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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个结果
  • 简介:当前,基因基因研究已经成为舆论关注的一个热点,此时,法学工作者也许更应当从理性角度作一点冷静的思考.

  • 标签: 法学 工作者 舆论 应当 理性 热点
  • 简介:基因专利是特殊的专利制度.申请时应注重程序的公开性,本着专利的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进行实质审查,其范围应包括基因成分专利和用途专利,在专利基因原材料的提供者和基因专利者的利益平衡中要注意原生权利和衍生权利的区别,注意保护基因提供者的利益.

  • 标签: 基因专利 法律限制 可操作性 实质要件 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
  • 简介:基因技术予以专利法律保护是必要而且急需的。世界各国对于如何设定基因保护的专利制度以及保护的程度、范围始终存有争议,但国际公约和各国的国内立法却在积极、稳妥、不间断地探索和发展着。我国正采取法律手段,不断强化基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

  • 标签: 基因 专利 法律保护
  • 简介:<正>龙勃罗梭自称是基因的奴隶。龙氏有一个信念,认为有些基因即使在当时看来是无足轻重的,而后则可能发能发展成为一个普遍适用的理论。龙氏甘当基因的奴隶,这反映了一个实证主义犯罪学家对于犯罪的科学态度,也恰是龙氏享有犯罪学之父美誉的契因。

  • 标签: 犯罪学理论 犯罪人 刑罚 基因 行为决定论 犯罪本质
  • 简介:跨国人类基因资源提取的法律保护最近因为某些资深媒体对哈佛大学在安徽农村人类基因研究项目违规操作的质疑而沸沸扬扬。文章从人类基因样本提供者对其样本权利的定性出发,从案例及其理论澄清等角度对基因样本的权利归属作了定位,自然引出了关于受试者同意权和知情权的国际法律保护问题,最后针对我国相关规定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意见。

  • 标签: 项目 跨国 安徽 资源 相关规定 农村
  • 简介:民法学界对人类个体基因法律属性的认识有不同见解。根据人类个体基因的本质、特征以及在现实中的运用,应当将人类个体基因确定为具有人格权的属性,并通过民法人格权制度对之加以保护。人类个体基因人格权属性以及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体系既不会将人类个体基因的人格物化,又能通过人格权的商品化理论保护人类个体基因所拥有的财产利益,并且。人类个体基因的人格权保护是世界各国立法的趋势所在。因此,将人类个体基因权利确定为人格权属性并纳入人格权保护体系是人格权法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 标签: 人类个体基因 基因本质权利属性 法律保护
  • 简介:生物技术是全球发展最快的高技术之一。20世纪的末十年,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以及重要农作物和微生物基因组计划的实施和信息技术的渗入,人类又跃上了生物科学领域新的巅峰。而目前生物技术最活跃的应用领域是生物医药行业,生物制药(常指基因重组药物)被投资者看作为成长性最高的产业之一。现代生物技术制药始于八十年代初,而今世界各大医药企业早已纷纷投入巨额资金,开发生物药品,展开了面向21世纪的空前激烈竞争。

  • 标签: 中国 生物医药行业 成长性 投资者 医药企业 加入WTO
  • 简介:《立法法》第6条对于法律规范的设计提出了功能、结构等新要求,成文立法的基本指向和核心内容,是对法律规范在其价值理念导向下的构成要素、行为模式、法律责任的完整构建。立法者对调整对象的类型化提取,对关系主体的行为模式的调研与构设以及对立法设计方案的优劣评估成为立法设计中的三个重要逻辑环节。立法设计中,立法目的、立法对象和原则方案的确立,是法律规范的规则方案的逻辑前提,而规则方案的拟定、模拟与比较选优,则构成法律规范生成多方博弈、协商继而在立法草拟、审议中的主要挑战。

  • 标签: 立法设计 立法设计目标 规则方案
  • 简介:《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6条国内监管与第16条市场准入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解GATS文本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关系到成员方如何在遵守GATS有关贸易自由化义务的前提下,确保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通过分析WTO争端解决机构近来裁决的“美国博彩案”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作者指出,鉴于服务业的特殊性及成员方在服务贸易发展方面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可以通过对第16条市场准入限制进行严格限定的方式,维护成员方对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

  • 标签: GATS第6条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第16条 “美国博彩案” 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 WTO争端解决机构
  • 简介:欧盟目前的风险管制类似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的做法:一些有影响的精英人士和公共舆论对于社会风险特别敏感,经常质疑新技术的危害,却忽视其给人们带来的好处。美国在经历了与欧盟相似的公共危机后,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监管体系,公众对于政府防范风险能力的质疑逐渐减少。这是转基因生物的研究和产业化在美国得以顺利发展的客观条件。相比之下,欧盟的体制建设仍处于进行之中。虽然预防原则可以给欧盟及其成员国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暂时提供一顶有效的挡箭牌,但是面对转基因生物这样新科技产品,一味采取回避态度不是长久之计。只有通过建立和健全监管机制,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积极推动技术进步,这才是符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根本目的。

  • 标签: 欧盟 转基因食品 管制机制 历史演进 现实分析
  • 简介:生物技术是国家未来竞争实力的技术动力及产业动力,对其合理引导、规范发展、预防风险,是各国面临的重要问题。欧盟在以法律为手段和工具来保障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特别是防范生物技术及其产业化发展中出现风险甚至危害方面,走在了各国的前列。总体上,欧盟采用了水平立法与垂直立法并存的纵横交错式立法模式,构建了世界上最为严格和严密的生物安全监管体系。我国正在大力发展生物技术产业,欧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 标签: 生物技术产业 法律保障 欧盟 中国
  • 简介:我国目前采用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当宪法条文在具体化为法律后,如果出现了空白或有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选择制定新法律、修改旧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宪法等多种途径弥补,其中宪法解释的空间相对较小。目前我们所能做的宪法解释大致有修宪前作为铺垫的宪法解释、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时作出的宪法解释以及作为填补立法空白的宪法解释。

  • 标签: 宪法解释 法律解释 立法 规范性文件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简介:2011年8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行以来,离婚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约定赠与方任意行使撤销权的现象屡见不鲜,导致受赠方权利无法实现,背离了当初选择协议离婚的初衷。虽然《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涉及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于该法,且这种认知在我国被普遍接受。但是法律都是相通的,不同的部门法之间有个性也会有共性,既不能抹杀个性,也不能对共性视而不见。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约定内容的具体实现,文章首先厘清了《合同法》与《婚姻法》的关系,进而论证在离婚协议中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是可行且必要的,从而得出赠与方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之结论。

  • 标签: 离婚协议 违约责任 撤销权
  • 简介:《税收征管法》第35条第(6)项允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计税依据重新进行核定。这一规定往往被认为是税收核定具有反避税功能的重要体现。然而,本源意义上的税收核定是在纳税人违反协力义务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以一定的经验法则替代未被提供的课税资料而估算税基的金额的特殊税基确认方式。一项可能构成避税安排的交易已在一般税收确定程序中公开、充分地进行了申报,是不满足税收核定的适用条件的。税收核定作为税基量化事实的表见证明方式,实际上难以实现对经济实质予以认定的反避税目标。更重要的是,以税收核定重新对税基进行量化,仍缺少相应的程序性规制,极易造成随意调增应纳税额的结果。对纳税入申报偏低的计税依据进行核定,既有违税收核定的制度初衷,也无法实现以经济实质为基础的“据实课征”目标,不足以将其作为反避税的工具予以规定。

  • 标签: 税收核定 反避税 合理调整 表见证明 协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