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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马锡五审判方式是陕甘宁边区司法的典范。边区特有的战时环境、乡土环境、边区社会转型和边区司法改革等因素共同作用促使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产生。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是联系群众、为了群众,其普适的价值是司法为民与司法公正。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化解边区在战时的各种社会矛盾,稳定边区的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从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应该正确认识与评价马锡五审判方式。继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是要继承其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实事求是的精神,而不是对其形式的简单继承。

  • 标签: 马锡五 审判方式 群众路线 实事求是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审前案卷全部移送制度、庭前会议制度、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等一系列措施或机制的确立,会对刑事审判认证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应因势利导,积极探索完善认证制度,确立当庭认证为主、延迟认证为辅的认证模式。

  • 标签: 刑事审判 认证制度 建构
  • 简介:公众参与是促进理性形成、容纳各种价值立场并实现行政决策自我正当化合法化的行政程序装置,该装置能否发挥既定的功能,最核心最棘手的问题在于设定和安排合理的参与方式及各种方式的法效力。以建设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为例,目前在功能意义上至少有公开说明会、公众意见调查、陈述意见、公听会、公告-评论、公民咨询团体、听证会、参与决定、公众投票等九种方式,其在法效力上呈现递增的格局和"光谱式"的排列。但在参与方式选择上,并不是选择效力越高的方式,越能达致理想的参与功能,而应结合各种要素进行衡量,既不能片面地对公众参与的法效力产生迷信,亦不能让公众参与走过场,成为纯粹的合法性"背书",而应将各种公众参与方式塑造成风险沟通和理性形成的程序场域。以上述观点为分析框架,我国环评法制所设定的公众参与方式及其法效力具有参与方式可替代性强、规范内涵不足及双向沟通交流匮乏、反馈性机制不足或者难以落实等特点和缺陷,需通过程序和制度建设予以改进。

  • 标签: 公众参与 环评 参与方式 效力 理性形成
  • 简介:《风与草:喻中读〈尚书〉》(以下简称《风与草》)是喻中先生新近的著作,在自序中喻中先生自谦地说:"本书不是关于《尚书》的学术研究,至少不是通常所说的那种学术研究……本书是关于《尚书》的读书笔记",[1]而在笔者看来,此书不仅仅只是50篇读书笔记的汇编,而是一本根据《尚书》所做的关于三代政治过程、政治实践与政治状况的研究著作。

  • 标签: 《尚书》 解读方式 学术研究 读书笔记 研究著作 政治过程
  • 简介:有学者认为,被害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意识是认定诈骗罪的必要条件。这种通过不完全归纳法得出的结论存在天然缺陷,并被利用信用卡支付方式实施的机票款诈骗案直接推翻。此类案件中,被害人尽管因受骗将财物"拱手送人",但行为当时却对这一后果完全没有认识。由此看来,认定诈骗罪无需被害人具有财产处分意识。同时,必要说的几点主要理由均存在缺陷,学界反驳不必要说的理由也值得反思。

  • 标签: 诈骗犯罪 处分意识 支付方式
  • 简介:跨界含水层及其蕴含的淡水已成为各国争夺的重要战略资源,但规制其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国际法却发展相对滞后。为逐渐发展与编纂相关国际法,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08年二读通过了《跨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联合国大会随后通过决议注意到草案。当前,草案与国际地下水法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草案的最终形式,即以草案为基础制定一项公约或仅通过软法文件,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联合国大会和国际法委员会发展、编纂国际法的职责、各国的立场、已有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欠缺及草案自身的缺陷等均要求草案采取软法文件这一最终形式。随着相关国际法律和实践的日臻完善,联合国大会可以考虑在完善草案的基础上制定一项框架公约。

  • 标签: 跨界含水层法条款草案 最终形式 国际地下水法
  • 简介:我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策略应调整为“强化主权存在,推动双边谈判,合理开发利用”,完善海洋维权顶层设计,设定维权目标和维权底线,加强历史和法理研究,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对海洋渔业、油气资源开采、旅游业等进行补贴,发展海洋经济。南海争端的解决,应在既有的法律主张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创造有利于我国的法律和事实条件,加强既有的管治和控制,尽可能拓展在南海地区的存在空间。钓鱼岛问题的解决则有赖于我国继续增强巡航执法力度,维护该海域的渔业生产正常秩序和渔民人身财产安全,充分利用法律、外交、政治手段,并加强国内外的舆论宣传工作。我国应研究“海洋权益”入宪的问题,制定“海洋基本法”,理顺现行海洋行政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对海洋突出现实问题的应对,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外国入、外国船舶侵犯我国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权益 南海争端 钓鱼岛问题
  • 简介:信访在现有体制和法治环境下对社会矛盾的缓和与化解有着重要的意义。信访渠道与法律渠道共同化解了广东省近几年来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的劳动争议进而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高成本、低效率及低公正性,劳资间利益争议救济渠道的空缺,司法权威的式微和部分劳动者的效仿信访,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社会怪象。结合广东省的劳动争议处理实践,我国应借鉴两大法系中典型国家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区分权利争议和利益争议并设计不同的救济渠道,注重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权威的塑造,分阶段推进兼预防性、中立性、公正性、高效性、刚性和公信力于一身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内的各种社会利益争议处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实现信访在法治轨道下的转型,并反过来成为法治前进的助推器。

  • 标签: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 法律渠道 信访渠道 利益争议 转型
  • 简介:"独立实体原则"与"单一企业原则"是跨国企业集团破产的两种处理方法。"独立实体原则"坚持集团各实体结构独立、责任独立;"单一企业原则"将整个集团看作一体。两种方法在不同类型的跨国企业集团破产中都发挥着自身的作用。

  • 标签: 跨国企业集团 独立实体原则 单一企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