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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言论自由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历来受到各国的关注和重视,并受到积极保护。但近年来,中国部分地区发生以公民涉嫌诽谤政府为由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为,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相关案例从言论自由和诽谤罪的定位及两者之间的界限,探讨保护言论自由及言论自由权的界限问题。

  • 标签: 言论自由 诽谤 宪法 刑法
  • 简介: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这三项费用共同构成了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范围的现实结构。土地补偿费着眼于土地所有权,造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虚化;安置补助费应是土地所承载的社会保障功能的价值体现,目前的安置补助制度并未实现这一功能;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在规范意义上是对劳动价值的承认,在实务中却存在归属困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应当首先明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目的和范围,将土地增值补偿费等价值纳入补偿的范围,并重申足额补偿原则应属于公平原则的范畴。

  • 标签: 集体土地征收 补偿范围 现实结构
  • 简介:律师庭外言论可能损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者的权益,并危及公正审判。已有案例充分证明,在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和司法体制下,律师庭外言论的贻害无法通过诉讼救济措施消除。基于律师诉讼参与者的谨慎义务和防止审前信息过度、不当传播而对律师的庭外言论进行规制已是诸多法治国刑事司法中的通行做法,但在不同的刑事审判方式和司法环境中,需要规制的律师庭外言论内容有所不同。我国应在借鉴国际相关规则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律师庭外言论规则。

  • 标签: 律师庭外言论 律师庭外言论规则 底线标准模式
  • 简介:言论免责与不受逮捕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一项制度.为保障议会内部讨论及表决的自由,避免议会的组成受到不法干预以及维护议员本身的人身自由的考虑而设立。通过对言论免责及不受逮捕制度进行研究,使我国在充分借鉴民主宪政国家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确立起符合现代政治文明的人大代表免责制度。

  • 标签: 议会 议员 言论免责权 不受逮捕权
  • 简介:实征考察表明,美国绝大多数公民在殍论上崇尚言论自由,但在实践中却并非如此。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上言论自由保障程度最高的国家,这既与美国的自由主义政治、文化、法律传统相关联,又与美国司法界、学术界对言论自由价值的日益重视以及新闻媒体的身体力行密不可分。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某些充满道德与法律争议的言论,多数美国公民的舀定性态度与司法、学术和新闻传媒领域的主流群体所秉持的宽容与开放的立场,形成了评判美国言论自由事业的两个关键性支点和衡平力量。在美国宪政框架内,美国特色之言论自由事业的快车将驶向何方,值得中外学界不断关注与研究。

  • 标签: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 宪政 言论自由 激进言论 民意调查
  • 简介:第一次知道欧文·费斯(OwenFiss),是在《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课上。第一修正案的老师是查尔斯·弗里德(CharlesFried)教授,美国宪法学的著名保守派。他瘦削而颀长,来自捷克的首都布拉格,典型的欧洲绅士。雨季的时候,校园门口的路上总能碰见他带着绅士帽,撑着一柄黑色的长伞,和剑桥那红色地砖铺成的人行道形成鲜明的对比,那形象犹如电影定格一般,直到今天仍然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

  • 标签: 国家角色 言论自由 科斯 修正案 宪法学 查尔斯
  • 简介:在美国,言论出版自由是指言论出版之前不受任何约束和事后严格处罚,但事后处罚、如何处罚,不只是依据法律,也要看事实而定,美国把言论出版自由权看作是独立于三权之外、凌驾于三权之上的“第四权”让其发挥其监督的作用,这一点对美国政治产生的深远影响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 标签: 美国 言论出版自由 法律文化 权力制约
  • 简介:在传统媒体时代,对公共言论的特殊保护,在诽谤法上形成了基于言者的公共身份和基于言论内容涉及公共利益减轻名誉权侵权责任的两种不同路径,其代表分别为美国公众人物理论及其真实恶意原则和英国的“公共利益抗辩”。在网络媒体时代,随着传统公众人物理论的正当性基础面临巨大挑战,美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对公众人物理论进行了反思及调整,开始依据言论内容是否涉及公共利益设定不同的诉讼规则,英国在2013年诽谤法改革中进一步明确了诽谤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法国、日本也对涉公共利益言论给予特殊保护。公共言论特殊保护路径出现的融合趋势,对我国建立诽谤法上的公共利益原则具有一定启示。

  • 标签: 网络媒体 公共言论 公共身份 公共利益 公众人物理论
  • 简介:言论自由系公民基本权利。隐私权所揭示的是一种个人独处状态,在封闭的私人生活领域,每个人均保有其私人信息而不被公开,享有其私人生活而不被侵扰。由此,隐私权与公法框架内言论自由的冲突与对抗不可避免。分别在宪民领域适度限制、规范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范围,掌握两者之间的界定标准,确定冲突的事后处理原则,是解决言论自由宪民界限的有效途径。

  • 标签: 言论自由 隐私权 冲突对抗 处理原则
  • 简介:网络表达自由在本质上属于宪法言论自由的保障范畴,依托于其权利性质的主客观双重属性,国家必须同时对其负有尊重和保护的宪法义务。在现实中,上述国家义务的履行必须在消极尊重和积极保护之间获得均衡。着眼于网络表达自由的自身界限,国家可以基于国家安全、公共秩序以及人格尊严等正当事由对其加以干预,但此种干预必须合乎形式及实质上的合宪性。就现阶段而言,制约我国网络表达自由良性发展最大的瓶颈在于国家立法以及执法干预的任意性。新近颁布的"法释〔2013〕21号"司法解释,虽然具有形式上的合宪性,但在实质合宪性方面,这主要体现为其第2条第1及第3款,诚有进一步检讨之必要。

  • 标签: 网络表达自由 国家义务 比例原则 “法释〔2013〕21号” 合宪性
  • 简介: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分为制度实现和经营实现两个层次。集体所有制实现的法权制度就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在本质上是集体成员的共同所有权。但在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上并不要求集体成员集体劳动、统一经营.而是可以采取多元化经营形式。对传统的集体经营形式的改革.不是对集体所有制的否定。发展集体所有制.就必须确立集体所有权。在集体所有权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的集体所有制实现的经营形式。

  • 标签: 集体所有制 集体所有权 经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