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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司法的视角,将网络民意同一般民意进行了区分、将司法一般公共活动进行了区分,结合网络民意的特征和司法活动的性质,由浅入深的论述了网络民意对司法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重点论述了网络民意对我国法治建设可能会产生的深层次消极影响,以期提醒人们以更加理性的态度来面对网络民意。

  • 标签: 民意 网络民意 司法 法律意义
  • 简介:网络犯罪正呈现出蔓延之势。通过网络犯罪成本分析,低廉的犯罪成本丰厚的犯罪收益的反差揭示了罪犯实施网络犯罪的动力。降低犯罪收益,提高犯罪成本是控制网络犯罪的良策。技术和法律的结合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

  • 标签: 网络犯罪 经济分析 经济人 犯罪成本 犯罪收益 犯罪控制
  • 简介: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日益认识到网络给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伦理、传统道德带来的深刻影响。研究网络伦理,探讨网络伦理学的发展,建构有中国特点的网络伦理学,这是时代的要求,社会的需要。

  • 标签: 网络 网络伦理 网络伦理学
  • 简介:近年来法院工作日益成为网络舆论关注的焦点,司法审判面临严峻舆情危机的挑战。公众熟知并密切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的个案研究表明,司法审判网络舆情两者之间具有实现和谐互动的内在基础。要实现司法审判网络舆情和谐互动,法院必须把握好三大基本原则:坚持正面及时回应,坚守司法底线.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构筑司法审判网络舆情和谐互动关系,具体机制和举措包括网络舆情信息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联动机制、网络舆论监督的规范化建设等以及实现对司法舆情的程序性回应与吸纳、加强网络舆论监督规范化建设。

  • 标签: 司法审判 网络舆情 民意 互动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首次确立了数据和虚拟财产的客体地位,但网络虚拟人格的固有部分保护容易被忽略。在个人网店的名誉被侵害的情况下,通常只能主张经营者个人的名誉权受到了侵害。至于游戏人物的虚拟人格的名誉以及操作游戏的自然人的名誉,在特定的能够识别并将二者联系起来的群体中,可看作是重合的;在其他情况下,二者被视为不同客体,也就是说,对于上述名誉的侵害,视为一个侵权行为侵害了不同的客体。网络虚拟人格的保护方式有二种:一是把虚拟人格归为虚拟财产,从而使虚拟人格被自然人人格吸收,这也是目前《民法总则》体现的保护方法;二是承认虚拟人格的准人格性,让虚拟人格和自然人人格一定程度分离,在虚拟人格商业化过程中弱化其人格属性。

  • 标签: 网络虚拟人格 名誉权 虚拟财产 准人格
  • 简介: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给人类生活各个领域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给长期处于出版业“中心环节”的编辑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这就要求处于网络时代的编辑工作者要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才能成为网络时代信息发布的合格“牢门人”。

  • 标签: 网络时代 信息 编辑 嬗变 体认
  • 简介: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计算机信息网络日益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必不可少的传输信息的工具,当人们在接受网络服务的同时,却时刻面临着网络不安全的威胁,从国际国内大量的调查报告来看,因网络安全问题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且每次的损失是相当惨重的,因而如何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防范,是当前世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

  • 标签: 网络安全 结构 功能 重要性
  • 简介:法律的发展相对于社会发展往往是滞后的,但法律所保护的对象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完善的,这也是法律得以不断修正的源头。“网络中虚拟财产”这一名词在5年前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存在的,但是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与我们的生活已建立起越来越紧密的联系,网络中的虚拟财产也就逐渐为人们所熟悉,而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本文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性质、法律关系、现状以及对于该项财产保护的对策等问题提出了自已的看法。

  • 标签: 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的保护 虚拟财产法律关系
  • 简介:视听传输技术作证方式的适用现状,反映出相应技术手段司法程序尚未达到相互理解的和谐状态,司法面临如何回应网络技术进步的问题。司法技术的关系从分立走向耦合,促进了两者的互动和理解。视听传输技术作证直接言词原则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作为解决证人出庭困难的特殊作证手段之本质,并且通过网络技术直接言词原则的调适,使其正当性得以充实。对视听传输技术作证不论是持积极还是消极的态度,都不是问题的实质,明确该作证手段的理念和运用规则才是司法回应网络技术进步的有效方法。在适用视听传输技术作证方式时,应坚持有限利用、当事人选择、诉讼辅导、交叉互补等规则,以突出普通作证手段之补充的地位,追求该作证手段应用的适度性。

  • 标签: 网络技术 民事诉讼 视听传输技术作证 运用规则 适度性
  • 简介:根据21世纪互联网迅速普及,学生上网人数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针对网络对高校师生思想带来的深刻影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务必明确网络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开辟网络思想教育阵地,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

  • 标签: 中国 高校 网络 思想政治工作 马克思主义 信息技术
  • 简介:很多次我们在探讨“强势”和“弱势”时,一般都会用“权力”、“暴力”、“武力”来作为划分标准,这是阶级斗争领域中一种力量的对比,于是有了国家机器的强势地位;后来,我们发现,在市场经济领域,“资本”、“金钱”、“财产”是区分“弱肉强食”的标准,

  • 标签: 法院审判 网络舆论 媒体 权衡 权利 自由
  • 简介: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作品提供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二分法作为构建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责任体系的基础,但没有界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作品提供行为。许可行为统领网络作品提供行为,取得许可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作品提供行为的法律起点和本质法律特征,是责任体系的分界点。其法律标准是“取得授权的合法性”。以授权为核心,正确适用法律既需要把握许可行为提供行为、提供行为中的技术服务的关系,还需要以网络技术特征界定各种单纯网络技术服务。

