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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00年,在人们聚焦于CEO、CTO、CIO等光彩绚烂的名头时.企业总法律顾问这个名词在中国境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然而随着法治市场经济建设逐步深入到国有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润物细无声”般走过了从最早的试点到今天全面推行的历程。2004年6月1日,国资委公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 标签: 总法律顾问 法律服务 风险责任 防范措施
  • 简介:<正>一、美国权益融资的法律规范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是判例性,但在美国,其证券立法上却采取成文法,主要有《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各州的"蓝天法"及自律性规则,由此构成了相对完善的证券法体系。在权益融资的金融工具上,美国法律确认了多种金融工具,美国公司在进行权益融资时,股票、权益证书、认购权或期权等都是合法、实用的工具。法律同时赋予美国公司对融资工具有较大的设计自主权。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15条规定:"每个公司应有权设计和发行该公司章程所设定的股份数量。该股票可分成一个或数个类别。任何或每一个上述类别可由具有票面值或无票面值的股份组成,并具有公司章程应设定的类称,优先权、限制及相对权利。公司章程可在与本法令不相抵触的范围内限制或取消

  • 标签: 权益融资 证券立法 公司资本 法律规范 蓝天法 证券交易法
  • 简介:1991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歌剧团排演了歌剧《党的女儿》,该歌剧以其生动的艺术形象,博得了众口一致的好评。观看歌剧《党的女儿》,被江泽民总书记誉为“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 标签: 著作权法 中国 林杉 电影 《党的女儿》
  • 简介:<正>一、有限合伙组织的优越性(一)有限合伙的界定所谓有限合伙,是指由两个或两上以上的人根据有限合伙法设立的一种合伙组织,其中一个或更多的合伙人作为一般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个或更多的合伙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在大陆法系国家,有限合伙被看作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即两合公司,包括简单的两合公司和股份两合公司两种。无论是简单的两合公司(sociétésencom-

  • 标签: 有限合伙 股份两合公司 一般合伙 债务承担 无限责任 合伙组织
  • 简介:<正>各国立法普遍允许商誉(Goodwill)出资。而就此问题,目前我国学界并没有形成统一意见,也没有被我国公司法采纳。本文将探讨商誉如何出资,才能既实现其获取超额利润的目的,又防止不当法律规制可能产生的弊端。一、商誉作为现物出资的适格性现物出资,指发起人和新股认购人以向公司交付金钱以外的出资换取股权的出资方式。现物很容易被过高估价,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各国公司法对现物出资都规定有相应的保证措施。一般将现物出资的标准概括为这样五个方面: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可能性、有益性及独立转让性。

  • 标签: 出资方式 受让人 适格性 债权人利益 出资义务 风险负担
  • 简介:<正>合作社曾被当做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工具,而合作社在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又说明它可以是剔除意识形态色彩的一种不同于资本企业的独具特色和富有生机的经济组织。由于以蒙德拉贡为代表的合作社在经济领域的成功,合作社甚至被认为是超越现代资本企业的组织性特征的后现代企业范式。目前全世界已经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合作社法或合作社的示范章程,意味着合作社已从最初的自在运动转变为立法支持。对于当代中国,合作社常常被认为是

  • 标签: 合作社法 蒙德拉 现代资本 意识形态色彩 农业合作社 后现代
  • 简介:<正>目前,农业合作社立法正在进行,而合作社的法律理论研究却显得很单薄,甚至存在不少片面的观点。本文以合作社的法律性质为切入点,探讨其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成员的责任形式,求教于大方。一、合作社的法律性质(一)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合作社是人的集合体,那么,它是民法上的团体人吗?德国《合作社法》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其法律条文完全可以得出这一结论。该法第17条

  • 标签: 合作社法 责任形式 无限责任 农业合作社 保证责任 债务承担
  • 简介:<正>合作社治理结构是合作社制度的重要方面,合作社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中所蕴含的约束和激励措施。我国长期以来合作社事业的失败也在很大程度上由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失败所导致。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构建我国合作社治理结构对于发展壮大我国的合作社事业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 标签: 合作社法 章程规定 国际通行规则 社员大会 农业合作社 合作社内部
  • 简介:随着资产证券化不断加强,股权托管逐渐成为中国近年来托管的重要种类。由于各国没有专门调整股权托管的法律制度,因此,应当采用何种模式及途径对股权托管进行法律调控,以及在基本调控模式下如何完善相关的具体制度,成为规范股权托管的重要法律问题。本文对股权托管制度的模式进行了比较与分析,阐明了单一法律调整模式的缺陷,论证了单一法律调整模式不适合中国股权托管法律调控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认为中国应当构建公法与私法相结合、信托法与合同法并用的复合型法律调控模式,以实现对股权托管充分与恰当的调控。在建立复合制度结构的模式下,本文提出了完善具体制度的建议与措施。

