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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个结果
  • 简介:应明确"法不禁止皆自由"的构成要素,包括禁止"什么"、"谁"自由、"何种"自由,理论前提;其局限性包括"禁止"的验证标准模糊和不确定性,"禁止"应具有程序性或形式性,自由存在内在权利界限,外在环境限制等。借助利益、价值分析的价值衡量工具,探讨"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宪法地位,建议以其弥补宪法监督原则不足,建议在司法审查中明确"法不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地位、冲突条款的裁量规则和方法。建议行政许可设置的必要性标准要素与司法审查的合理性标准要素,分析行政许可决定与法律、行政合同的效力冲突问题,讨论行政许可类硬法与软法之法理配置和理性选择规则。

  • 标签: “法不禁止皆自由” 合理性标准 审批制 软法 宪政
  • 简介:作为一种基本权利,表达自由在个人进入政治共同体后,其权利范围总是受特定政权所倚重的合法性理论影响。合法性理论背后的文化基础,在不同文明类型中,通常是被不同宗教所限定,宗教与文明的类型甚至直接影响了对表达自由权利本身的容忍尺度。在这其中,宽容的文化因子,发挥着重要作用。

  • 标签: 表达自由 文化依赖 文明类型 宗教 宽容
  • 简介:德国的学术研究自由权以《联邦德国基本法》第5条为规范基础,主要由“研究自由”与“教学自由”等两个内容构成,以“大学自治”为组织保障。在美国,经由“史维慈诉新罕布什尔州”案与“凯西诉纽约州立大学管理委员会”案等案件,宪法上的学术研究自由权受到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特别关切。中国的学术研究自由权以《宪法》第47条和《高等教育法》第10条等条款为规范基础,以“公共利益”等法律规定为外在限度,以“可证”、“客观”等学术伦理为内在限度。大学教师在学术期刊上发表有关司法案例评述的学术观点,属于“学术研究自由权”而非“表达自由权”的规范范围,应该受到更为严格的保护。

  • 标签: 学术研究自由权 表达自由权 文化权
  • 简介:受欧洲人权法院的压力,法国于2011年出台了《刑事拘留法》,明确了口供的自由、自愿原则。在内容上,口供自由、自愿原则包括权利告知、获取口供的合法性限制以及非法口供排除的自由评价。从制度设计上,法国式的口供自由、自愿原则具有三大特点:以判例为主导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体系、“相对无效为主、绝对无效为辅”的排除标准以及以中立司法官为主要的权力监督机构。尽管口供的自由、自愿原则已在法国扎根并日渐成熟,但仍带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从根本而论,“社会利益优先”、“国家权力主导”、“追求实质真实”等核心目标在法国刑事诉讼中未发生根本变化,公权力机构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还处于较优势的地位。

  • 标签: 口供自由 自愿原则非法口供排除实质真实
  • 简介:笔者以为,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人代会上进行满意测评与法无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15项职权范围已经做出明确规定,并没有人代会可以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的规定,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类似规定。在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票决测评,固然可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但是,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无论是人事任免、监督工作,还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人代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地方组织法 法律法规
  • 简介:笔者认为.代表在参加人代会议或者视察工作时.针对“一府两院”工作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大都属于一般性局部性工作方面的问题.不需上升到提请人代会进行审议测评。一是不在人代会审议议题的范围内。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十五项职权,大体分为保证法律法规、人大决议及计划预算的执行权.审查批准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各项权利等。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人代会 代表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重大事项决定权 “一府两院”
  • 简介:首先.笔者认为,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是可行的。因为,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人代会可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然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的具体规定,却把代表依法履行的建议提出权和同级有关机关、组织必须依法办理的责任划分得可谓尤为清楚。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操作办法 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 责任划分
  • 简介:笔者认为,在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的做法不妥.有失公允。不可否认,在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通过对代表建议办理的测评,改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不够重视的状况.调动提建议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取得更大成效。但笔者认为其有两个弊端:一是容易导致以偏概全,因为并不是所有代表都能知晓每件建议的具体内容及办理成效。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人代会 公允 代表建议 以偏概全 提建议
  • 简介:“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尚未成为国际空间法中的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附着于外空及天体上的自然资源属于共有物,国家及非政府私人实体都有权自由探索与利用,但要受到为所有国家谋福利原则、不得据为己有原则、充分注意他国利益及不得损害外空环境原则的限制。从天体上提取或移走的自然资源的法律属性则不同于外空及天体,国家及非政府实体都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美国、卢森堡两国现行有关空间资源立法虽然引起国际社会的热议,但其并不违背现行国际空间法。为此,我国一方面应坚持主张,凡是可以从外空及天体提取或移走的自然资源,在新的国际法律制度出台之前,国家及在国家监管下的私人实体都有权自由探测和利用,另一方面应积极推动激活《月球协定》,促进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在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同时,我国应加快国家综合性空间立法和商业航天立法的步伐。

  • 标签: 外空自然资源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共有物 不得据为己有
  • 简介: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或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实践证明。由全体代表在人代会上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测评,能改变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不力的状况。效果也不错。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并不科学合理。

  • 标签: 满意度测评 代表建议 人代会 地方组织法 人大主席团 人大常委会
  • 简介:现行《立法法》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政府.这对于各地方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平衡固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通过对宪法文本的观察和解释,发现宪法构建的地方立法体制是另一番格局.地方立法形式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决议,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限定在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决议的制定主体则包括各级地方人大,没有授予地方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并原则规定了地方立法的监督体制.故立法者有必要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基础上,重构地方立法体制.

  • 标签: 地方立法 宪法文本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决议
  • 简介:为增强渤海溢油污染防控能力,提高防控实效,应当在渤海管理立法中建立全渤海统一的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渤海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应包括:建立溢油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构、溢油污染防控联合检查制度、溢油污染监视监测制度、溢油污染信息管理制度、溢油污染联动应急处置制度、溢油污染事故评估制度。

  • 标签: 渤海立法 溢油污染 溢油污染联防联控制度
  •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控制已经实施八年,成果显著。这不仅表现为相关执法机关审理了很多案件,其中不乏国际上有影响的大案,而且通过案件审理积累了相当多的实践经验,并在这些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我国反垄断法。然而,我国反垄断法在这方面的执法还存在很多问题,例如集中审查中的非竞争因素和执法机关的独立性不足。此外,反垄断法本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控制权”的概念有待进一步厘清。我国改革开放近40年的经验证明,要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就应当防止过度的经济集中。反垄断法中的经营者集中控制有助于提高国家的经济活力,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 标签: 反垄断法 经营者集中控制 集中控制的实体法 集中控制的程序
  • 简介:大气环境容量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其在资源配置中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需要国家以经济法的形式干预大气环境容量资源配置。考虑到政府干预界限应该与法治能力相一致,大气污染控制制度设计应界定政府经济人界限,合理进行收费权、处罚权等部门配置,避免部门争权夺利而影响监管效率;界定经济法干预成本界限,定量化对比政府干预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选择理性干预;加大大气控制制度处罚力度,处罚数额高于其治污成本的2倍以上,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大气污染总量控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标签: 利益博弈 制度设计 大气污染 经济法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