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1月28日,由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全球创作者论坛”在北京举办。来自30多个国家的250多名创作者和业界专家出席论坛。
简介:10月19日,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日本文化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CODA)、国际唱片业协会(IFPI)联合举办的“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人员一致呼吁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
简介:作品登记是作品创作和运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厘清和确认版权归属、依法维护版权权益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苏州市版权管理部门按照国家版权局的部署和要求,在江苏省版权局的指导和帮助下,把作品登记作为全市版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台鼓励政策、完善组织协调、加强宣传培训、健全服务体系,作品登记数量持续保持较快增长,每年达4万余件,总量在江苏省各市中名列首位。
简介: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自7月1日起,新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横式节目,如未按通知要求备案或未如实备案,一经查实该节目立刻停播,该频道下一年内不允许播出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
简介: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督查和评估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营造一视同仁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强化落实地方政府乖口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力度。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媒体被赋予新的内涵,在意识形态属性之外,产业属性比重凸显。媒体产业逐渐成为版权产业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媒体的合理、有序、良性发展,版权保护与管理工作迫在眉睫。基于现实条件的约束,县级广电媒体位于我国四级广电媒体网络的最基层,版权工作起点低、意识弱、管理不到位,对后续发展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全球创作者论坛”研讨二次获酬权、追续权
再次呼吁赋予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权和表演权——“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研讨会”在京召开
苏州市作品登记工作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纵向立规范 横向抓管理——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强化县级广电媒体版权工作探索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