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权法(草案)》采用了传统的所有权类型三分法,规定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这样的立法设计,虽然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相一致,也符合深受我国传统概念熏陶的公民的法律意识。但是,许多学者对此提出反对意见,对这一争论,应首先通过对集体所有权的历史演进的考察来清晰对集体所有权的认识。
简介:<正>所有权的实质,就是指由谁享有所有权,所有权的享有和行使体现谁的意志,实现谁的利益等根本性问题。对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在民法界,总是习惯地表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但实际上,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质,并非单纯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而是一定范围全体农民集体直接享有的所有权,是把集体意志和利益同集体成员个人意志和利益有机统一的所有权。
简介:源于我国传统所有权类型三分法的"集体所有权"是一个不科学的概念.这一概念混淆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不利于与民法主体相协调,导致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不全,难谓是真正的所有权.此外,集体所有权还有否认法人所有权制度,导致重公轻私的思想观念,主体立法,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关系不明等弊端.因此,对集体所有权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有必要重构.
简介:我国大陆地区目前的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形成其实与城镇集体所有制的形成是一脉相承的,且表现载体主要为城镇集体企业.现实生活中城镇集体企业中的集体所有权极其复杂,尤其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性质争议较大,虽然中央和部分地方的地方性法规将起明定为共有,但实务中的城镇集体所有权行使却与该理念并不相同.此种城镇集体所有权的复杂性,再加之城镇集体所有权的一系列改制,也就致使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消灭成为必然.
简介:从集体的来源和演变来看,集体是个处于不断变动中的概念,应当区分集体所有权在宪法、物权法与企业法上的不同含义。宪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有必要坚持权利主体的整体性和权利客体的不可分性两个原则,它构成集体制度设计的强制性限制条件。物权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应当进行法人所有权的法律构成,在宪法原则的范围内可以通过多种多样的用益物权实现民事主体的独立性和民事权利的有效流转。企业法意义的集体所有权则不一定要坚持权利主体的整体性和权利客体的不可分性适两个原则,应当给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留下空间。
简介: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和生产方式的日益社会化,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地域封闭性正在被打破,集体所有权的资本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体所有权资本化作为集体所有权的一种实现方式,有利于优化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未来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集体所有权的资本化和信托化制度设计,探索经营性集体资产所有权的退出机制,从而使集体资产能够通过流转实现其市场价值。
简介: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分为制度实现和经营实现两个层次。集体所有制实现的法权制度就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在本质上是集体成员的共同所有权。但在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上并不要求集体成员集体劳动、统一经营.而是可以采取多元化经营形式。对传统的集体经营形式的改革.不是对集体所有制的否定。发展集体所有制.就必须确立集体所有权。在集体所有权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
简介:集体所有权在大陆法系传统国家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集体所有权的内在逻辑结构和理念与传统的民法典体系是不相容的,因而民法法典化国家均放弃了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在我国的立法确认是历史的必然,用罗马法传统的所有权观念和欧陆国家民法法典化的经验来对我国的集体所有权进行评价,不符合我国的客观国情,而且改革的成本过于高昂.未来我国应该继续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并顺应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通过制定农民利益类型化的立法,使得集体所有权的改革与农民的土地权利要求相适应,确保在城镇化的进程中集体经济成员的利益实现.
简介:
简介: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就目前来说,土地股份合作制被视为"三权分置"中"落实所有权"的有效路径。这是因为土地股份合作之后,所有权人的收益权利得到了实质性的体现,而稳定的收益增长机制和完善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股份合作制"落实所有权"的必要条件。以此为鉴,在实行"三权分置"中,要以农民集体的组织建设为载体,以集体土地的保值增值为目标,以集体和成员权益的有效实现为归宿,这样才能确保所有权的落实,保证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不走偏。
简介: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平等保护的格局。
简介:所有权人对于所拥有之物具有剩余性权利,所有权制度没有扩展至其上存有部分利益次要利益之物,在这种物上存在着小于所有权的部分利益次要利益
简介:网络侵权、地域管辖、原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有意利用、不方便法院,提出网络侵权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网络侵权诉讼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法院优先管辖
简介:<正>(一)乡办或镇办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乡办企业)的所有权属谁?目前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乡办企业归企业职工所有,乡办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企业。理由是:乡办企业虽是从各生产队的集体积累中平调财产而成,但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再生产,企业职工历年创造的利润远远超出了创办初期的原始积累,企业现有的财产绝大部分是企
简介:很多学者提出要对集体所有权进行“重新认识”和“反思”,并针对集体所有权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新的解释。这些意见和主张也体现在我国物权法的立法活动中。本文针对所谓封集体所有权的“重新认识”进行评析.供同仁讨论。
简介:公有所有权,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群基于共同利益而对特定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具体包括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公有所有权具有公益性、利益主体抽象性、权利行使间接性以及权利保护方面的易侵性等特征。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性质上属于公有所有权。公有所有权理论是一个分析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崭新视角,它可以正确解释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历史和现状并为其完善提供理论基础。
简介: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所有权概念与罗马法所有权概念是不同的,政权在法律上可以作为所有权主体享有并行使所有权, 4.我国法律制度中的所有权概念
简介:前几日,外甥女来澳洲,央我带她去公园“免费烧烤”。几个人又烤又吃一通,杯盘狼藉,却四顾不见垃圾桶。大家正不得要领,有人大叫说:这桌上有字!众人连忙俯身拨开杂物,却见桌上字迹斑驳:为了你的公园洁净,请把垃圾带回家.
论集体所有权的演进
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实质
关于“集体所有权”概念的思考
城镇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初探
追寻集体所有权的民法意义
集体所有权资本化法律问题研究
论集体所有权与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从所有制的制度实现与经营实现的区分认识集体所有权的必要性
集体所有权的法典化命运及其中国实践
要抛弃传统集体所有制对个人所有权否定的观念
土地股份合作模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的有效实现形式
格局: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所有权
乡镇集体企业所有权探讨
农村企业改制后对房屋所有权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确认问题的思考
物权立法:创造法律还是描述法律——关于集体所有权“重新认识”的思考
公有所有权:一个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新视角
所有权概念检讨
垃圾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