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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风险社会下的刑事立法活性化主要表现为犯罪化以及处罚的早期化、重刑化,而刑法的谦抑性又主要表现为补充性、经济性、宽容性等内容。因此有学者认为刑法的活性化违反了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使得刑事立法的活性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其根源在于对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理解不充分以及解释不当。刑法谦抑性的内容应体现合理性与合目的性,坚持谦抑的法益保护原则,通过对刑法谦抑性的补充解释,使得刑事立法的活性化与刑法的谦抑性相协调,从而使得刑法能够更好地发挥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的目的。

  • 标签: 风险刑法 活性化 谦抑性 合目的性
  • 简介: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以抵债作为司法实践中一种灵活的执行方式,有利于提高执结率、化解民事矛盾、节约执行成本。然法院零星的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意见远不足以解决以抵债法律性质及效力、适用情形以及虚假诉讼风险等争议。应当着眼于民事执行程序中以抵债适用存在的问题,分析以抵债的法律定位和法理基础,完善以抵债的适用规则,防范以抵债引起的虚假诉讼,使以抵债制度更好地适应民事执行的需要。

  • 标签: 民事执行 以物抵债 防范虚假诉讼
  • 简介:占有系民法(典)权编(法)上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于整个物权法、民法乃至全体私法上占据关键地位。我国编纂民法典权编时应于现行物权法既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作较大的建构、厘定、补充及完善,由此以形成我国占有法的规则系统,彰显其系统效应。占有的体例安排应置于权编之末而予规定。占有规则的设计宜借境域外多数立法成例而作出。占有与占有人的涵义、占有权利与样态的推定、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人与占有辅助人的涵义及其判定、占有的变更、移转、合并与分离、善意、恶意占有人的责任及其与所有人等之间的回复关系、占有人(含占有辅助人)的自力救济权与上请求权、共同占有及其权利行使、占有的消灭及准占有等,皆应一一加以确立、建构或完善。透过这样的工作和努力,我国的占有法规则系统势可彰显其维系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秩序的功用与价值。

  • 标签: 占有规则系统 善意、恶意占有人 占有的保护 准占有
  • 简介:在编纂民法典时,权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民法典应规定添附制度,《民法典权编(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应加以改进。

  • 标签: 物权编 合同编 物权变动合同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添附
  • 简介:实现担保权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被申请人异议及其救济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缺失,对被申请人异议如何救济,学界及实务部门存在分歧。针对实现担保权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救济困难重重的状态,应准确界定实质性争议问题,明确被申请人享有另行起诉的权利,完善被申请人通过诉讼程序救济的途径,确立被申请人执行异议之诉。

  • 标签: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异议 救济 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