此起彼伏,法学界也从不同视角热议其解决方略,科法律经济学方法逐渐崭露头角。不过,国内法学界往往将法律经济学的效率观,当作可以直接裁判具体法律争议的普适性原理原则,从而得出似是而非甚至有悖常理的错误结论,既贬损了法律经济学的声誉,又阻碍了法律经济学本土化的进程。要想正本清源,关键在于反思冲突权利配置的效率观,尽可能避免借用权力强行配置冲突权利,更不可突破受损合法权利应当得到救济的法治底线,而在救济方式、救济程度上可以进行利益衡量,重构科法律经济学本土化的路径,将其作为促进权利有效配置的便捷工具,而非推行弱肉强食逻辑的借口。

  • 标签: 冲突权利 权利配置 科斯 法律经济学 本土化路径
  • 简介:当代中国是指自1978年以来的中国。自1982年国家第三次全面修改宪法开始,中国进入到一个大规模立法的时期,而且在1993年之后进一步加快了立法的速度,[1]其核心理念可以概括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16个字D(2)

  • 标签: 当代中国人 法律信仰 马克斯 韦伯 修改宪法 有法可依
  • 简介:(RonaldHarryCoase,1910—2013)生于英国。1932年自伦敦经济学院毕业后,科曾先后任教于邓迪经济学校、利物浦大学、伦敦经济学院、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1964年,科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同时出任《法律经济学杂志》的主编——这是他特别看重的一个职务。1991年,科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理由是:揭示并澄清了经济制度结构和函数中交易费用和产权的重要性。

  • 标签: 经济学思想 法律经济学 科斯 伦敦经济学院 诺贝尔经济学奖 利物浦大学
  • 简介:格老秀以其巨著使国际法成为完整、独立、系统的学科,被称为国际法的"鼻祖",他更是近代西方法学思想家中第一个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理论的人.他认为国内法和国际法都应以自然法为基础,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也应受国际法和自然法的约束.在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思想家中,他第一个使自然法概念摆脱宗教神学的约束,恢复和发展了自然法的世俗观念,认为自然法代表理性或人的本性.他希望通过他所掌握的法理学、哲学和神学的渊博知识,以其具有说服力的文笔,有助于国际和平的恢复和国际间法律状态的形成.

  • 标签: 格老秀斯 自然法 《战争与和平法》 国际法
  • 简介:禁止就业歧视的"人本"价值在于:实现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维护人格尊严、实现正义,维护人类共同利益、实现社会和谐。我国禁止就业歧视的法律较好地体现了"人本"精神,但也有一些不足,应当加以完善。

  • 标签: 就业歧视 禁止 人本
  • 简介:从政治哲学视角来看,私人自治具有个人性与消极性,即为一种个人自由与消极自由,而非集体自由与积极自由。私人自治的原则化实系国家向私人让渡部分立法权,使私人分享立法权,成为立法者,得藉其自主的立法行为创设规律私人关系的规范;国家虽然也要控制私人立法质量,但法定的控制规范较为形式与空洞,私人的立法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具有至尊地位。这同时也说明是私人意志而非国家意志才是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根源。为保障私人自治计,私法中公权力的运作应保持谦抑性,这一品性对民事立法者与司法者提出了多诉诸合意机制而少运用强制工具、慎重设立强制性规范、不以分配正义为念、审慎适用不确定概念或概括条款、对强制性规范奉行严格解释规则、将私法强制性规范区分为权限规范与行为规范、重视司法形式主义的价值等要求。

  • 标签: 私人自治 政治哲学 消极性 私人立法 谦抑性
  • 简介:一般认为,格老秀(1583-1645)被誉为近现代“国际法之父”是基于其在1625年发表的、蕴涵着开启“新时代”国际法思想和原理的《战争与和平法》一书;实际上任何一个理论均有其发展的轨迹,格老秀的国际法思想也不例外,也有一个缘起、形成和逐渐成熟的过程。结合他个人人生经历前后的巨大反差,特别是1619年发生的重大变故,导致他晚期国际法思想的发展结果与早期的起源在内容上似乎有所偏离,在逻辑上也似乎有所跳越。但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有可能在国际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从作为其早期的代表作之一的《海洋自由论》产生的背景及其中包含的国际法思想入手,试图探寻其国际法思想的起源和发展变化。

  • 标签: 格老秀斯 国际法 自由论 起源 海洋 《战争与和平法》
  • 简介:在一些水流流经的我国山区农村,地上的石头被大肆盗取.这是否侵害了山民的合法权益?石头上可能成立环境权与所有权等权益类型,其中所有权的救济思路更具可行性.沿着土地改革乃至更早时期以下的历史线索,可以找到石头所从属的物,即地与山岭为集体所有的依据,进而据以论定石头的权属.

  • 标签: 公有制体系 环境权 石头 河流 山岭 集体所有权
  • 简介:<正>阿·德·托克尔(1805—1859)是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他在继承近代以来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传统的基础上,主张用新的政治理论来建立一个崭新的民主世界。本文试图从民主、平等与自由的关系角度来评述托克尔的民主自由理论。

  • 标签: 托克维尔 多数的暴政 周作人 政治自由 旧制度 民主革命
  • 简介:2月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媒体通报会.就2012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作了详细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桂民参加并讲话。

  • 标签: 省人大常委会 通报会 秘书长
  • 简介:西耶并非决断主义制宽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干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舍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怛都忽视了西耶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宠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 标签: 制宪权 人权 宪制权 西耶斯 宪法的规范正当性
  • 简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我国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具有深刻的法治意蕴,是法治限权与赋权精神的体现。本文从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角度探讨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政府简政放权、市场主体的权利保障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的价值与贡献问题。同时,对于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全国化模式的路径机制提出了建议。

  • 标签: 负面清单 简政放权 权利保障 社会治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