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年来,股份合作制在广大中小企业改革中以其灵活的机制和显著的成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兴的企业组织形式,理论上对此难以定位,又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因而其发展带有一定自发性。我们认为,认识和实践股份合作制必须把握三层含义,即:股份合作制是中小企业改革的首选形式,但又是过渡形式,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股份合作制需要有更高的发展形式。股份合作制是企业改革的首选形式在方兴未艾的产权制度改革中,人们视股份合作制为首选形式,是因为对于面广量大的中小企业而言,股份合作制是最可行、最易行、阻力最小的改革方式,与其它企业组织形式相比较,股份合作制操作性强、社会震动面小。一方面,股份合作制改革有利于解决“产权重组”与“无人购买”的矛盾。那些规模不大、资产不良、效益不佳的中小企业,既无法通过股票上市实行股份制改革,又很难卖给其他直接投资者。而实行股份合作制,既保持
简介:摘要: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有利有效地促进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城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企业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要改革,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制度基础,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必然要求,着力推进城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切实维护城镇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增加城镇企业职工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城镇企业职工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是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不断深化城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城镇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城镇集体资产,构建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城镇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城镇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完善城镇经济治理体系,引领城镇企业职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大意义。
简介:本文使用独特的家户调查数据,考察了新农合政策对农民创业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相比非参合村庄,新农合试点村庄的农民每年以自主创业为经营主业的可能性增加了约5个百分点,而且这一影响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新农合对创业的促进作用在初始医疗支出较高或未来医疗负担风险较大的家庭中更强。在宗族组织越发达的村庄,新农合对农民创业的促进作用会更小。换言之,宗族组织作为一种非正式风险分担制度会替代新农合制度的保险效应。