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南京版权培训班”是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85年11月6日至2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联合举办的全国性版权培训班。自1982年5月,我国在北京举办了第一次全国性的版培训班之后,曾与外国合作办班大大小小共8次,此后又在全国各地举办过若干各种类型的版权培训班,都有成果的。尤其是1985年11月在南京举办的版权培训班,对进一步了解国际版权情况、培养我国版权专业干部、普及版权知识,促进我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有着委重要的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官员和参加授课的外国版权专家,对培训班的组织工作和学员们的学习精神非常满意,曾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简介:<正>一、票据转让方式在票据法上的地位与意义"票据制度的滥觞,以我国为最早。"①我国对票据的使用远远早于12世纪的意大利,②但却长期处于习惯法状态,直至清朝末年,才随西方票据制度的传人逐渐过渡到成文法。在世界范围内,最初的票据只不过被简单地用于金钱的支付和异地输送,无论是我国唐代的"飞钱"、宋代的"便钱"和"交子",还是欧洲中世纪商人使用的兑换证书,无不如此。③当时票据最主要的功能,是为商人们提供交易支付与异地汇兑的安全与便利,主要被作为一种支付工具使用。到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在意大利与法国的商业习惯中,出现了票据转让的现实需求,票据背书逐步形成,用于转让票据,进而转让票据权利,④并且这一制度很快被欧洲各国所接受和仿效。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