  • 标签: 股权托管 信托制度 合同制度
  • 简介:<正>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依法获得的由收取的保险费形成的赔偿基金。它具有准备金性质。同时,保险基金又具有投资功能,是资本市场的重要资金来源。投资获利包含在保险公司设立的本质目的之中,而且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给付义务对于投资获利也具有内在要求。保险公司经营本身面临的市场风险已经很大,加上资本市场难以预测的价格变化,有可能造成基金投资血本无归的困境。商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日益引起法学界普遍的关注,这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对保险基金投资的政府监督是运用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进行干预,公共利益的保障要求能够使监督管理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如何才能使这种干预既能保证基金安全又保证合理的投资收益,决定了监督管理制度在设计时的重要抉择。第二,保险公司的

  • 标签: 保险基金投资 保险合同 保险金给付 资本市场 投资策略 投资运营
  • 简介:<正>一、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与发展(一)合作社的产生合作并不是德国人的发明,一直以来就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合作形式。但是,首次制定企业型合作社方案的人却是德国的合作社创建人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FriederichWillheimRaiffeisen)和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HermannSchultze-Delitzsch)。19世纪上半叶,由于欧洲国家的社会(农民解放)和经济(自由化、工业化)的一系列深入的结构变革,许多人陷入严重的物质危机。1854年起弗里德里希·威廉·莱福艾森在农村创办了信贷合作社,1849起海尔曼·舒尔茨-德立兹

  • 标签: 合作社法 德国人 社员大会 弗里德里希 资合公司 最低资本额
  • 简介:<正>一、合伙企业的性质及其定位(一)合伙企业是合伙的一种特殊类型合伙的产生,是来源于合作从事某项活动的根本目的,一般认为自古老的家庭共有制始,即已蕴藏了合伙的基本精神,随后这一合作形态在罗马法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合伙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包罗万象、几乎无所不及的各种合伙形态,就"合伙"一词的广义涵义来讲,几乎所有达成共同意愿并合作从事某项民事活动的情形都可以纳入合伙的范畴。最初的合伙,被认为只是一种民事契约安排。一

  • 标签: 合伙企业法 民事活动 商事合伙 无所不及 普通合伙企业 商法体系
  • 简介:<正>随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的建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资本运营问题的改革尝试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但是,改革的渐进性和《公司法》等法律自身的矛盾性、滞后性等缺陷决定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尚非一个《条例》力所能及的。因此,深化改革从修改、完善《公司法》入手才是在法律上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

  • 标签: 国有资本运营 法人财产权 国有独资公司 法律障碍 国家所有权 公司制度
  • 简介:<正>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混同存在于同一有限合伙的实体中,因有限合伙人享受到有限责任的保护而使其身份显得重要。有限合伙人身份的法律识别很重要,但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严重不足。有限责任保护实质上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而取得的,为了平衡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债权人的权利义务,保障有限合伙主体的有序运行,法律应当充分注意有限合伙人的内部区分、外部识别和有限合伙人的资格否认三方面的制度。

  • 标签: 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 债权人利益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合伙 债务承担
  • 简介:如果对一个法律条款的解释所带来的最终后果是“架空”这个法律条款的话,那这种解释肯定是有问题的。

  • 标签: 法律条款 燃油税 养路费
  • 简介: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前,就作品著作权能否交易问题,无论是法学理论工作者,还是法律实务者,甚至众多的作品创作者,都对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究其问题的根本,在于当时著作权法关于作品著作财产杈的问题,仅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制度,并没有规定著作财产权能否进行其他的交易行为。从大量的现实和有关的调查中反映出这样一个现实:关于著作权的交易,立法上没有规定;理论上有争议;实践中也常常出现一些所谓“交易”作品的情形,但发生纠纷时无法可依,甚至出现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著作权交易活动。

  • 标签: 著作权法 交易制度 法律思考 理论工作者 法律实务 使用制度
  • 简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制定实施,标志着我国在风险投资业法律保障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发展风险投资没有外部法律环境的肥沃土壤,缺乏合理的组织模式和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退出机制也有待完善。

  • 标签: 风险投资 公司治理 二板市场
  • 简介:<正>一、资产证券化概述证券化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凡将一定的权利或利益用证券表征并在金融市场上发行获得资金的行为都可以归人证券化之列。但是,作为一种金融创新的资产证券化,指的是通过对流动性差,或者说不能立即变现,但却有稳定的预期收益的资产进行重组,将其转换为可以公开买卖的证券的过程。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指将特定资产的未来收益予以证券化并出售给投资者的过程。资产的未来收益可以是资产变现的收益,也可以是资产权利的未来收益。那么,资产证券化准确的定义是什么呢?目前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存在着争议。最广泛的资产证券化定义就是证券化的定义,该定义无法说明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证券发行的区别。比较狭窄的定义包括票据融资和大型贷款的贷款参与(LPS),即出售贷款份额以及将没有第二市场的资产转变为具有第二市场的可交易证

  • 标签: 信托法 法律困境 票据融资 最低注册资本 风险隔离 公司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