  • 标签: 著作权法 网络作品提供行为 法律特征 单纯技术服务 法律责任
  • 简介:现行刑法在规制网络犯罪时举步维艰,常陷于过与不及两种尴尬境地,其根源在于立法背后的价值选择失衡。只有找到网络秩序、网络自由网络本身利益的最佳结合点,诸如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确立、网络服务商不作为犯罪刑事责任的承担、网络犯罪主体的划定、网络工具犯及对象犯的刑法适用等难题才能迎刃而解。

  • 标签: 网络犯罪 立法 司法 价值平衡
  • 简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首次明确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规则,为网络购物侵权案件中各方责任承担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法条本身规定过于原则化,存在一定不足,导致司法实践中理解上的分歧和适用上的不统一。为此,需确立"粗细适宜"的立法理念,注重消费者、销售者或服务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之间利益衡平,通过修订法律和司法解释等途径,进一步明晰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构成的主客观要件,消除法律规则内部外部的分歧和矛盾。最终,通过立法、实践和理论的互动构建相对完整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侵权责任规则制度。

  • 标签: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侵权责任 利益平衡 侵权行为名单
  • 简介:现代社会网络发挥着日益强大的舆论引导社会监督功能。网络舆论司法独立之间的紧张关系,深刻地影响到司法的过程结果。对近年来18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表明,网络舆论监督个案及时迅速、地位日益重要、效果明显且能推动法律制度变革,但也存在欠缺持续性和理性等缺陷。基于网络舆论的局限性,司法应在尊重并有选择地吸纳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影响、引导并规制网络舆论。因此,丰富沟通手段、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公众参与、构建立法建议机制等变革,应是当前较为有效的应对策略。

  • 标签: 网络舆论 司法公开 公众参与 立法建议
  • 简介: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已经成为打击网络犯罪需要解决的首要阻碍。在地域管辖中,管辖权竞合现象突出,"设备所在地"规定收效甚微,最初受理地原则受到挑战,而且立法不协调。在指定管辖中,适用指定管辖的案件范围被架空,"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原则容易导致指定管辖的适用过度,而且公安机关掌握主动性,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略显被动。在并案处理问题上,公安机关的主动性较之于指定管辖更强。遇到上述障碍的原因有三:其一,立法思路未予更新;其二,监督制约意识缺位;其三,实害联系遭到忽视。对此,我们应当结合产生障碍的原因,更加合理地解决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

  • 标签: 网络犯罪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并案处理
  • 简介:网络谣言已非一日之疾,它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刑法的介入恰恰可以很好的遏制网络谣言的蔓延扩散,营造一个纯净、健康的网络环境。然而刑法的过多介入又会影响网络世界的自由发展。刑法在治理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如何能够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是今后处理网络谣言行为的核心所在。

  • 标签: 网络谣言 网络诽谤 谦抑性 法律规制
  • 简介:寄附型网络赌博是依附于合法网络游戏进行赌博。寄附型网络赌博的存在使得必须对对局型网络游戏进行区分,对于参加游戏的人员,如果没有以虚拟货币现实货币化为目的,则属于娱乐性质,在此情形虚拟货币只具有娱乐功能,该行为不构成赌博。但如果游戏参与人对局的目的是为了将所赢得的虚拟货币向货币转化,具有经济获利目的,则虚拟货币转化成赌博筹码,其行为构成赌博行为。对于用虚拟货币赌博的犯罪数额,应按虚拟货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对诈骗虚拟货币犯罪数额应为从营运商购买虚拟货币剩余净值加上流通过程中虚拟货币实际"销售"价格进行计算。从加大打击网络"银商"的角度出发,对"银商"兑换虚拟货币的行为宜进行扩张性解释,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网络犯罪背景下要求共犯正犯化、单独化,对于提供犯罪工具的帮助人员可单独定罪处罚,在网络赌博中如果一方缺乏网络赌博的合意,可仅处罚非法变现为目的的游戏对局者。

  • 标签: 寄附型网络赌博 虚拟货币 对局网络游戏
  • 简介:网络世界具有虚拟性、公开性等特点,虽不能独立于现实世界,但也有自身的特点。单纯通过解释传统刑法条文,已无法规制和惩罚网络犯罪,宜采用"渐进的立法方式"对现行刑事立法进行修正。本文建议,应对公私财物进行扩大性解释,将虚拟物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承认片面共犯的存在,以适应网络犯罪公开性、跨国界的特点;调整刑事管辖的原则,参加双边及国际条约,加强国际司法协助以应对日益猖獗的网络犯罪。

  • 标签: 网络犯罪 虚拟性 片面共犯 财物
  • 简介:传统的属地管辖原则在网络空间失灵。实害或者影响关联性标准是解决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问题的方案之一。但是,该标准具有形式较模糊、内容不确定、借鉴不充分、根据不明确等缺陷。与此标准相关,我国刑法亦无法原封不动地移植最低联系标准、最密切联系原则以及领土具体化说、社会关系重心说、效果原则、普遍原则等。我国的网络主权是一项事实性和领土性的物理权力。基于该网络主权观,结果及行为的关联度模型可能是对我国管辖规定的最优解释。根据此模型,实害结果及其行为的关系越直接、集中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高;危险结果及其行为的关系越间接、松散的法院地法院管辖地位越低。无论如何,刑法的网络空间效力的标准设定应遵循国际法主权原则、刑法体系性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司法技术性原则、国际法标准原则等五项原则。

  • 标签: 网络空间 属地管辖 效果原则 普遍原则 关联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