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1999年3月1日14时,尖厉的警报在大连山麓徘徊,刺耳的警笛令人心悸;警报就是命令!大连山人闻警而动,全体戒备,迅速出警,一场众志成城、同仇敌忾的战斗,就此拉开帷幕。5分钟后,各大队装备齐全的应急小分队,跑步赶到集结地点候命。“报告,行政车队6台警车到达指定位置,启动待发。”“报告,驻厂武警30名官兵前来报到!”望着训练有素、戎装待发的干警、武警,看着井然有序、马达轰鸣的警车、摩托,政委王孝明、副所长潘荣亮的心底,不禁一阵激动。“同志们,下午一时左右,因肺结核入院的劳教刘生友,趁隙从医院翻越围墙逃跑。此人系外省籍、‘多进宫’人员,追捕难度较大,但决不能让他从我们眼鼻子底下跑掉!现按应急预案出警布警,设卡守点,迅速到位。黄宝麟”
简介: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